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顾山西省榆次杀人犯胡文海:预计杀45人,一夜杀掉14个人,结局如何
2001年10月底,山西某村庄的连环枪杀案,得到了广大社会的关注,这起案件造成导致了14个人失去生命,案件现场极其惨烈、惨不忍睹。
胡文海出生在山西,曾承包过村口的煤矿,还想再续租,结果一心只想着投标煤矿的胡文海屡次被拒,接着,向上级反映村里干部的某些行为,却屡次失败,心中有了怨恨。
2001年10月26日,一夜之间,村里的14个人被杀死,此案件严重程度极大。惊动了1千多名抓捕队伍,把大峪口村包围,抓获了胡海清、刘海旺。
2001年12月26日,在经历了10几个小时的审讯之后,胡文海、刘海旺被判了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2002年,胡文海被警察拉去刑场,一声枪响之后永远倒下。
这起特大杀人案到此结束,胡文海等人判了死刑,大峪口村的恩恩怨怨也终于有个结果。
一个晚上的时间,杀害14个村民,这个案件惊动了整个社会。
⑵ 太原杀人狂魔贾建虎:心理扭曲,6年残杀12名“小姐”,后来怎样
90年代末,陕西省太原市出现了一名自称“杀人犯”的人,他立功6年共杀死12名“女士”。贾剑虎出生在山西省忻州市的一个普通家庭,父母常年外出打工。所以贾剑虎是大大咧咧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整天和同伴在一起懵懂无所事事。贾剑虎学习不努力,所以很早就休学回家了,但他也不是没事干,不肯弯腰去做苦力,所以一个人的时候很缺钱。
贾剑虎说,他阻止的只是一场“杀人游戏”。他对这些受害者没有任何悔意,反而觉得自己在杀人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和快感。他杀人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愿望,为了得到金钱,为了得到快感。他极其变态,他最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⑶ 什么叫一开户就满仓杀人
初学者什么都不懂,初生牛犊不怕虎,期货刚刚开户,就满仓操作,这样是大赚大赔的。
因为经验有限的原因,通常受伤的是自己。
一开户就满仓杀人,其实是满仓操作杀死自己。
⑷ 太原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生案,罪犯最终得到了什么处罚
该太原男子目无国法,居然因为搭讪被拒绝了之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将一名女生给活生生地刺死,行为实在是太过于恶劣了。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太原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此提出了上诉。2021年4月19日,法院根据此案件的发展将其上诉驳回,依照原判处理,这名男子最终为自己的恶劣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俊锋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他曾经因为故意犯罪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但是他在受到法律惩罚之后依然不知悔改,并且在缓刑期间做出了杀人性命的行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因此我觉得判处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俊锋死刑是应该的。
⑸ 太原4月3日特大杀人案
杀人者曾经是村干部,被杀4人,都是小姐,慈溪观城某夜总会。心肝吃了,乳房性器割了,尸体破碎机破碎了,头用水泥浇成水泥块了。据说练胆。有一张黑名单,都是村干部,是胆练大后杀的名单。
⑹ 山西太谷县最近杀人案
2012年6月19日凌晨1时许,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水秀乡张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韩志国,副村长韩宏亮,会计牛永旺带领三四十名打手乘坐十余辆车,手持镐棒,砍刀等凶器,在统一没收通讯工具以后,以山西省政府修路为由,在未告知村民的情况下,指挥三辆铲车将村外的耕地强行推为平地,同时在其划定的修复范围内将韩二恩家的13座祖坟也一并夷为平地(事前都没有通知过让迁坟),韩二恩在得知祖坟被夷为平地后与其叔伯兄弟韩润明,侄儿三人相跟上去找铲车司机问询情况,刚刚走到铲车旁,就被韩志国等人围住,在韩志国的“给我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的命令下牛永旺,韩宏亮,李成保,李黑山,贾建忠等人便提起镐棒一顿狠打,将三人打倒在地,韩志国又上前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在韩二恩身上猛捅一气,致命伤口达八处,活活将韩二恩捅死,随后还不让人管,嚣张的威胁闻讯而来的村民“谁敢管给我往死里打”。在他的纵容下韩润明被打断胳膊,韩金平被打破脑袋,打伤眼睛至今神志不清。韩志国在得知韩二恩死亡家属已经报案的情况下,为了活命,又选择了投案自首。这就是一个共产党员做的事吗?这比土匪还凶残!这帮人目无法纪,手段残忍,毫无人性,情节十分恶劣,是明显的黑恶势力行为,可这样的人却被我们的乡政府吸纳为党员,任命为村委书记。试问一名村干部还负责修省路吗?是不是打着省政府的旗号去欺压百姓,去为自己谋私利,随心所欲的肆孽百姓的生命财产?中国是法制国家,却被这样的黑恶势力利用村干部的外衣作为欺压百姓的手段,故意杀人却又打着办公事的幌子,敢问法理何在?