1. 贵州经济发展怎么样
第一部分 贵州经济发展现状分析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实施开发带动战略,使贵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增长幅度基本上保持在9%左右,全省生产总值(注:国家统计局规定,自2004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改称“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46.62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344.31亿元,增长28.8倍。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56.16元增加到2003年的3600元,增长23倍多。从纵向比较,贵州经济发展快速,成绩很大。从横向比,我省与周边省市及邻国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奋发努力。第一,以2003年为例,贵州除人口总数居第15位外,其余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仍居全国挂末地位。第二,由于贵州区位偏离对外开放前沿地带,长期饱受对外开放区位劣势之苦,至今仍是我国西部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第三,近年来经济增长幅度虽超过全国平均增长幅度,但好些主要经济指标越来越落后。第四,在全国31个省(区、市)新经济“座次”排序中也位居滞后地位,但比人均生产总值排序前进4位,表明只要政策措施得当,还会给落后的贵州带来新的希望。其次,将贵州与东盟10国进行比较,贵州经济发展水平远低于东盟的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尼,与越南不相上下,比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略高。第二部分 贵州省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迫在眉睫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贵州是我国经济技术落后的内陆近海省份之一,资金和技术缺口尤为突出。为了加速贵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更需要大力发展外贸,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以及扩大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制约贵州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我们认为更重要的原因是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力度不够,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大。应当看到,贵州经济的较快发展主要是内需主导型经济的发展。由于受制于内需主导型经济弊端诸多因素的制约,经济开放度低,致使贵州经济的地区竞争力与企业竞争力弱这里,以2003年为例分析贵州经济开放度。经济开放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即融入国际经济体系)的程度。为近年来一些欧美学者和国际经济组织的专家所提出。测量这一指标的要素主要是市场准入。在国家对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壁垒等政策统一实施的情况下,分析考察经济开放度的指标体系主要有贸易开放度、资本开放度和服务开放度等3个重要指标。(一)贸易开放度(即对外贸易依存度)贸易开放度指一国(或一个省区)在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总额与其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率。贵州2003年的贸易开放度为6.03%,同期全国的贸易开放度为60.27%。按照国际划分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是开放经济的起码标准,贸易开放度大于10%者为开放经济,小于10%为封闭经济的话,贵州至今乃属封闭经济。在改革开放已达20多年的今天,我们把它叫做内需主导型经济为好。贵州贸易开放度很低,表明对外贸易在贵州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小,地位低、尚未将对外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开放带动战略尚未落到实处。我们用定量方法,计算出2003年贵州出口对GDP的贡献率为2.13%,进口对GDP的贡献率为1.53%,仅相当于全国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对GDP贡献率的15%(二)资本开放度资本开放度,一般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外资总额占其GDP的比率。2003年全国实际利用外资535亿美元,同期贵州仅为0.56亿美元,约占全国利用外资的0.1%。全国资本开放度为3.8%,贵州为0.34%,约相当于全国的1/10。从开放经济学的定量方面进行分析,贵州利用外资的业绩指数很小,其作用不很明显。一个省(区、市)利用外资的业绩指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该省(区、市)利用外资的流入量占全国外资流入量之比除以该省(区、市)GDP占全国GDP总量的比例。如果指数值等于1,表明该省(区、市)利用外资的比例与其占全国GDP的比例相当;指数大于1,表示该省(区、市)利用外资高于其GDP规模,业绩大;反之,业绩小。根据上述利用外资业绩指数含义,得出利用外资业绩指数公式:式中:K为利用外资业绩指数; fdi为该省(区、市)利用外资流入量; FDI为全国外资流入量; gdp为该省区的生产总值; GDP为全国GDP总量。据以上公式计算,贵州在1995年的业绩指数为0.140,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列23位;1998年贵州业绩指数为0.089排列28位;2003年贵州业绩指数为0.053,排列第29位。可见,贵州利用外资的业绩指数接连下降,确实值得认真反思!为了分析研究贵州利用外资的前景,我们引入了利用外资潜力指数这个开放经济学的定量分析指标。所谓利用外资的潜力指数是指一个省(区、市)未来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和潜力。这里选择7个变量作为评价吸引外资的潜力指标,它们是:人均GDP,过去10年GDP增长率,出口依存度,每千人拥有电话数,人均电力消费量,研究和发展占GDP的比例,受高等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通过计算,得出1995年贵州吸引外资的潜力指数为0.062,在全国排名29位,2003年为0.050,在全国排名31位。贵州在我们绘制的全国务省(区、市)利用外资业绩和潜力指数分布图中属于落后省份。贵州不可能对所有行业和项目的投资都具有相同的吸引力,应该找准贵州在利用外资中的比较优势,积极吸引适合贵州投资环境的外资,才能提高自己利用外资的业绩和引进外资的潜力。(三)服务开放度一般以反映国际化水平指标较高的国际旅游服务外汇收入占其GDP的比率表示。它指在一定时期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占其GDP的比率。由于2003年遭受非典的严重影响,不能反映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客观现实,特选择2002年的指标来分析我国和贵州旅游业的开放度。2002年全国实现国际旅游对外汇收入203.85亿美元,国际旅游服务开放度为1.65%。同期贵州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0.795亿美元,国际旅游服务开放度为0.59%,即仅相当于全国国际旅游服务开放度的1/3。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28位。为了对贵州国际旅游,服务开放度进行定量分析,我们引入了开放经济学的国际旅游服务率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业绩指数两个指标。所谓国际旅游服务率,是指一定时期,一国或地区从事国际旅游职工人数同接待国际旅游者人数之比率。由于资料可获得性的限制,一般采用国际旅游接待率和人均创汇额这两个指标进行定量分析。以2002年为例,计算出全国的国际旅游服务接待率为413%,即每位职工接待外国旅游者4人以上,人均创汇22.9万美元。同期,贵州国际旅游接待率为315%,即每位职工仅接待3人,人均创汇只有10.98万美元。一个省(区、市)国际旅游外汇收入的业绩指数,指在一定时期内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占全国国际旅游外汇收入的比率除以该省(区、市)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比率。