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出纳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系统的规定,审核审核员的审核收据和收据。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收据和付款凭证是否与附加的原始凭证会计项目一致,金额是否一致,并且可以在付款正确之前处理付款。
2、对于主要费用,必须在付款前由会计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收到付款后,必须在收据和付款凭单上签名并盖上“收据”和“付款”字样。
3、现金存量不得超过银行的核准限额。如果部门超过期限,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为“白条”,并用证券抵消手头现金,不得用于现金。
4、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发放。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支票单位名称的目的,签发日期,规定的限额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票持有人必须在特别登记处签字书。及时了解银行存款余额,以防止银行透支。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规定的顺序记录,余额按日计算。检查现金账面余额是否与当天的实际库存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未结算的帐户,您应该及时检查。严禁租用银行账户并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结算。
6、每日现金和现金以及当天持有的各种证券保证安全和完整。在短缺的情况下,它负责赔偿。要保留安全密码,请保留密钥,不要将密钥传输给他人以便妥善保管。
7、要管理的密封件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预期用途使用。必须严格管理空支票和空白收据。在特殊登记处登记,取消和取消的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8、出纳人不得同时管理收入,费用,两项权利,债务登记和审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得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
9、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请查看参考资料的主要职责)
社会性。出纳工作担负着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的收付、存取任务,而这些任务的完成是置身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大环境之中的,是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转相联系的。
只要这个单位发生经济活动,就必然要求出纳员与之发生经济关系。例如出纳人员要了解国家有关财会政策法规并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出纳人员要经常跑银行等。因此,出纳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❷ 票据审核是出纳岗位职责还是会计职责
会计职责,出纳只是编制
❸ 买铂金首饰需要商家提供哪些票据
需要商家提供的票据:
1、购物发票。注意不要财务凭证,有些商家为了逃税不给顾客开具发票,却给一张收款凭证。凭证不是维护权益的正规票据,一定坚持要发票。
2、首饰鉴定证书。包括重量(克),纯度,款式说明,加工日期。
3、售后服务卡片(维修卡)。售后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延伸服务,也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
铂金首饰属于贵重物品,建议顾客在购买黄金珠宝类商品应注意,选择口碑好,有品牌的珠宝店。相对来说知名品牌店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较有保障。再就是购买前须谨慎,问清楚该品牌的售后规定。如碰到一些‘行规、店规’等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此外,要妥善保存购货凭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票据,最好与首饰盒子放在一起,方便用时查找。
❹ 出纳岗位职责有哪些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要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有误差的,要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二、要根据原始凭证,记好现金和银行帐。书写整洁、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三、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四、负责到银行办理经费领取手续,支付和结算工作。 五、负责支票签发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按规定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 七、负责作好工资、奖金、医药费的造册发放工作。 八、负责编造学期和每月的现金支出计划,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领取和支付现金。 九、及时与银行对帐,作好银行对帐调节表。 十、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况。 十一、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作好出纳工作。
❺ 出纳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出纳岗位职责有: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费用报销。
2、负责日常现金、支票的收与支出,信用卡的核对,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3、每日核对、保管收银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4、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规定数额。
5、负责向银行换取备用的收银零钱,以备收银员换零。
6、信用卡的对账及定期核对银行账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与余额。
8、每周编制《货币资金周报表》,并上报营运总监、财务总监、财务主管等。
9、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并上报营运总监、财务总监、财务主管。
10、每月配合人事编制好工资表,并协助发放。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工作内容
工资报销
除了经济业务上的款项支出,员工的报销款和工资的发放同样也必须由出纳操作。一般情况下,需要报销的员工会填写费用报销单,交给出纳进行审核。出纳审核无误后会计进行复核,经过批准方可对费用进行报销。而发放工资时,人事部门会将工资发放的金额列表交给出纳人员,同样经过出纳和会计的审核后,才可以对工资进行发放。
管理资金
其实所谓的出纳,从字面可以看出其大意:出即支出,纳即收入。所以对资金的收付管理,是出纳最基本的工作内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纳的工作已经不单纯是现金的收付了,额外还有承兑汇票的背书,支票的签付等。所以经济业务上的款项往来,是出纳每日必须要完成的工作。
保管物品
正常来说,一家企业的重要资料和物品都会交由出纳来管理,例如印章的存放,合同的整理等。而且这些东西都会锁在保险柜中,方便随时取用。所以保险柜钥匙出纳千万要妥善保管,万不可丢失。
入账处理
每个月月末,不单单是会计人最忙碌的时候,同样也是出纳人员最忙的时候。出纳人员到月末,需要把自己经手的每笔业务,录入系统中,其中包括:收款结算单,付款结算单和转账结算单。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现金业务和票据业务。全部处理完毕后,需要对余额表和银行流水进行核对,找出差异后,制成余额调节表进行处理。
❻ 票据管理职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票据的管理部门。
票据管理应当遵守票据法和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依法从事票据活动,行使票据权利,履行票据义务。
第五条票据当事人应当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票据。
第六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第七条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第八条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九条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第十条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一条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十二条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汇票专用章、银行本票专用章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十四条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票据法所称“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条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十八条票据法所称“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其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条票据法规定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及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
(二)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
第二十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第二十一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申请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与申请人约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码,作为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背面或者其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
第二十四条依法背书转让的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冻结票据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票据法第五十五条所称“签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章,表明持票人已经获得付款。
第二十六条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日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条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的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票据法第六十二条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第二十八条票据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第二十九条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第三十条有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压票、拖延支付期间内每日票据金额0.7‰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票据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防伪技术要求和印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确定票据格式时,可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实际需要,在票据格式中增加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❼ 会计出纳的职责以及工作范围是什么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
出纳的工作就是负责执行公司收款与付款的工作
收款:最重要的是收取客户所支付的款项,可能是客户直接支付或是开票或直接汇款,若是经由业务人员或客服人员收款后,仍是要交给出纳。
付款:主要支付厂商货款,可能厂商来领现金或支票,或是邮寄支票给厂商,或是直接汇款。经办人员填写请款单核准后,交由出纳人员支付。
因为负责现金及票据之收取与支付,因此公司与银行帐户相关的作业与管理也都由出纳负责。
有开支票的还要负责票据管理。
如果公司的供应商很多,那么出纳的作业就会较忙,一般公司每个月会固定一天或两天为付款日,集中作业,但如果有很多付款日的话,出纳的工作就会更忙,且不好管理。
高阶一点的出纳可以做到现金预算。
出纳的工作职责介绍: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频道。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会计出纳的职责以及工作范围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❽ 出纳的职能职责有哪些
出纳的基本职责是: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出纳具体的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
①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③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后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自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保险柜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的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⑥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销售款项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
①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不能办理转账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②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结算。
①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将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账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账凭证编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