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汇托管理财是真的吗
外汇托管理财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由于外汇交易公司比较多,大家要谨防骗子公司。
外汇投资理财规划:
外汇理财规划的基本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
1、确定个人外汇理财目标
外汇投资者可能会有很多理财愿望,如分散投资风险、实现外汇保值增值、为未来出国留学及出国旅游准备外汇等。但是,这些愿望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理财目标。
进行外汇理财规划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把;外汇投资者合理的外汇理财愿望转化为具体的外汇理财目标。理财目标和理财愿望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理财目标可以用货币进行量化;二是有可以实现的期限。
(1)外汇券商信托理财扩展阅读:
防范外汇诈骗需要加强全球监管:
金融在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良性的金融工具、健康的金融市场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鉴于此,长期以来金融都是社会舆论共同关心的热点话题,但也因此受到了不法分子觊觎,通过犯罪手段从中牟利,对社会财富安全以及金融财税秩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就外汇诈骗而言,其实诈骗机构大多数运用的都是“庞氏骗局”,又称为金字塔(传销)骗局,所不同的只是它披上了新的外衣,制造新的噱头,好让其重新粉墨登场。
当然,也有一些黑心外汇平台,虽不是“庞氏骗局”,但极其不负责任地给投资者造成惨重损失。所利用的,依然是投资者或消费者对于相关法规及行业的知识盲区以及揣着一颗浮躁之心、渴望走捷径实现一夜暴富的贪念。
因此,如何从快从严打击各种外汇诈骗,尽快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是目前世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长远防范来讲,每个国家可考虑采取类似近期紧急叫停首次代币融资(ICO)的做法。虚拟货币融资在内的“代币发行融资”的存在,构筑了一个法定货币之外进行资产转移、融资的违规金融市场,增加了监管部门对金融安全和稳定的管理难度,滋长了监管套利、金融犯罪。
它给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安全隐患,已经远高于其创新价值。
怎样有效防范各种外汇诈骗,不“错杀”正规实盘外汇平台?每个国家因为国情的不同,对外汇诈骗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但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鼓励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可参考国际做法,找到符合国情、全社会可以接受的反欺诈手段。
以澳大利亚为例,澳大利亚并没有专门的针对性很强的传销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为什么还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和扼杀非法传销活动的蔓延。
简单来讲,澳大利亚能做到标本兼顾。从源头上抓预防,全社会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保证信息交流畅通,及时公布有关案件及处罚结构,努力规范相关条款,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针对性。
同时,澳大利亚行为监管的实践经验也可为各国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强调的优化行为监管框架起到很好的借鉴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汇理财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防范外汇诈骗需要加强全球监管
B. 信托投资理财都存在哪些风险
信托投资理财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府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如果投资者想进行信托投资理财的话,我建议找一家好一点的公司进行投资,规避风险,虽不能完全规避风险,但可以将风险系数尽量降到最低!
C. 券商理财和其它的理财都什么不一样么
如今,在大家都比较习惯到银行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下,那么券商理财有啥特点?券商理财和银行理财有啥不同呢?券商理财收益和安全性又如何呢?