指数大于1,表示该省(区、市)收入了相对于其GDP规模更多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其业绩优秀;反之,其业绩差。我们据此,分别计算出1998年和2002年两个不同时期全国各省(区、市)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业绩指数。贵州业绩指数1998年为0.358,排名15位,2002年为0.1739,排名下降到22位,说明贵州虽拥有一定的旅游资源比较优势,但由于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不力等原因,致使旅游竞争力越来越低下。通过上述经济开放度三个主要指标的定量与定性深入分析研究,说明贵州经济开放度很低。开放经济学(Economics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认为,贸易开放度必须大于10%以上(2003年贵州只有6.03%,经修正调整后低于2%),资本开放度和服务开放度都必须大于1%(贵州2003的资本开放度为0.3%,2002年服务开放度只有0.55%),才算开放经济。可见,贵州至今还算不了开放经济,而属封闭经济范畴,在我国经济正融入世界经济的今天,我们还是叫其为内需主导型经济为好。所谓内需主导型经济,是指经济活动和各类企业的建立都是为了满足国内,特别是本省各族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几乎没有或很少考虑产品面向国际市场,通过国际交换实现价值增值等问题。因此,贵州经济的地区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都弱,产品难以进入国际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因此,贵州省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第三部分 对贵州省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建议一、全省上下要提高对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面、准确地理解省委和省政府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总体部署,并将其落到实处。二、提高贵州经济开放度是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关键和具体内容。1.提高贸易开放度,就是要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使外贸总额占贵州GDP的比率达20%以上(相当于修正调整后的10%以上)。2.提高资本开放度,就是要大力引进外资,使利用外资总额占其GDP的比率达1%以上。3.提高服务开放度,就是要加快国际旅游服务业等的发展,使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占贵州GDP的比率达1%以上。三、认真分析入世后的新形势、熟练利用WTO的原则,规章、例外条款和保障机制,将入世后的机遇变为现实,化解风险,应对挑战。四、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贵州带来的发展机遇,将其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突破口。五、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国内、省内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全面理解对外开放政策的含义,认真贯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对外开放的三个层次。六、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已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要认真研究它给贵州带来的发展机遇与冲击,积极探寻应对措施。七、全面贯彻落实2004年3月1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和2003年8月《贵州省政府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八、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开展跨国经营活动。九、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产业层次,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十、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涉外人才,为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2. 个人外汇政策2021年新规
个人外汇政策2021年新规新增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
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境内居民个人系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定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按申请人护照上登记的本次入境日期计算)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
非居民个人系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现汇帐户境内居民个人收到的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以下简称“境外”) 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转存款帐户。
现钞帐户境内居民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帐户。
居民个人不得以自身名义为机构办理外汇收付。
禁止境内居民个人将其外币现钞存储变为现汇存储。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3. 中国现在的外汇政策急求~
国家对外汇没有放开也没有禁止的,看各地地方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有的宽松有的严格的
4. 2017年外汇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4)贵州省外汇政策支持扩展阅读:
主要类型:
1、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2、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
3、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
5. 外汇管理局最近关于外汇有没有什么新政策
核销单不用了,不用核销了,用外汇监测系统了。
6. 外汇政策
因为,与买入现汇来相比,银行买入现源钞后要承担更高的成本费用。当客户把现汇卖给银行,就是把其在国外银行的外汇存款卖给银行。这笔外汇存款从卖给银行的那一刻起,就转移到银行的名下。银行只要做相应账务处理,就可以马上得到这笔在国外银行的外汇存款,并可以马上开始计算利息。而如果银行买入的是现钞,由于外币现钞不能在交易的当地流通使用,需要把现钞运往国外,所以它不仅不能立即获得存款和利息,而且还得支付费用保管现钞。等到现钞积累到足够数量,银行才能把这些外币现钞运送到国外,存在国外的银行里。直到此时,银行才能获得在国外银行的外汇存款并开始获得利息。银行收兑外币现钞需要支付的具体费用包括:现钞管理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这些费用就反映在现钞买入价低于现汇买入价的差额里。
银行在处理外汇业务时主要是靠:“卖出价-买入价”来赚钱。现钞的买入价比较低,再减去中间的成本费,就是银行通过现钞所赚的盈利。可以看出最后银行通过现汇和现钞的盈利就差不多了。
现在已经取消取消现汇和现钞账户了,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7. 中国政府的外汇市场政策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回汇管理要答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
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在额度之内,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
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8. 外汇新政策
