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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内控管理考核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16:39:11

1. 谁能提供一个内控报告的模板

为全面提高我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优先,顾客满意,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细则,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
管理内容
材料检验管理规定
材料检验证明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的自检
参与材料检验的"三大员"(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应由专人负责,特别是质安人员,应指定专人参与检验,且专业对口,土建材料检验由土建质安员参加,装饰材料检验由装饰质安员参加,水电材料由水电质安员参加, 材料自检时应按合同的相应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主管组织质安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
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
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地区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
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
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
对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重要设备进场,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管理:首批材料进场时,项目质安组应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任.
检验人员在检验材料时,应如实填写检验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材料的报验
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
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
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
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
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分地区公司,项目部及班组三级.
(1)地区公司
对技术复杂的工程,由地区公司总工程师对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和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进行交底,主要对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的内容以及关键性的施工技术问题,技术要求,注意事项进行全方位宏观技术交底,并形成《公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安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3)班组
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培训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
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培训.
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
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
对施工班组的培训.
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
总部和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员工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学习讨论.
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
施工样板,样板间管理规定
1,施工样板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电梯大堂饰面,吊顶天花等),墙体砌筑,抹灰,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布置,玻璃幕墙,干挂石,园建等,全面施工前,项目部应先做"施工样板".对于饰面工程施工,需预先列出排砖图,列明阴阳角收口的做法及砖块的排列,提前3天报建设(监理)单位,经签证同意后方开始做施工样板.
施工样板做好后,工班组长需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经自检合格并签字后1小时内报质安部检验,经质安组检验合格后由主管施工员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
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允许按样板的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展开大面积施工,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样板经验收合格签证后,有关验收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存档.
2,样板间
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按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房,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施工样板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样板间做好后,项目部应组织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样板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样板间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不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样板间,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作为竣工验收标准.
3,对重要的施工样板,现场设置的样板间,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必须安排人员参加验收.
工序施工监控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工序精心组织,认真施工,争创样板工程.
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必须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到位,严格进行巡查,旁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质量问题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控制,避免事后处理,以免造成工期拖延,工料损失,影响工程的总体质量.
每一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时,施工员,质安员严格做到"三勤一控"的操作管理办法."三勤"是勤巡查,勤说解,勤写;"一控"是做好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监控工作.
质量问题的处理
施工员,质安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
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安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
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安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工序施工监控程序:
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安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3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安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
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安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

(3)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安组应提前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
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主任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
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
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安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请验收.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
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月度检查规定
项目部
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
检查内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
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
地区公司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不定期对各施工项目(每月至少三次)的巡检.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每月定期一次召集各项目部的质安组对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检查内容包括:各项目质安情况,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
对巡检和月度大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相应处罚,对严重的问题须进行拍摄通报.
对施工质量好的和差的做好现场拍摄记录,并汇编成案例,提供正反面培训教材.
总部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半年组织一次全国范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半年质安的基本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质安问题,造成的原因,解决的措施,对建设(监理)单位质量问题回访,提出下半年的计划和措施等.
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
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安部验收.
质安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安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
检测合格后,质安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质量缺陷.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质量缺陷
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安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
(2)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安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安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
②事故性质;
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④应急措施;
⑤初步处理意见.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
调查程序和内容:
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
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
④写出调查报告.
技术处理方案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地区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
(4)严重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处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
竣工资料的管理
项目部经自检,整理好的竣工资料应在竣工初验前25天内交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在竣工初验前20天内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
项目部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整改后,于竣工初验前10天将齐全有效的竣工资料和质量等级自评资料送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竣工资料核查表.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应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全面自检,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竣工初验申报表》,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初验,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
竣工初验
竣工初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初验前项目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初验前24小时,住宅楼应通水,通电.
化粪池盖板,水池检查口,沙井盖应全部揭开,井内杂物,沉积物应清理干净.
住宅楼内各单元应按门牌编号编好锁匙.
管井内杂物应清理干净,水表应按单元编号.
楼层室内,通道应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无尘.
住宅楼2米内场地应平整,干净.
对初验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
由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地区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参加.
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期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完毕,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移交书》,竣工工期以移交日期为准.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业主投诉率统计规定
凡住宅楼自竣工之日起项目质安组均应统计业主投诉率.
统计业主投诉率以业主(住户)向物业管理处发出的"住户投诉单"为依据.