券商理财特点
说起券商理财,很多人都觉得陌生,其实券商理财多年前就有。
银行理财是大家把钱交给银行来进行管理和投资以获得收益。券商理财则是大家把钱委托给证券公司,让证券公司对资金进行管理和投资。今年股市不错,不少银行理财资金就投入了股市或者相关金融产品。券商的理财产品,在这方面就有自己的天然优势。
券商理财的大部分产品,一些是有券商的自有资金参与,一些是以券商的自有信用做担保来偿付本息,这既让投资者的利益有了一定保障,又能调动起券商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券商理财的收益整体上比银行理财要高,并且券商还可以自己发行公募基金等产品。
券商理财和银行理财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其拥有收益凭证这个独有的、竞争力超强的产品。大家把钱借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承诺到期偿还本息的基本是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资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并打破刚兑后,收益凭证大放异彩。此外,券商也有中低风险的、和银行理财差不多的产品,只是银行理财产品有的时候是银行代销挣佣金,而券商一般都是自己的产品。
哪种理财收益更高
8月10日国债刚刚发行,三年期利率3.8%。预计未来的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利率应该是以国债的收益水平为中心上下波动。
查阅了一下几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也是这个利率水平。但是券商理财的预期收益要高,有的为4.6%,有的为5%,有的甚至达到了6%。
在理财产品方面,各家券商公司为了引进客户,设置了类似新客理财的产品,但持有时间金额一般会有限制。券商理财和银行理财最大的区别在于投向中的非标资产。银行理财最大的优势在于非标资产,因为银行有大量优质的信贷公司客户可以提供优质非标资产,理财资金可以投到这块。券商非标资产天生略有欠缺,所以券商理财大部分都是投资债券。总体而言,纯债会比非标资产波动大一些,但波动大意味着两方面,要么是向上波动,也就是收益高;要么向下波动,也就是可能出现亏损。今年以来股市行情不错,投向股市或者相关债市的理财产品收益就好。
一些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最低4%,最高的能达到8%,但购买的门槛相对较高,需要30万元起,是比较高端的理财产品。
为啥券商理财收益比银行理财高?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银行理财产品有的是资金集聚购买的券商或信托理财产品。举个例子,假如券商给银行6%的利息,那么银行给客户4%的利息,银行成为中间商赚取相应的利润。
其实,收益高低不是固定的,它会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大势而变,所以券商理财和银行理财的收益都是会上下波动的,没有绝对的高或者低。
如同炒股,购买者不管盈亏都要给券商交佣金,理财也一样有费率,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手续费。这些费用因产品、起点门槛和期限的不同而不同。
在银行买理财产品,有的银行会收取手续费,一般包括托管费0.05%/年,管理费(不固定,一般0.1%-0.5%),销售手续费0.3%-0.5%左右。有的银行则没有手续费。
说到银行理财,必须提到前几天发布的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到2021年底。
这个政策让一部分喜欢购买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客户松了口气。今年受债市影响,部分银行净值型理财出现资金回撤导致阶段性净值下跌,有些银行还出现了短期买入部分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客户亏损本金的情况,让承受能力差的客户对银行理财失去信心。邮储银行2018年和2019年有些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能达到8%-9%还多,今年也同样受到了影响,长期持有的客户收益率降到4%-5%,还是盈利的。
对于银行销售人员来说,更多的是要为客户做资产配置。在充分了解客户资产的情况下,为客户做标准普尔家庭资产的配置。投资资产不能是只购买某一款或者是几款产品这么简单,通过一个合理的投资组合尽可能让收益率达到最大化。任何单一产品的阶段性持续走高都蕴含着潜在风险,通过持有理财、基金、股票、黄金、外汇等产品来实现组合配置,合理规避风险。对于喜好做灵活期限理财产品的客户,零钱宝、理财宝和日日升三款产品,起购金额分别为1元、1万元、5万元,期限长短结合,数额大小结合,既能保证收益,急用钱时也方便灵活,最近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分别为2.44%、2.81%、2.98%,也算是低风险下的合适收益。
其实,无论银行理财还是券商理财,都需要投资者自己多学习多了解,也要知道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建议到辨险识财查一下该款产品的评价报告,这样,对于投资风险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这样也能有效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
D. 理财类型有哪几种
理财类型大概分六种:
一,存款:
这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理财类型,将自己的资金存入银行,根据存入的本金多少按时间获得一定的利息,从而实现钱生钱,但是所获得的利息可能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存款的最大优势就是安全。
二,银行理财:
最近几年银行理财可以说是非常火热,尽管资管新规后,理财产品取消了刚性兑付,但大家购买理财产品的热度却丝毫没有减弱,保本保收益成为过去,但是经常买理财产品已经对其有了很多经验的人就能发现,虽说理财产品已经不再保证收益,但是最后到手的收益也是与购买时预期相差无几。
三,股票:
虽然我们当中很多人并不了解金融,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大多数人购买股票。尽管这几年股市势头很好一直在涨,从不退缩。但是股市确实波动比较大,不过选对了依然就挣到钱了,所以股票是通过风险赚收益。
四,基金:
我们很多人都买了基金,基金风险要小于股市,收益也不低。最近基金都上微博热搜了,因为股市的影响,基金上涨速度很快,好多人吃到了甜头。基金也有很多种,如果我们是稳健型的可以买货币型基金,债券基金,风险低收益低。如果是风险偏好型的,可以买一些混合基金,收益高风险高。
五,楼市:
这几年通过炒房赚翻的人可不在少数,虽然从去年开始,全国大多数楼市遇冷,房价有所下滑,但是通过看各种政策,长期稳房价才是根本目的,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将是主要方向。
六,保险:
保险有它的好处,我们要正确看待。他的最基本的左右就是能够在危急关头保障我们的利益,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还没完全解决,一旦发现大病,真的可能让我们倾家荡产,所以我们应该买一些重疾险,大病险,儿童险等来抵御未知的风险。
除此之外的理财方式还有很多,像购买黄金,外汇,定投,信托,p2p等等。我认为的理财的最终目的就是保值增值,但前提是保证本金尽可能的安全。
E.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财服务有哪些