应该说新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更加松宽了。原来是年度收汇金额不超过2万美元,现在已到5万美元了。你的老板在2万美元/年的情况下你的老板居然可以做到那么大金额,那么在5万美元/年的条件下应该做得更好。但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如果今年政府逗硬了,这种生意就没法做了。为什么不考虑找外贸公司代理呢?虽然付出一点点手续费,但可以退税啊!多的钱都赚回来了。
9. 外币兑换相关政策
规定:
一、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经批准的外汇存款业务章程规定,为各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开立外币存款帐户或人民币特种存款帐户,并监督开户单位的收付。该帐户不能代其他单位办理收付。驻华机构从其帐户中提取外汇兑换券时,开户行须在水单上加盖“不可兑回外币”戳记。对其未使用的外汇兑换券不得兑回外币,只能在中国境内继续使用。
二、各银行应按经批准的外汇存款业务章程规定,为上述机构所属常驻人员(以下简称“常驻人员”)开立外币存款帐户和人民币特种存款帐户。常驻人员从其帐户中提取外汇兑换券时,开户行须在水单上注明“常驻人员存款户”。离境时,如要求将未用完的外汇券兑成外汇汇出或携出境外,银行凭本人出境证明或飞机票和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方予兑给部分外汇(最多不超过原兑换数的百分之五十)。常驻人员不出境者,对未用完的外汇券不能兑回外汇,只能在中国境内继续使用。
三、各银行对短期来华的外国旅游者、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外币兑换外汇券时,须在水单上登记其本人姓名及护照号码;未用完的外汇券要求兑回外币时,须向银行提供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出境证明或飞机票,准予一次性兑回外币(最多不超过原兑换数的百分之五十),银行即收回水单。
上述规定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有抵触者,均以本规定为准。
10. 贵州省发展概况如何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概况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贵州省按照《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发展特色旅游业”的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成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积极推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近五年来,全省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3.1万人次,外汇收入8020.27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4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31.88%,国内旅游收入16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8%,旅游总收入167.75亿元,同比增长43.54%。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坚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002年出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旅游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从贵州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旅游业富民强省、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改革开放等功能和产业联动效应,使旅游业的发展与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协调。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强化旅游产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素质,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使贵州旅游业形成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2000年至2004年,国家和贵州省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投入共计4.03亿元,其中旅游国债资金达3.25亿元,投资总额超过了1980年至1999年贵州省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总和,极大地改善了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拨出专款1200万元建立贵州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对旅游业的投入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从2005年起增加到2000万元),这对进一步完善贵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高等级公路主骨架正在形成,公路主干线通往重点旅游区的道路条件显著改善,几个旅游支线机场相继通航和开工。四是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国际著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获得了贵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地、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支线机场旅游线路规划及长征文化、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已相继完成或启动。五是旅游精品战略全面实施,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多民族特色文化体验旅游为重点的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首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媒体参与的联合促销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千岛,生态贵州”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已经凸现。六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以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全面推进。
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从贵州实际出发,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扩大旅游业投入、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 2、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按照“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资源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解决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以质取胜”和“以特取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中高端客源市场,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努力塑造贵州旅游新形象。
4、始终把加强旅游教育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作为提高我省旅游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管机制的创新上进行新的探索。
