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购外汇及汇外汇后如何做记账凭证
售汇通知书里面有当天的人民币汇率,参照当天的汇率折算成为人民币记账就可以。两张汇款回执单中一个是当天汇出去的外汇,结合刚才提到的汇率结算就行了。
银行对个人持有的外汇,分为现汇和现钞。银行对外汇账户,会按现汇和现钞分别开立现汇户和现钞户。
现汇户的外汇资金来源是境外汇入入账的资金或用人民币购买外汇后入账的资金。
现钞户的外汇资金来源是客户持有外币现钞进行存款处理的资金。当然客户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也可以入现钞户,但一般客户都不会这么做。
现钞户的外汇只能到银行取现钞,如果要汇款,需进行钞套汇的交易,支付一定的转换成本,转换成汇后才能汇出。
现汇户的外汇可以直接汇出,也可以支取现钞,但支取的现钞要存款,就不能存入现汇账户,只能存入现钞账户。
❷ 公司账户收到外汇收入,后续怎么操作
直接咨询你的外汇开户银行即可,如不清楚,可与当地外汇局经常项目部门联系。收汇和结汇外汇局几年前已授权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所以一般直接找开户银行即可,记得要进行网上国际收支申报。海关的是问下银行应该也知道,或咨询当地海关。
❸ 企业收到外汇后怎么做会计分录
汇兑损益亦称汇兑差额,就是由于汇率的浮动所产生的结果。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1、收汇的时候做账;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贷:应收/款项
2、结汇的时候已经做了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贷:银行存款(外币)
3、这个时候外币金额已经跟银行的账单上一致了
4、不同的只是在你收汇的时候的汇率和结汇的汇率不同,换成的人民币也不同,所以调整的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❹ 报关出口后收到外汇,接下来要怎么操作
1, 货物出口后,在你收到货贷退回的核销单后即可进行网上交单。在电子口岸里进行交单。
2, 收到外汇后,先进行网上登记,等有额度后即可去银行结汇。
❺ 出口货物 货款已收到 具体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出口货物 货款已收到财务处理如下:
①购进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贷:商品采购
③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④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⑤申报出口退税时: 本环节应退增值税额; 转出增值税额; 本环节应退消费税额。 应退的增值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退的消费税财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商品销售成本
收到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①发出委托代销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③收到蓝天外贸公司交来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④结转委托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委托出口商品
⑤申报出口应退增值税、消费税(在委托方办理)、转出不予抵扣的增值税的分录同自营出口方式会计分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❻ 出口外汇收入的账务处理
1、我国会计法规定,中国境内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因此,收入了外币计入美元账户也要按人民币价值登记。汇率,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的外汇汇率,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按收到汇款当日央行公布的中间价作为汇率,换算成人民币金额进行登记。如果人民币结汇或者使用时,当期汇率如入账汇率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2、按实际到账登记银行,少收的部分如果是未付款,可以计入应收账款(税略)。如果是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130*汇率
应收账款—*** 或 财务费用—手续费 10*汇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就支付这么多,就不用做应收了,等于是折价销售。折价销售按实际售价计入收入和计算税金。
3、发货时
借: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当日美元汇率与入账时汇率差额,如果贬值分录相反)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50*当日汇率
4、可以。记账本位币不是说你的账户里是人民币,而是以人民币作为记账金额,银行里的实际存款还是美元。如果结汇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或相反分录)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补充问题:
1、你们合同约定的是离岸价格,这样运费由对方支付,但你们办理手续,这样代收的运费计入其他应付款
收到运费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30*汇率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0*汇率
贷:其他应付款—运费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2、作为暂付款处理,等具体金额确定或收到票后再补充登记,多退少补,例如,先支付20,后结算是30
支付20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20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20
按实际结算金额补充登记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10
贷: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10
如果先支付了50,后结算为30,将多余的20红字冲回。
如果结算运费大于对方支付的运费,如,对方支付了30元,最后结算为35元,这5元计入销售费用,而不是核销其他应付款。
❼ 收到外汇怎么做会计分录,结汇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1、收到外汇:
当收到汇款头寸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若汇款头寸尚未收到,但是协议或合约规定可以提前解付的时候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当待接到汇款头寸的时候的会计分录是: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应解汇款外币
2、结汇:
当汇款解付的时候,可以通过外汇买卖科目办理结汇。比如以人民币收入有关单位账户的会计分录为:
借:汇入汇款外币
贷:外汇买卖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活期存款人民币
若收款人要求原币存储,作会计分录为:
借:汇入汇款 外币
贷:活期外汇存款或其他科目外币
注意:如果在汇入行开有帐户,银行将汇入的款项直接记入帐户;如果在汇入行没有开立帐户,银行将以合理的方式办理转汇。
(7)出口收到外汇后销售凭证如何做扩展阅读
1、票汇的结算。办理票汇业务时,汇入行收到汇款行寄来的以我行为付款行的票汇通知书时,经核对印鉴及各项内容无误后,凭以转入“汇入汇款”账户,待传票人前来兑取。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2、当持票人持已被书的汇票来行取款时,经核对出票行印鉴、付款金额、签发日期及收款人背书等无误后,才能办理人民币结汇或支付原币。会计分录同信汇、电汇。
❽ 出口收汇核销收汇环节怎么操作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quot;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如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业务
一、进口付汇核销监管部门的职责
(一)整理银行报送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录入有关数据。一般要求隔日录入完毕并按付汇日期将核销单归档。对有问题的核销单及时与银行联系改正。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2.0版软件稳定运行之后,进口付汇核销单数据直接从该软件系统中提取,取消手工录入工作。 (二)审查进口单位的进口到货报审和未到货报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审表录入计算机。审查三项内容: 1、进口单位在报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单据的内容是否一致无误;