一、信托业与银行业相互关系的历史发展
信托业与银行业虽同属信用范畴,但两者有很大区别,不能混淆。表现在: 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同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起间接金融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6、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7、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
尽管上述的信托业与银行业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关系。
1、从信托业近代的发展看,信托业一直是银行业兼业的范围。 随着现代化产业的发展,财产形式的货币化、多样化,信托公司日益具备了金融机构的性质,开始接受货币和有价证券的委托,从事投资和融资活动,履行长期金融职能。正是因为这种职能上的重合,使银行开始大量从事信托业务,比如,全美14000多家银行中,有4500家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到1970年,美国的信托财产总计达2885亿美元,占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5049亿美元的57.1%。凡是规模较大的银行,都设有信托部。除银行兼营的信托机构外,专业的信托机构在美国也相当强大。在日本,还允许成立信托银行,以信托业务为主兼营少量银行业务。而其信托业务和银行业务严格分开。但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在银行的信托部和银行部之间业务实行严格的分开,本着各自的经营目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2、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信托业与银行业出现了趋同化的现象。 这种现象表现为: (1).信托的融资职能、金融职能得到发展,开始向银行业趋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包括对个人、法人、团体等各类有形及无形财产的管理和处理。发达国家在继续强调信托的管理基本职能的同时,对信托的其他职能也愈加重视。如融资职能,日本的信托银行加大了吸收社会游资的力度,成立了国内大众的重要的储蓄机构;在投资职能发挥方面,除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中长期贷款业务,还为产业部门提供设备资金,为个人购买住宅提供融通资金等;在金融职能方面,在传统的代理证券业务、代收款项业务的基础上,一些发达国家的信托机构将金融服务推广到纳税、保险、保管、租赁、会计、经纪人及投资咨询服务等领域。信托职能的多元化,使信托投资渗透到国家的一切经济生活之中。 (2).信托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性化。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尽管在银行内部或信托机构内部,银行与信托的两个部门是明确分开的,但信托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却与银行所提供的无明显区别。相反,在美国银行的几乎每一家分支机构都开展信托业务,银行把信托业务和其他银行产品分开交易,重新组合,以向客户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务也日益成为时尚。 (3).商业银行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70年代中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出现了衰退迹象,国内金融也竞争激烈,盈利水平下降,于是积极开拓国际新业务,使金融国际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国与日本达成协议,允许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银行参与日本的信托业务。不久,美国花旗银行、摩根信托公司、纽约化学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瑞士联合银行等被批准在日本开展信托业务。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也允许日本的银行到其国内经营信托业务。信托投资业务的国际化,刺激了各国同行业新业务的开发,各国信托业的经营经验日益成为共享的财富,同时信托业的国际竞争也日益加剧。
纵观信托业与银行业关系的历史发展,趋同化一直是一个主题。
二、中国信托业过去的发展没有处理好与银行业关系的根本原因
中国信托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中的一支生力军,为我国金融机制的转换与金融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国的金融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就是许多专家说的:在业务经营范围上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 应该说金融信托公司作为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其产生和发展正是适应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托业之所以难以处理好与银行的关系,关键原因在于其治理结构。
在我国,信托公司并不是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而存在的。它的投资倾向和方式体现了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利益和意志,其活动空间和成就也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能量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金融信托业已成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专业银行等投资主体实现其投资意愿的主要手段。由于金融信托业存在着与生俱来的治理结构缺陷,必然导致以下弊端:
1、信托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财产实力和资信度。 我国的信托机构不是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按经济区域合理布局设置的,这导致了机构设置的分散化、小型化,虽经多次清理整顿,到目前全国仍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
2、信托业的行业特征不明显,业务范围较窄,管理银行化。 长期以来,我国对信托机构资金来源实行严格限制,造成信托资金来源单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的信托品种,严重制约了信托业务的开展,信托业作为一种特色行业,在信托财产需求有限的条件下,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尚未普遍开展起业,自下而上的压力和获利的冲动迫使信托机构向准银行化的融资机构转化,融资动力代替为民理财动机,致使经营是扭曲变形。