项目质安组每月均应到物业管理处复印"住户投诉单",并按"业主投诉统计报表"进行统计,于每月25日前将"业主投诉统计报表"(附"住户投诉单")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
各部门在统计业主投诉率时,应尽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工程维修管理
为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楼盘维修情况,确保质量责任鉴定清晰,工程量签证准确及维修质量合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要求在维修管理中严格执行.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
同意
质量通病防治流程
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流程

分项,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安全,质量培训工作流程
现场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材料检验
检验人员不能到场参与检验的需提前请假,不请假的处以50元的罚款.
检验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的材料使用到工程上,视情节轻重处于200-20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
未经验收的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直接使用到工程上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安监督管理组长,材料检验员处以200-2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技术交底,培训
未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进行交底的,每发现一次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元罚款.
分项工程开工前未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罚主管施工员100元.
施工样板
未按施工样板规定做施工样板或样板经验收不合格即展开大面积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主管施工员2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工序施工监控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工程质量较差的,施工员,质安员除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外,可视情节轻重对此班组处以100-2000元的处罚.
施工员,质安员因监控不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300-1000元的处罚或行政处分.
自检及报验
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员,质安员可对承包班组处以200元的罚款;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可对承包班组处以500元的罚款;第三次验收不合格的,可视工地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报总公司减少此班组承包的工程量或给予取消承包合同.
未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证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监督管理组长及主管施工员各200元,罚分管施工员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自检及报验资料不分类存档备查的,每发现一次对主管施工员,质安员,分管施工员各处以5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
质安员应如实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或行政处分.
成品保护
对施工班组的处罚规定
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保护他人成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承包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场地移交后续工班,补办理交接手续,每个工班每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责任自负.
下班后,不按要求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每次罚50-1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失,施工班组负全责.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
由于对产品的保护管理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施工员,质安员各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在工程收尾期间,工地未张贴成品保护宣传标语,罚项目副经理200元;在每层电梯门口未张贴成品保护规定,罚主管施工200元.
业主投诉率的统计
不按要求统计及报送"业主投诉统计报表"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组长200元.
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班进场施工
施工员,质安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监控
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对违规工班作出处罚
复查整改情况
办理自检及报验手续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半天
1小时
2天
不合格
2小时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3天
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毕
质安组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 改
工班组长提前1小时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自检
不合格
合格
1天
1小时
不合格
施工员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提前1小时向质安组申请报验
合格
1小时
施工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质安组复核,确认
施工员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提前1小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5小时
合格
2小时
将有关自检,报验资料分类归档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返修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安排整理验收资料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组,质安组自检
合格
验收资料报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审核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验收