2、审核付汇单证与报关单内容是否一致;
3、手工操作时审核进口单位提供的报关单表面是否与海关的要求一致,即是否有防伪标签、海关编号,是否有清晰的海关验讫章等;使用报关单核查系统后用计算机核查报关单的真伪。 经审核无误,即在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报审章,将报关单和报审表(第一联)归档存放,将报审表(第二联)的内容录入计算机;如第一项有问题,则请进口单位更正报审表的内容后再报审;如第二项、第三项有问题,以及报关单属于按规定应办理二次核对的范围之内,则留存有关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经鉴别结果为真实者即将报关单退还进口单位留存,经证实存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处理。(三)进口付汇备案表审核及签发
进口付汇备案表是针对一些核销方式较特殊、银行资金风险较大及逃套汇发生频率较高的进口付汇,如远期信用证、异地付汇、转口贸易、预付款等所采用的一种事前登记、初审办法。办理备案表表明外汇局已对上述付汇进行了重点跟踪、登记,并按期要求进口单位凭有关凭证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
二、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流程
(一) 进口付汇到货的数据报审
1、概念
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 2、业务审核单据
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3、办理进口付汇报审业务手续:
(1)进口单位须备齐上述单据,一并交外汇局进口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初审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3)初审结束后,经办人员签字并转交其他业务人员复核;
(4)复核人员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单据,应在向企业报审人员明确不能报审的原因后退还进口单位。
(5)复核无误,则复核员签字并将企业报审的全部单据及IC卡留存并留下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6)外汇局将留存的报关单及企业IC卡通过报关单检查系统检验报关单的真伪。如无误,则将IC卡退进口单位,并在到货报审表和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如报关单通不过检查,则将有关材料及情况转检查部门。(二)进口付汇备案手续
进口付汇备案是外汇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办理规定监督范围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门登记,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备案业务。
1、企业在办理下列付汇或开立信用证业务时,须办理备案手续:
(1) 开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远期信用证;
(2) 信用证开立日期距最迟装运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
(3) 办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兑交单的承兑业务;
(4) 提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付汇交单业务;
(5) 付汇日期距预计到货日期超过90天的预付货款;
(6) 超过合同总额的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
(7) 报关单签发日期距付汇日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的货到汇款业务;
(8) 境外工程使用物资采购的付款、开证业务;
(9) 转口贸易的付款、开证业务;
(10)不在名录内企业付汇、开证业务;
(11)"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的付汇、开证业务;
(12)经外汇局了解认为确系特殊情况,有必要重点跟踪付汇业务。 企业在办理上述备案业务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预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备案表的到货情况;否则,不予办理。 2、进口单位在办理备案业务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证:
(1) 进口付汇备案申请函(申请函内容应包含申请备案原因及备案内容);
(2) 进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条款复印件;
(3) 开证申请书(如备案原因为"远期信用证",则该开证申请书上应有银行加盖的业务章);
(4) 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如结算方式不为"托收",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5) 电汇申请书(如结算方式不为"汇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6) 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如备案原因不为货到汇款、信用证展期,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及IC卡);
(7) 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如备案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转口贸易",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8) 预付款保函(如备案原因不为"90天以上到货"、超过15%且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预付货款,则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
(9) 进口付汇备案表;
(10)特殊备案情况下,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 3、企业在办理进口付汇备案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备案情况对应提供上述单据,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1) 企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有关单据交外汇局核销业务人员初审;
(2) 初审无误,审核人员将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3) 业务人员应于企业备案当日(或次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通过初审的单据报送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在次日(或第三日,"受外汇局真实性审核进口单位名单"内企业除外)将审批结果退审核人员;对于审批未通过的备案,审核人员须及时向企业讲明原因。
(4) 审批通过后,由审核人员通知企业(或由企业主动查询)备案结果,并将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的备案表及所附单证退还企业;同时,将备案表第四联及有关单证复印件一并留存、输机; 三、服务监督机制
企业在办理付汇报审、备案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来人直接向核销业务人员咨询;
核销业务人员在对外办理业务或接待来人咨询时,应挂牌服务;
如企业在办理日常业务中发现核销业务人员未按有关法规办理业务并对企业造成损害的,可直接向其主管上级领导反映、投诉。
❾ 企业出口货物,应收款100美元,怎么编制记账凭证收回来之后要怎么填凭证
要换成人民币:
借:应收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收回来之后:
借:银行存款--美元账户
贷:应收账款--XXX
❿ 出口销售到国外收到的钱汇到了美元账户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美元 户(按税务给的月初的汇率折算)美元和人民币同时登记,有外币帐页
贷: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美元结汇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