3、 信托法规不健全,立法滞后,对信托业的业务范围设有明确的界定,政策缺乏连续性。 信托业务涉及很复杂的权力义务关系,而且这种权利关系需要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确认。我国信托业走过20年的发展,至今没有建立起规范的信托制度,所赖以发展的法制基础十分脆弱,客观上影响了信托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信托业采取的是一种“流浪汉”式的经营方式,一方面开展资本市场业务,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银行抢饭吃。其结果必然是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顿。
4、我国信托公司的股东结构所必须带来的行政干预。 由于当时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托公司只有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和各级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为信托公司的股东,因而信托公司在资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谁的饭碗,归谁管,也就自然听谁的话。地方政府办的信托公司包括国际信托、财政信托等,在资金使用上表现出来的是大量资金投资天实业项目,短期资金长期占用,尤其是大部分项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进行投资的,经济效益低下,形成过多、过滥的实业资产。各银行办的信托公司则是银行信贷功能的补充机构,对企业发放了相当数量的贷款,其中大部分是专业银行的指定贷款,有些银行还将不良贷款直接划给信托公司,以逃避责任,从而使银行办的信托公司虽然不良投资少,乱拆借少,但却存在大量的不良贷款。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重视理顺金融秩序,寻求信托业的发展方向,探讨信托机构的重组和市场定位,显得尤为重要。
三、中国信托业的重新定位必须处理好与银行经营的关系
1、信托业要摆脱“银行化”经营的嫌疑必须确定自身的业务发展方向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应该说中国金融信托业的发展需求是很大的。如:产权流动的服务需求、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和缓解过度负债的服务需求、企业改革的服务需求、企业托管的服务需求、资金信托、投资信托和投资顾问的需求、证券市场的服务需求、基础和企业改造的融资服务需求、直接投资的服务需求等等,为我国金融信托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金融信托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则应是告别一般货币业务,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发展。 我国信托业定位于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是有其资源条件的。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有着雄厚的资金实力。虽然目前来讲,一些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着资金压力,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约造成的,在《信托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篱之后,信托公司就可以获得固定的信托资金市场。这是作为金融机构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有着丰富的人才资源和专业背景。最后,信托投资公司有着广泛网络的优势。较大的信托投资公司都有着众多的分支机构,可以构成一个信息和资源的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信息服务。这就使信托业从目前的以银行业务为主,向资本和资产业务转化成为可能。 所以,信托投资公司向资本业务和资产业务转化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性的出路,这对信托公司来说,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旷世难逢的历史机遇。
2、金融信托要处理好与银行业的关系必须坚持以直接金融业务为主 国外的信托业务是从民事信托发展到金融信托,而我国目前民事信托尚缺乏业务基础,因此信托业务的重点必然是放在金融信托上。在金融信托中属于间接金融领域的业务,有来自强大的银行体系的竞争,所以,在金融信托业务中,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应以直接金融为主,即资本市场业务领域。 在资本市场领域,开展金融信托业务与投资银行的许多业务是相通的,如证券承销和交易,资产重组,并购等。在这个领域虽然有证券分司竞争,但他们目前所经营的只是少部分投资银行业务,还有很多业务尚未开拓,因而存在着广阔的业务空间。
3、要处理好与银行业之间的关系,信托投资业必须回归本业,以受托理财投资为主。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新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信托投资公司以手续费或佣金方式收取报酬,是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财产和处理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动产和不动产及其它财产的信托业务、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信托投资公司还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这一新的办法首次从法规上把信托投资公司定位为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一定位体现了信托投资公司回归本业的要求,解决了长期困扰信托投资公司的定位问题,有利于信托业健康发展。
四、对信托业和银行业未来关系的展望枣金融集团化趋势
中国金融业近几年选择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打破权力的过度集中和垄断,集中专门人才,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分业经营使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专业化,这样就既便于内部管理又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控,可以从总体上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质量,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但自1998年以来的金融状况却显示,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实际上把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其业务风险实际更加集中和扩大:对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只能在狭小的存贷款领域主要面对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活动,而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业银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资产比例持续上升,或是为安全起见少发放贷款,致使存差过大、资金浪费、业务收入无法抵补业务支出,出现大面积亏损。而中国的信托业在分业模式下不得不从可盈利的证券投资、证券代理业务中撤出,而单纯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业务开发也要有一个过程。