合格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进入下道工序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
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
内部报验
下单整改(质量问题)
评定质量等级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检查,监督
不符合标准
整改
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
地区工程中心
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
内部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
地区质安中心
地区质安中心
竣工初验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初验提出问题整改
协调
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
不同意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质安组签证
建设(监理)单位
不 合 格
验收签证
单位工程完成
项目工程部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总部质安监督组
建设(监理)单位
地区工程中心
检查,监督,指导
施工过程监督控制
地区质安中心
项目质安组
班组自检样板工程
核验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
班组自检分项,(隐蔽)分部工程
项目质安组签证
项目质安组复检签证
验收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竣工资料整理,报审
整改
内部竣工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申报竣工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不合格
合格
地区质安中心评定质量等级报甲方核定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甲方,物业,项目部
组织保修期维修管理
项目部
竣工前组织自查,自检
项目部,地区工程中心
项目部
合格
不合格
检查,协调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整改
检查,协调
检查,协调
组织竣工初验
建设(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施工,设计,甲方,物业
验收签证
完成
保修终结申请
项目部
编制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程措施
修改
项目部
汇编,制定地区公司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及施工措施审核
不同意
地区质安中心
同意
不同意
审批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地区质安中心
检查
实施
抽查
项目部
总结评估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回访
地区质安中心,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反馈意见
甲方,监理
无效
有效
1,如措施不当,重新调整后实施;
2,如执行不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落实
地区质安中心,
项目质安组
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总部,地区质安中心
标准化,制度化
提供原材料及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供货商,机材部
进场验收
项目部质安员,仓管员,相关专业人员
不合格或有疑议,重新验收
意见不一致
地区质安中心组织检验检测
建设(监理)单位
项目部副经理,经理,供货商
合格
材料进仓,填写材料,设备报验单
确认合格
项目质安组
不合格
首批材料及设备现场检验
质量签证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项目部
返修
工班长自检
分项工程完工
合格
填报验单内部初验
工班长,施工主管
合格
项目质安组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检评表》签证及复印存档
项目质安组
复检
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验
项目主管施工员
分项(隐蔽)验收签证
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质安组
进入下道工序
地区公司管线总经理,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总部工程管理组
发生质量事故
组织事故调查
项目部
协调
协调,沟通
不同意
检查,监督
备案
报告甲方
报告地区质安,工程中心
口头报告
项目部
项目部
采取应急措施,
填写《事故报告单》
地区质安中心
提出处理方案报甲方
修改
地区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
审查方案
甲方,设计,
地区工程中心
同意
查明原因,性质,经济损失,提出对责任人处理
实施方案
项目部
审批
检查,验收
地区管线总经理
甲方
总部质安中心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
应具备条件:1,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2,竣工资料及图纸基本齐备
整改
项目自检
项目部经理
内部报验
地区工程中心
审核竣工资料,竣工图
内部初验
地区质安中心
下单整改(质量问题)
基本达标准
核定质量等级
书面提出初验收申请
地区质安中心
地区质安中心
建设(监理),设计,物业,施工
组织竣工初验收
检查,监督
总部质安监督管理组
初验提出问题整改
不符合标准
协调
项目部,地区质安中心
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
竣工验收
移交
建设(监理)单位主持,物业,项目部参加
编制专业工艺培训教材
总部,地区质安中心
编制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补充修改
地区质安中心
审核
总部质安中心
培训中心备案纳入计划
总部质安监督组
检查
按计划培训
地区质安中心
总部质安中心
考核

2. 内控审计报告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公司上市需要准备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审 计 报 告
xx监审(yyyy)200号
M M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MM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集团监察审计部根据核准的yyyy年年度审计计划,于yyyy年mm月dd日-dd日对MM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审计。本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和评价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存货管理及成本核算等业务流程相关制度的有效性和日常执行的遵循性。我们审阅了相关制度,与相关采购、销售、仓储、财务等部门人员进行了面谈,并抽查了相关业务的处理文件。现将审计中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管理
公司财务核算总体比较规范,能够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公司财务部制订了财务管理条例使之成为日常财务管理、核算的标准。现主要突出的问题是财务总监如何直接参与企业业务管理,特别是对重大的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加强事前审核和监督。