正义何在? 2008年韩志国,牛永旺,韩宏亮凭借其家族势力通过贿选村民分别当选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水秀乡张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上任以来三人利用集体财产不断拉拢腐蚀干部,还以许以重利的手段将李黑山,李成保,贾建忠,贾建生等人拉拢其左右,相互勾结,为非作歹,飞扬跋扈,横行乡里。三人披着“代表群众利益”的“合法”外衣,在不设村会计的情况下,肆意侵吞集体财产,导致仅有1200余人的小村社竟然外欠达到800余万元。 2011年5月,韩志国为了其堂哥开的商店门口能有个厕所,尽然强行要在村民韩圣禄屋后不足一米处修建公共厕所,在挖开坑遭到韩圣禄拒绝后,韩志国又三番五次带人到韩圣禄家进行打砸恐吓,导致韩圣禄无法正常生活,被逼无奈,韩圣禄夫妻在杀害自己母亲,奶奶,以及两个孩子一家四口的情况下(后经抢救其女儿被救活)跑到村长韩志国家要与其同归于尽,却将韩志国的父亲杀害,可怜的老人居然为其村霸儿子付出了生命,而事出不久,韩志国居然又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且通过小恩小惠和威逼恐吓党员干部又成为张家庄村的党支部书记,试问这样的村干部也可以成为党员吗?那我们党的党员考核是不是一场闹剧,试问预备党员也可以成为党支部书记吗?这是不是有保护伞的存在,还是有其它猫腻呢? 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张家庄这样一个小村社却接连发生5起命案,还都与村长有关,难道这是偶然的事件吗?以韩志国为首的黑恶势力欺压百姓,在张家庄村实行了白色恐怖统治,许多村民受尽屈辱,整日担惊受怕,村民们被压抑在了社会的最底层。修路征地不问百姓,修路迁坟不通知事主,居然都是在晚上暴力实施,草菅人命。为一己之便,村民卧室后强行建粪坑,逼死四代人。 村民们搞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村委书记,在法治健全的今天何以如此有恃无恐,横行霸道?难道真的如他本人所言,“谁敢管给我往死里打,打死我拿钱替你们处理”?我们这些受尽韩志国黑恶势力凌辱的小老百姓只能忍气吞声、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了吗?这种黑恶势力,政府不严惩,咋还百姓一个朗朗晴空,咋还百姓一个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2013年7月20日,太谷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侯城村居民胡某被杀。民警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工作。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石某。经过蹲守,民警将躲藏在侯城村半山腰处的石某抓获。经查,因怀疑胡某拐卖自己的儿子,石某将胡某杀害。
2013年1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太谷县公安局通过4年坚持不懈地侦缉追捕,成功破获一起当时在该县影响极大的抢劫杀人案。
2008年5月2日,在太谷县东升日化批发部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孙某与王某通过商量后,窜至太谷县南河街张某经营的东升日化批发部门口,由王某在外放风,孙某进入批发部实施抢劫。孙某持刀将受害人张某刺倒在地后,将店里柜台内的500余元钱抢走。张某因颈总动脉、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太谷县公安局反复勘查现场,提取了犯罪嫌疑人DNA样本及指纹并录入系统。4年间,办案民警以从现场获取的DNA、指纹及逃跑沿途的监控录像入手,在太谷、榆次境内逐村进行排查,同时对全省的监狱、看守所、戒毒所进行排查。先后行程一万多公里,远赴陕西、甘肃、河北、内蒙、河南等省的公安机关指纹库进行比对,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12月12日,民警发现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监狱内服刑的孙某DNA样本与案发现场嫌疑人所留的样本一致。同年12月18日,太谷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由鹿泉监狱解回。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2月24日,太谷县范村镇闫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案发后,太谷县公安局党委迅速做出周密部署,办案民警快速反应,连续作战,4月9日,终将潜逃40余日的犯罪嫌疑人侯某抓获,“2·24”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2月24日8时许,太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范村镇闫村村民报案称:在闫村村南一蔬菜大棚附近发现一具女尸。警方迅速组织精干警力30余名,赶赴现场实施布控。同时,紧急组成专案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详细的侦破方案。“2·24”专案侦破工作紧锣密鼓、全面展开。