三、贵州省旅游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黔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木任务,把促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质取胜”、“以特取胜”,进一步转变旅游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红色旅游,打造精品线路,创建旅游品牌;加大以入境游为重点的高中端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旅游业齐抓共建的新局面。
发展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的13%左右,初步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
四、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继续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航空、公路、铁路和航运构成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以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化,争取在首批三个优先发展旅游区率先取得突破。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观光、度假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配套、在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构建起初具规模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源为载体,以交通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区域旅游发展方向,确定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工,促进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以联手开发客源市场、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为重点,形成区域旅游精品环线。近期正积极参与和推动“9+2”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西南六省市区旅游合作,以及不断推进川黔渝、滇桂黔、湘渝黔等多边合作,努力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抓住两个市场,着力拓展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目的地形象推广与旅游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专业营销网络开发旅游市场的特长,形成组合优势,有效拉动客源增长。大力开发日本、港台、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及周边国内重点市场。
(四)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目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快旅游院校教育、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协调发展,扩大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把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人才资源配置,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形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服务贵州旅游业的良好机制和有效渠道。通过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以及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加强旅游岗位培训的力度,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旅游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文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实施和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规范出境游和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启示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旅游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旅游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实行以监督执法为主的管理方式。
2、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我省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积极鼓励旅游区(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旅游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前提下,依据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选择业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区(点)的建设、管理,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理念。
3、扩大旅游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有独资旅行社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促进国有旅行社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行社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到我省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外旅行社采取合资、独资方式在我省开展旅行社业务。对在我省兴办旅行社的省外、境外旅行社,在资质审查与项目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标准。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湖北开展旅游经营,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方企业可以不控股。
4、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建立协调对外、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旅游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搭台、以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滚动的、分层次、分行业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推行定点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旅游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和实效。
5、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等,其中用于宣传促销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政府应安排相应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保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的资金需求,相对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要适当向重点旅游景区倾斜。加快建设湖北旅游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6、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总行对我省贷款金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选择条件成熟的部分旅游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政府间投资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