1、货币资金支出缺乏财务总监的审批手续
本次审计,我们抽查了公司部分收付款凭证。发现公司在部分收付款作业中相关业务单证及审批手续并不完备,特别是财务总监没有在重要财务收支上履行审批责任。举例如下:
(1)
(2)
审计建议:
公司制订了完备的财务部管理文件,对财务部的日常工作都作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对各种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作出清晰的规定,出现了以上情况,我们建议:
任何一项财务收支均应由内部填制单证,并经授权程序批准。包括提现、资金划拨等业务。建议公司设计相关单证及授权审批程序。
2、
3、
二、采购及付款
公司采购有较为完备的采购作业管理标准。对供应商质量审计、采购物资入库时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付款审批等环节的实务操作有适当控制;公司采购部门及相关岗位对采购管理和岗位职责较为熟悉。
采购环节的主要审计发现:
1、供应商相对集中,主要原料采购供应商选择,缺乏年度复查程序,供应商名录基本维持不变,新供应商开拓力度较弱。
审计建议:
(1)我们建议公司宜实施一年一度的供应商复审制度,同时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 过去履约情况以及生产现场等方面进行年底系统复查,来选择有利于公司生产和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2)密切关注供应商竞争环境及市场出现的新供应商,逐步开拓新的供应商,……。
(3)有些原料如需维持独家供应情形的,……。
2、采购价格缺乏系统、严格的询价、比价等价格核定程序,采购价格合理性缺乏足够的支持。
审计时,我们通过对主要原料两年的采购价格收集与分析,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部分主要原材料不含税进价对照表 单位:元
品 名单位本年进价上年进价同比增长%
目前公司所有的采购都没有保存过询价、比价资料,经了解公司采购价格以采购员询价为基础,价格变动不大由供应部负责人予以核定,变动较大的口头上报主管厂长和总经理核定后实施采购。由于这种做法缺乏系统、严格及时的询价、比价等价格核定程序和书面文件,我们担心采购价格合理性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审计建议:
(1)对于固定供应商,我们建议公司应制定价格审核机制。该机制可根据采购料件的特点,采用定期独立询价、议价,收集公开市场成交价格等方式来控制价格。
(2)采购部门应密切关注主要材料、物资市场供求、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趋势预测,提出最有利的采购时机和合理交易价格,为管理层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3)询价、比价资料是证明采购人员谨慎勤勉的直接资料;也是保证采购人员谨慎勤勉的重要控制手段。对于大宗物资采购,公司应该建立询价比价制度,并制定统一的询价表、制定规范的比价记录规则,并要求采购人员留有询价、比价资料,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也为未来采购提供参考。。
3、签订采购合同缺乏必要的核准程序。
我们抽查了公司当年与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在上述合同中,没有看到管理层同意订立合同的核准资料。
审计建议:
采购合同应经一定的核准程序。核准程序应有书面纪录。我们建议公司设计合同会签单,按分层授权原则核准采购合同。所有合同的盖章生效,必须依签核完整的合同会签单为基础。
三、存货管理
公司已制定存货管理标准,对岗位设置、存货分类、出入库单据及流转、存货计量以及存货储存等控制环节已作明确,在日常操作中,原材料和成品仓库由供应部负责管理,实际控制较好。主要不足之处为:
1、公司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有违不相容岗位必须分开的原则。
仓储部门在公司管理体系中承担着检查核实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在数量、外观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核定的采购订单要求,和评估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的职责。仓储部门隶属于采购部门,客观上会削弱对采购业务的监督。
审计建议:
按目前公司组织体系和生产规模,我们建议仓储部门直接隶属于财务管理。这样做,一方面可解决岗位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可更好的保证库存信息质量。
2、公司存货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残次冷背,并且没有计提足够的减值准备。
经对存货库龄以及生产领用、销售出库等调查分析,截止审计基准日,公司材料中1年以上的冷背物料 万元,成品中呆滞品 万元,二者占存货总成本的 %,公司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审计建议:
(1)加强市场开发和加大冷背存货的消化力度以减少资金占用,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对存货减值损失应考核到相关责任人。
3、公司存货管理方面的表单填写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对业务的完整记录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建议:
(1)检查所有表单,对没有编号进行重新设计,同时完善表单间的引用设计。并根据需要制定编号原则。编号一般以月度为单位连续编号为好,个别业务量较少的单据可以年度为单位连续编号;
(2)规范入库单的填写,如按目前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方法,库管必须将实际点收数量填入进货单的实收数量栏内;或者改由库管按实际点收数量填写入库单,并由库管和采购签字确认。
四、销售及收款
1、合同的审核表现为事后控制
公司授权业务员在购销合同上签字盖章,业务员将双方签字盖章的购销合同交财务部开票,开票前财务部信用审核员将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核。如审核通不过,则退回重批,会使已签约的购销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造成违约,同时产生财务部和市场营销部之间的矛盾以及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矛盾。
审计建议:
建议公司在合同签字盖章以前,各职能部门对合同进行事前审核,如产品品种、质量、价格、交货期、信用额度、结算方式、外汇损益、运输方式、运保费承担、法律诉讼等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重大问题审核通过方可授权市场营销部签署合同。
2、信用期、和信用额度标准制订不合理
公司在购销合同上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90天、60天、30天、现款等,而信用期长短的标准是根据客户离公司地理位置的远近而定,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额度统一为该年销售额的10%,信用期和信用额度的确定不科学,没有考虑客户的信誉度、还款能力、应收账款的大小等因素。
审计建议:
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相关客户进行信用评定,确定可行的、差别化的客户信用期和信用额度。
4、现金收款
审计建议:
严格执行银行的现金管理条例。减少现金交易,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方式直接汇入公司账户。
5、应收账款的管理
审计建议:
五、资产管理
六、成本核算管理
本次内控审计得到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的配合与协助,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特此致谢!