案发当日,经办案民警细致分析,确认死者系被锐器捅戳、钝器击打而亡。随后,迅速在闫村展开调查走访,很快查知受害人名叫韩某,系本村人。经向其家人进一步调查,韩在榆次某饭店打工期间,与同在饭店打工的忻州市人侯某恋爱,并于2010年7月产下一名女婴。韩某于2011年1月31日离开侯家回到娘家。2月9日至案发前,侯某曾到闫村寻找韩某,韩拒不相见。办案民警据此认定侯某作案的嫌疑极大,并迅速围绕侯某展开调查。
从案发当日至4月9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日夜兼程,一路追踪,辗转太原、忻州、运城等地,终于4月9日将犯罪嫌疑人侯某成功抓获。据侯某交待,其于今年2月9日到闫村寻找韩某未果,便在闫村一家小旅店住下,坐守韩某的出现。2月24日8时许,侯某在闫村北门小超市附近发现韩某,二人因孩子的问题在路边发生争执,一直撕扯到了南侧蔬菜大棚附近。双方争吵加剧,犯罪嫌疑人侯某狠狠将韩推倒在地,然后掏出凶器挥向韩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⑺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事件真相是什么
1993年,当胡根生任村支书时,胡文海曾经承包过3年村办的大峪口煤矿,据几位村民讲,也不知什么原因,胡文海还白白多包了两年,由此胡文海发了一笔大财。五年后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将煤矿重新承包,由于别的村民出价高,村干部决定将煤矿交与他人经营,但胡文海执意要以原价续包,作为一名村干部,胡根生自然不可能答应胡文海的无理要求。从此,胡文海便恨上了胡根生。
1999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找胡文海商议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举报后,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贾润全被刘海生(原煤矿矿长)打了两拳。
1999年6月19日,胡文海因浇地一事,与本村高彦书、高彦堂兄弟发生口角,并发生争斗,在争斗中,胡文海头部被铁锹劈伤而住进医院。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因害怕报复当晚连夜搬走。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许以2万多元作为调解费。胡文海认为有幕后指使者,要求指出幕后指使。但高彦书说没有。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胡根生(原村支书)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据此,胡文海推测,胡根生一伙认为是他指使贾润全等人告状;把他除掉,就没人再敢告状了。
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胡文海认为此事系村干部胡根生、刘海生、李利生等人背后指使,便生报复之念,并购买了消防斧,后又向被告人刘海旺索要炸药3.7公斤,雷管5枚。胡文海在侦查期间的供述证实:从1999年6月19日和高家兄弟因浇地发生口角,他们拿铁锹劈了我之后,我就下决心要查清是谁参与劈我的,并准备全杀了他们。第一我暗中调查是什么人参与的;第二前年买了两张假身份证,准备逃跑时用;第三是问刘海旺要了一包炸药和几个雷管,万一杀人后跑不掉准备自杀用;第四是买了一把消防斧;第五是乱花钱,大肆嫖娼、吃喝,把挣的钱全花了。
1999年6月19日被劈伤后,胡文海就起了杀心,剩下的日子不过是在寻找证据,等待机会。他曾设想过在除夕之夜大开杀戒:“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他曾经计划杀人数量多达45余人。
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人物。
2001年,大峪口村再次竞标煤矿,胡文海仍然没有承包成功。胡文海认为这是村官从中捣鬼。
2001年1月份,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胡文海通过这个工资表的查账,得出村官贪污500万的结论。侦查期间供述:“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
于是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得到大峪口村121名村民包括党员和干部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不过这个签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未有资料说明。
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没有任何相关方面进行回应和处理。
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2001年10月26日晚7时许,胡文海指使刘海旺以调解为由将胡根生和原村煤矿会计李继先后骗至自己家中。胡文海和其弟胡青海威逼殴打胡根生、李继二人书写所谓的“贪污”材料,因二人不从,胡文海持双管猎枪和刘海旺持消防斧将二人押出门外,向西行至胡文海之父胡广智家大门外时,李继因听到附近过往车辆的警报声而突然反抗,胡文海先打死李继,又瞄准胡根生,因猎枪哑弹,胡根生上去抢枪,与之反抗,胡文海又令刘海旺持消防斧劈伤胡根生,胡文海再补了一枪,胡根生装死躲过一劫。胡文海给了刘海旺1000元现金后,刘海旺逃离现场。之后,胡文海杀性大起,在近3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内,先后将本村张敬林等12人杀死,并致3人重伤。在总共14人被害身亡者当中,年龄最大的71岁,年龄最小的仅10岁,其中两人是村干部。[2]