中国即将成为WT0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外资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最终可以在任何地点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它们的业务投向绝不会像中国的金融机构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样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
要改变上述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顺应国际金融改革的趋势,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可以说,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金融集团化是中国加入WT0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 1998年5月13日,美国众议院以一票的优势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控股组织结构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这一新的法律范畴。自此以后,金融集团化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国金融集团化的尝试者。它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光大集团同时还拥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枣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宣布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光大模式”为中国未来金融混业经营探索了一条方向。 可以预言,一旦我国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规定获得实施,中国的金融业将再一次面临重新洗牌,现有的业务格局和竞争态势将重新定位。中国信托业必须面对面对金融集团化挑战的对策。 面对金融集团的出现,首先应该认识到:全能化金融集团的出现是中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结果;而对中国的信托公司来说,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相比,即使在经过增资扩股以后资本金规模依然偏小,必将会被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购;同时,从长远来看,中国的信托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团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信托公司应主动顺应趋势,积极参与到金融集团的组建中去。
具体来说,目前应寻找合适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业务合作伙伴,通过同业拆借、抵押融资、客户信用资料、过桥贷款等业务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银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在政策成熟的条件下,在战略合作伙伴的基础上,争取以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股东群组成金融控股公司,实现双赢。应该说,对那些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来说,一方面可能会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们也迫切需要利用信托公司的业务优势实现跳跃性发展。
同时,中国的信托经营机构要继续壮大自己的实力,包括资本金规模和市场份额,以在将来的金融业洗牌中抢占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应抛弃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权、均衡持股的做法,应寻找有实力的企业集团作为自己的大股东,这样在未来的重组过程中能够得到这些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保持业务、人员、管理体系的相对稳定。对一些大的企业集团来说,目前也在积极进入金融领域,并力图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团。如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并且是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基本具备了组成一个金融集团的雏形。
信托公司同时也应积极寻求业内的联合重组,组建航空母舰型的信托公司。我认为,针对中国加人WT0和金融集团的出现,作为监管机构将会鼓励业内间的兼并、联合重组,并将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识地对业内的重组进行引导。
F. 信托理财可靠吗
在理财产品中,信托是一种很稳定的理财方式,相比其他理财产品来说,它的风控做的也非常好。不过一点,信托门槛在100W,这也是考虑投资者后期的承担能力,毕竟一个信托产品通常是付年息的。还有信托业有个刚性兑付,就是在合同期满之后融资方如果没有资金,必须兜底处理还本金。通常这种情况很少,一般只要选对公司,选对产品,到期都能正常兑付。所以相比之下,信托理财算是一种可靠的理财。
G. 【急】券商与银行在理财产品方面的比较能具体的说明吗
券商一般发行自己的基金 近两年来看的话 券商基金远不如基金公司的基金
现在有的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如外汇、债券、定期、短期定期等 收益一般4%左右
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封闭式,这里面又分好多种,如混合型、偏股偏债型、纯债型、指数型等等。收益不一定 行情好就20% 行情不好亏个15%很正常 当然也有保证收益的
固定收益信托:这个现在比较火 门槛高 一般100W起 保证收益8%-10%左右 一年到两年期
阳光私募基金:这个现在也很火 门槛高 一般100W起 也有集合50W起的 收益-20%--40%都有可能
PE私募股权:门槛最高 一般300W 年限长 一般都7年 收益60%--200%都有可能
假如你要理财 一定要分清理财与投机的区别 根据自己的收入与需求来选择理财产品 而不是看产品来选产品。
如有理财规划需要,可站内信联系我。
H. 信托外汇理财风险大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