因限于重点,审计工作无法触及所有方面;审计方法以抽样为原则,因此在报告中未必揭示所有问题。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手册的规定: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不因其业务经过审计而代替、减轻或解除其应有的管理责任。
附件:MM公司主要内控流程图(略)
1、采购付款业务
2、存货管理业务
3、生产成本核算
4、销售收款业务
5、货币资金
6、工薪循环
NN集团监察审计部
Yyyy年mm月dd日
关键词:审计报告、MM公司、内部控制
主办单位:NN集团监察审计部 印发:10份
抄报:NN集团董事会
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3. 外汇局系统如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是外汇局系统强化自我约束、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是外管部门稳健有效运行的保证,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是维护外管部门形象的要求,是防止外管人员触犯法律的要求。因此,外汇局系统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以确保外管人员依法、公正、廉洁、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外汇秩序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外汇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外汇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着漏洞和风险。外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只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才能不断适应外汇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外汇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控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着思想认识误区。一是观念模糊。内部控制包含两层含义:一层是内控机制,是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一层是内控制度,是规范约束业务行为的准则。而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从业人员缺乏内控意识,认为有了规章制度就达到了内控的要求,从本质上没有认识到规章制度仅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和依据,是一种相对静态的概念,而内部控制是一种各项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风险动态控制机制。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健全和有效的落实,形成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的现象。二是忽视内控机制在业务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内控建设是系统内部的一种自律行为,内控机制始终是以动态的形式存在的,是通过人的实际活动和业务行为实现的,它的作用是通过对人的监督和制约,达到制衡的目的。现实中,在业务发展和创新过程中,往往考虑内部控制的同步完善,忽视了内部控制在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中的作用。三是忽视人的作用。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一个过程,是由人来实现的,内部控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归根到底,都来源于人员的问题。只有通过对人的监督和制约,才能达到监督和制约事的目的。 (二)没有系统、全面的内控制度。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各个分支局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内控制度,外汇局系统内缺乏一个自上而下、具有总体指导意义的科学、系统、全面、标准的内控制度,致使各分局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内控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隐藏着一定的风险。表现在有的业务未制定授权制度,或授权不清,责任模糊;有的制定的管理权限不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个别岗位责任制不完整;个别业务制度存在着滞后现象,未能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内控环境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现有的管理模式,决定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重速度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结果轻过程,导致内控制度未能覆盖所有的风险点,有的业务、岗位的内控制度存在盲点。二是风险控制分散,安全性较差。外汇管理业务专业性强,政策变化快,管理的内容和对象繁杂,还有较多的审核、审批职能,致使外汇管理部门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难以匹配,难以满足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内控要求与人员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突出表现在业务工作上存在一人多岗,部分业务存在“一手清”现象,业务印章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审批业务时在政策法规的把握上存在误差等违规现象。 (四)对外汇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制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关键因素。一是部分外汇管理干部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外汇管理部门不同于银行的重要业务管理部门,不存在风险防范问题。实际上,外汇管理部门监管着国家对外经济交往中的一切外汇资金的流出和流入,工作人员如在业务操作中稍有失误而形成风险,就可能给国家造成损失。如工作人员对进出口核销相关的单据审查不严,或未认真执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就可能为犯罪分子逃套汇和洗钱提供可乘之机,造成国家外汇资金的损失。二是授权批准程序不规范。没有建立合理规范的授权分责制度和完善的审批手续,各种授权缺乏书面形式的确认,超越授权等现象存在。主要表现是:少数人思想认识不到位,碍于情面,造成调离、休假人员交接手续不全;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使部分工作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等。 (五)人员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现行的内控制度要求业务分工互不兼容、业务操作互相制约,要求岗位设置明细化单一化。因各种原因,现有外汇管理部门存在着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现象。一旦出现人员必须离岗,往往造成违规兼职代岗,甚至出现替代人员不能完全胜任所兼岗位的工作,由此而存在违规操作及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隐患。二是人员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外汇管理工作的需要。少数人员对日常业务学习重视不够,又缺乏专业知识培训,导致业务知识面不宽,对有关规定理解不深刻,执行中容易产生误差。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一方面由于外汇管理业务多集中在总分局一级,分局外汇管理部门对支局的外汇管理工作布置多,检查少;另一方面,外汇局系统尚未建立起一支专门从事外汇管理内部审计的队伍,外汇分支局内控制度检查工作难以做到制度化、程序化、经常化、专业化,检查监督力度不够,风险隐患难以及时发现。 二、完善外汇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内控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内控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各级外汇部门要从讲大局、保安全的高度出发,对内控制度建设常抓不懈。一是要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做到认识上定向,中心上定位,操作上定规,把抓内部控制机制的落实同抓运行机制、激励机制的落实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加强对外汇分支局内控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外管系统的内控制度建设,同时将内控制度建设列为分支局局长、外汇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工任期主要目标进行严格考核,保证内控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议总局统一组织人员,研究当前外汇管理业务工作的各个风险环节,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统一和便于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文本,使分支局在完整统一的框架内,加强内部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外汇局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内控制度能否得到有效运作、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取决于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因此,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的教育,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建议上级部门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结合外汇政策的调整,制定相应的培训教材,并随着业务发展、政策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有计划、连续地对不同岗位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建章立制。