胡文海杀人后,返回家中,与胡青海说了杀人之后,拿上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骑自行车沿偏僻小道一路逃至太原许西村后,将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的夏利出租车。被正在建设路盘查的职工新村刑警中队民警抓获。
被捕后的胡文海,坚称自己为除贪官而杀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只有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高彦书是“浇地纠纷”被胡文海认为要杀他的人。其它人跟胡文海并无深仇大恨,如原村长冀金堂、村民胡三计、胡福龙等,他们只是被胡文海认为曾经“散布谣言”,说过“胡文海不是东西”及“劈死他活该”之类“坏话”,或者只是与胡根生关系过密,而被他悍然屠戮。事后,胡三计之子胡俊林认为:我和胡文海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如果有意见可能是因为他结婚时我没有上礼。
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2001年10月26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胡根生装死逃过一劫。刘海旺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30左右,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刘海旺及其辩护人所提其在本案中属胁从犯、犯罪后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根据被害人胡根生的陈述,在胡文海与胡根生夺枪的关键时刻,胡文海指挥刘海旺劈胡根生,刘随即动手。有证据证明刘海旺系受胡文海指挥作案而并无证据证明其受到胡文海的胁迫作案。故其所提系胁从犯的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另外发案后刘海旺确曾让贾明亮向“110”报案,但其没有说自己用斧子劈人的事实,并在他人报案后仍继续逃跑,并无归案的意思表示,无法说明其有悔罪表现。故该条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⑻ 太原纵火杀人案的案件处理
案件发生后,太原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全力侦破。目前,山西省、市公安机关及太原市党政领导正在现场指挥
⑼ 太原市万柏林前几天发生的持刀杀人案
持刀杀人案件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对于所发生的案件,应该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杀人者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⑽ 夺命修暖工李小龙伏法记:流窜多地,自称修暖工,用铁锥杀人,后来怎样
引言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非常复杂,人们为了生活经常奔波在不同城市,人员流动性增大本身就是一件有利有弊的事,但是如果流窜各地的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这就会弄得人心恍惚,也会给警方办案带来负担。
1991年,李小龙与妻子相识,二人结婚后关系和睦,李小龙也尝试到了婚姻和家庭带给他的归属感,但是这一年他也被取保候审,在1994年他再次犯案被警方抓获,两年后他被释放,但是回来后发现妻子自杀身亡,这对他造成了致命的影响。
杀人魔“修暖工”
1997年2月26号,李小龙第一次杀人,当天他与刘某发生争吵并互殴,最后他用锥子将其捅死。
自此开始,他明白自己已经是亡命之徒了,认为自己反正已经杀过人了,那也无所谓一个还是十个了,也许是第一次犯案给他留下的烙印,此后他作案所用凶器多为铁锥。
1997年到1999年,李小龙流窜在河北、山西、河南、山东的多个地区作案,经常谎称自己是“修暖工”,这给警方破案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围追堵截
在李小龙曾经作案的地区,不光是人民都担惊受怕,警方也经受着空前的压力,因为破案越快,就越能在李小龙手中留下更多人命。
通过李小龙犯案时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警方的“神笔”张欣画出了与犯罪嫌疑人李小龙相似度极高的画像,并且对他的作案特征进行了较为准确的描述,石家庄警方还给出了十万元的悬赏来为破案提供推力。
1999年11月30日,太原警方在某家做期货交易的公司将在调查期间神色慌张的“刘军”缉捕,经查证“刘军”就是李小龙。
2000年6月6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小龙死刑,这个犯有强奸、抢劫、杀人数个案件的恶棍,终于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小结
悬疑片中经常上演变态杀人狂疯狂杀人的剧情,很多观众在看的时候可能觉得非常可怕,但是在生活中却不懂得保护自己。
其实面对陌生人搭讪时,我们的第一反应一定要把这人当成坏人,时刻保持安全距离,留出反应时间,便于逃跑或者反击,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指望好人能给我们什么好处,只希望坏人不能够伤害我们,生命健康是最基础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