实践证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原因是内部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统一,不规范。因此建章立制既是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也是内部管理能否落实的保证。外汇局系统应本着“权责明确、平衡制约、相互监督、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岗位责任制、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审批权限;同时根据业务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不断地对外汇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在内控制度的制定上:一是岗位职责应明确岗位目标、职责、职权、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各岗位之间应有的相互监督约束机制。权责的明确,能有效防止工作的重复、遗漏或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岗位间的相互制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是内控制度的核心,应覆盖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制约人;三是针对目前内控制度中存在的对一般员工规定内容多、对管理层规定内容少、对业务操作规定内容多、对考核责任规定内容少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每一个岗位、每一项业务和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约束,都有规范的制约关系,都有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都有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一套分工合理、权责分明、运作有序的内控制度;四是在授权批准的控制上,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责制度,要按照业务工作程序授权,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各种授权都要以书面形式确认,以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五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授权分责、职务分离、操作规程、岗位责任等情况实行适时监控和同步监测,及时规避或控制风险。 (四)加强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实处。内控制度能否在外汇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于人的操作,在于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否则,制度再好,没有有去执行或执行不严格,那制度就是一个花瓶式的摆设,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为此必须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一是加强外汇局系统内审队伍建设,加大对分支局各项业务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二是发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内审部门的作用,强化对外管部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查细、查深、查透,及时发现外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中的漏洞、隐藏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差错、事故、案件的发生,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有效的干部管理、监督和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干部诫勉制度和述廉制度,通过强化组织监督、规范群众监督、引导舆论监督、发挥社会监督,逐步建立起具有行业特点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是内部管理中最关键的因素,因为任何内控制度都需要由人来执行,拥有品质良好、训练有素的人员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内部控制某些方面的不足,所以要加强外汇局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就必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一是在人员配备上,尤其是重要岗位的人员配置不仅要配足,更要重视人员配置的质量,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标准配备。在人员岗位的设置上应体现“岗位选人”的原则,避免一手清、一专多能的岗位设置,依据岗位选定工作人员。二是加强人员、岗位的交流,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和离任审计制度,以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发生。

4.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5. 内部控制评价的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可分为对内报告和对外报告,对外报告是为了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需要对外披露,在时间上具有强制性,披露内容和格式强调符合披露要求;对内报告主要是为了满足管理层或治理层改善管控水平的需要,不具有强制性,内容、格式和披露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
企业因其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其内部控制系统不可能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更新和自我完善的动态体系,因此对内部控制需要经常展开评价,在实际工作可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对外报告一般采用定期的方式,即企业至少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控制评价并由董事会对外发布内部控制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值得说明的是,如果企业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内发生了特殊的事项且具有重要性,或因为具有了某种特殊原因(如企业因目标变化或提升),企业需要针对这种特殊事项或原因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发布。这种类型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属于非定期的内部控制报告。
内部报告一般采用不定期的方式,即企业可以持续地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价,并根据结果的重要性随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经理层报送评价报告。从广义上讲,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缺陷等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经理层报送的内部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报告)也属于非定期的报告。
企业应尽量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对内控信息可比的要求。
根据《评价指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董事会声明。声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明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进度安排,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说明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描述内部控制评价所涵盖的被评价单位,以及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如有所遗漏的,应说明原因,及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性产生的重大影响等。
5.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描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的基本流程,以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主要方法。
6.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描述适用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声明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或做出的调整及相应原因;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确定评价期末存在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7.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评价期间发现、期末已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说明企业有足够的测试样本显示,与该重大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且运行有效。针对评价期末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预期效果。
8.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对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出具评价期末内部控制有效结论;对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不得作出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并需描述该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可能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带来相关风险。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发生重大缺陷的,企业须责成内部控制评价机构予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说明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6. 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合规管理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建议:
1、完善《银行外汇业务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和业务质量评级工作,将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纳入对银行的日常监管考核,督促银行明确职责,减少乃至杜绝个人结售汇业务中违规行为,提高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数据质量。
2、银行应加强和完善符合自身结售汇业务特点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并与其目标绩效工资挂钩,从严考核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
3、 建议总局尽快对“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升级。
一是将“个人结售汇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这样不仅可以减少银行手工录入的错误信息,杜绝漏录人情况发生,还能实时监控个人结汇超限额情况,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双向监测。
二是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增设报表统计分析功能,使之能够根据不同的管理要求来进行查询和汇总。
三是完善累计结汇金额预警和银行结汇流水查询监管功能,将非现场监管从单笔大额结汇监管扩大到对每笔超限额结汇业务的监管及对全部结汇流水的筛选、分析,确保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4、 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可采取电视电话视频培训方式,将视频培训辐射到基层网点,增强外汇指定银行正确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提高银行代位监管的能力

7. 对提升外汇管理内部审计能力的几点思考

外汇管理内部审计作为行业内部监督,一直以来是通过查错纠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等职能作用,实现外汇管理监督目标,但是随着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在内涵和理论方面不断扩展,外汇管理内部审计也逐渐从控制导向模式转向风险导向和绩效管理模式。如何在新形势下提升外汇内审工作能力,是摆在外汇管理内审人员面前十分紧迫而现实的课题。本文以强化基层外汇管理内审独立性,加强内审环境、人员素质建设等方面,寻求提升外汇管理内审能力的路径。
一、加强基层外汇内审机构管理,提高独立性和客观性
在当前暂时无法改变基层外汇局内审机构设置的情况下,可通过强化机构设置和职责管理提高内审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是明确外汇内控部门设置或岗位职责。如在中国人民银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指南或外汇局内控管理规定中明确外汇内控监督部门或岗位,明确内控人员不得从事具体外汇业务或行使行政审批权限,实现内控监督机构和人员相对独立性。二是分级明确内控监督工作内容。对于以业务控制导向为主的监督业务交由本级内控监督岗位完成,对于综合性较强的风险导向型或绩效审计,在当前各地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建议交由分局抽调其他地区内控人员组织专项审计组实施审计监督。三是实行审计人员重大利益回避制度。审计前,对相关被审计单位内审人员实行审计人员重大利益回避管理,可采取任务轮换或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外汇内部审计的客观、公正性。
二、强化风险导向管理,逐步完善外汇风险识别及评估体系
建议上级局根据近年来外汇局系统发生的行政执法风险案例、业务操作违规案例,以及内审发现的典型案例等信息,抽调有专业特长的内审人员组成课题组,分专业、分岗位地研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拓审计项目,建立健全风险测评指标,解决难点问题,条块包干,各个击破,并通过工作实践不断完善,形成统一的外汇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为基层外汇局实施风险导向管理提供有力参考。分支机构也可组织有关人员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对风险管理评估体系的有效性继续进行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上级,形成上下互动的良好格局,逐步完善外汇局系统风险管理评估和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外汇内审向更高层次审计监督转型。
三、强化外汇内审环境建设,营造良好内控管理文化
当前,外汇管理改革已步入“深水区”,外汇局内审部门也应该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动跟进加快转型,构建良好内审监督工作环境。一是强化基层外汇局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全局内控意识,认同内审“顾问”作用,明确内审不只是“独立的问题发现者”,更是“推动发展的使者”,及时消除消极应对情绪,为内审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人文氛围。二是坚持内审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并举的思想,把优化内控环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等作为长期目标,进一步宣传内部控制和审计服务理念,在单位内部形成重视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三是把风险防范教育纳入外汇局工作人员日常培训中,形成与业务培训并重的局面,在单位内部营造全员重视风险防控的工作氛围。
四、加大外汇内审人才专业化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外汇审计工作能力
外汇内审职能新目标的实现,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内审人员来具体实施。一是强化外汇内审人员的专业技能。鼓励外汇局系统人员加大对国内外先进内审理论、实务学习与运用,提升内审专业知识水平。二是积极引导和提高内审人员外汇业务综合素质。通过开展业务轮岗学习,到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异地交叉审计、上级行抽调审计等方式,促使和引导内审人员具备熟悉外汇管理业务,又熟练掌握审计技术方法的综合素质。三是重视内审人员的后续培训和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专项调研、问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更新内部审计人员理念,增强内部审计人员关注绩效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组织治理等方面的审计思维,拓宽内部审计人员的视野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角度,使之适应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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