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会计确认外币收入时汇率以哪个汇率为准最准确
法律规定以业务发生当日(外汇入账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
❷ 会计外币记账汇率怎样确定
会计制度规定,外币业务的记账汇率可以选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也可以选取外币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是当月1日的市场汇率。
另外,公司财务制度实际上应当规定采取哪一种汇率,业务发生日或者当期期初汇率二选一。企业一旦确定记账汇率就不得随意更改,如果有需要更改的特殊情况,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中做说明。
记账汇率的种类及记账汇率所属时间的不同。都会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
(2)外汇入账汇率规定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
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
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
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❸ 记账汇率按中间价还是(买入价+卖出价)
为了防止因为汇率波动给记账汇率带来的计算不便,记账汇率价格统一按照中间价进行计算。
1、记账汇率:对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增加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时所采用的汇率,即记账时采用的汇率。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收进外币现金和外币存款、借入外币借款和发生外币结算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时,应将外币增加金额按记账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2、财务制度规定,外币业务的记账汇率可以选用业务发生时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记账,也可以选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做账。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出国人员带回大量的不同日期的形式发票,会计人员在报销时就会碰到这样的选择:是用业务发生日的基准汇率,还是用当期期初的基准汇率。首先,公司财务制度应当规定下采用那种汇率,当期期初或者是业务发生日的汇率,二选一,且定下来之后就不能随意变动,选用期初的汇率,操作简便,非常方便,但是这样以来,汇兑差异就可能较大,时间间隔越长汇兑差异就大,会计信息就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反映;因此,我认为尽量的选用业务发生当时的汇率,选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可以有不同的几种理解:第一,发票日期当天的汇率,第二,报销当天的汇率,那么,到底用哪天的汇率呢?对此,我认为应当在影响重大的业务上采用发票日期当天的汇率,对于金额较小或非重大的业务,为了处理的简便,特别是那些日期不同的大量小额的发票,完全可以采用报销当天的基准汇率折算。
❹ 出口销售收入入账的规定汇率是多少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应将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出销售收入入帐时以记帐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帐款,收汇结算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帐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做财务费用处理。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记帐时间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的,记帐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个工作日外汇中间价为准,也可采用变动汇率记帐,但汇率一经确定,需报主管退税机关备案,在一个出口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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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收入注意事项:
1、入帐时间原则:在货物报关出口后,财务部根据国际部交来的报关发票和装箱单开具出口商品统一发票,以此为依据确认出口业务销售收入。
2、当期支付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应冲减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
3、出口货物作销售处理后,因故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减退运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已冲减的国外段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调增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4、口业务货款到帐时,根据银行出具的收帐通知及外汇买卖水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出口销售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汇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入账价格
❺ 外币的投资收到的时候是用什么汇率计算的
如果是收到外币作为投资款,应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不能采用合同约定的汇率和相似的汇率,这样核算出来不会出现外币的折算差额。
❻ 进口货物入账汇率按什么确定
进口货物入账汇率按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确定:
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6)外汇入账汇率规定扩展阅读: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
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
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
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
❼ 外币业务会计什么时候要在会计科目后面写汇率
依据《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按下列原则处理外币业务:
1.企业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折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货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应付股利、预收货款等)。不允许开立现汇账户的企业,应设置除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其他外币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
2.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
3.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作为折合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作为折合汇,由企业自行选定。
4.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买入、卖出价与市场汇价之间的差额,记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此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经营多种货币信贷或者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分币记账制。
7.投入的资本如需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对有关资产账户,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市场汇价折合。对“实收资本”账户,合同约定汇率的,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处理:①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账本位币一致时,按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②登记注册的货币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按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如果投资人分期出资的,则各期出资均应按第一次收到出资时的市场汇价折合。③由于有关资产账户与实收资本账户所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8.需要建立偿债基金的企业,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增设“××外币偿债基金户”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相关扩展:
一、日常企业经营中,都会有哪些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核算包括哪些内容外币业务是指公司以外国的各种货币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在会计上,外币业务是指不以记账本位币作为计量单位的会计业务。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主要有五种类型:
1.外币借款业务。即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外币借款以及归还借款的业务。
2.外币兑换业务。即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业务。
3.投入外币资本业务。即投资人以外币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业务。
4.外币交易业务。即以外币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的会计业务。
5.外币折算业务。即把外币的金额重新表述为另一种货币的会计业务。进行外币折算,并不是实际发生了兑换或交易等外币经济业务,而仅仅是改变了原有的计量单位。
二、外汇的具体内容
通常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根据我国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的具体内容包括:1.外国货币;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支票、期票、汇票等)、银行存款凭证等;4.其他外汇资金。黄金可以用作国际支付和结算手段,执行世界货币的职能,所以,在许多国家也将黄金列入外汇。
三、外汇汇率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比率,即用一种货币单位表示另一种货币单位的价格,故又称汇价。汇率根据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作用,可以有多种,如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与中间汇率,可以分为现行汇率与历史汇率,记账汇率与账面汇率,等等。
1.买入汇率,又称外汇买入价,是指银行以人民币买入外币的汇率。
2.卖出汇率,又称外汇卖出价,是指银行卖出外币收入人民币的汇率。
3.中间汇率,又称外汇中间价,是以人民币计算的外汇买入价和外汇卖出价的平均价。
4.市场汇率,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
5.合同汇率,是指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不同货币折合使用的汇率。
6.记账汇率,是指企业发生外币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所采用的汇率。
7.账面汇率,是指企业已经登记入账的汇率,它可能是当时的市场汇率,也可能是合同汇率,亦称历史汇率。
8.现行汇率,是指某一具体时点现在的汇率,即折算外币时的市场汇率。
9.历史汇率,是指过去某一时点的汇率。历史汇率是与现在汇率相对的,前一交易日的市场汇率相对于当日来说是历史汇率,当日的现行汇率相对于次日来说也是历史汇率。
四、汇率标价
一个国家的外汇汇率,是以外国货币来表示本国货币的价格还是以本国货币来表示外国货币的价格,称为汇率标价。标价方法有两选择,一种称为直接标价法,另一种称为间接标价法。
1.直接标价法。是用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折合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如1美元=6.03元人民币。目前我国即采用此种标价方法。
2.间接标价法。是用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折合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如伦敦外汇市场:1英磅=4.1514德国马克。美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采用此法。
五、什么是记账本位币与编报货币
记账本位币,是指一个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时统一使用的记账货币。
编报货币,是指编制会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与编报货币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这就是说,我国企业的正式编报货币只能是人民币,而记账货币是可以选择的。在会计实务中,依据记账本位币的选用不同,分为统账制与分账制。
1.统账制,又称统一货币记账制,是以某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记录全部经济业务。
2.分账制,又称分币记账制,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按原币种记账,在期末时再将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和发生额折合成人民币,然后编报会计报表。
❽ 记账时的汇率怎么算
如果你们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按出口当日汇率来算,如果你们不执行新会计准则,按当月1日的汇率来算。
其实用哪个汇率都可以,不过一旦确定了采用汇率的规则,就不能再变更了。
❾ 记帐汇率是怎样定的
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
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资本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汇率一经选用,在登记入账时不得随意变更。具体应用时,对于取得以外币结算的资产、负债及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可以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当日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记账。对于以外币投入的资本:
1、合同或章程有约定汇率的,就按约定的汇率入账。
2、合同或章程未约定汇率的,如果注册货币与记账本币一致的,可采用当日汇率记账;如果注册
货币与记账本币不一致,应当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汇率记账。对于投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按投入当日或当月1日的汇率入账。
实际工作中,企业会计人员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习惯,往往各行其是,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内部如果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在购货或销货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不同的购货成本、不同的销售收入等。
造成会计处理的不一致,会使会计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记账汇率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9)外汇入账汇率规定扩展阅读
标价方法
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由于确定的标准不同,于是便产生了几种不同的外汇汇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就叫应付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如日元兑美元汇率为119.05即1美元兑119.05日元。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直接标价法与商品的买卖常识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标价法就是把美元外汇作为买卖的商品,以美元为1单位,且单位是不变的,而作为货币一方的人民币,是变化的。一般商品的买卖也是这样,500元买进一件衣服,550元把它卖出去,赚了50元,商品没变,而货币却增加了。
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汇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兑美元汇率为0.9705即1欧元兑0.9705美元。
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上升;
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下跌,即外汇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间接标价法与直接标价法相反。
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所表示的汇率涨跌的含义相同,即外币贬值,本币升值,汇率下降,外币升值,本币贬值,汇率上升,不同之处在于标价方法不同,所以在引用某种货币的汇率和说明其汇率高低涨跌时,必须明确采用哪种标价方法,以免混淆。
美元标价法
美元标价法又称纽约标价法,是指在纽约国际金融市场上,除对英镑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外国货币用间接标价法的标价方法。美元标价法由美国在1978年9月1日制定并执行,(在2013年)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标价法.
在金本位制下,汇率决定的基础是铸币平价(Mint Par).在纸币流通条件下,其决定基础是纸币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确定方法
汇率的确定方法随国际货币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记账汇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汇率
❿ 外汇入账时用什么时间的汇率
这应该取决于你们公司的要求,可以统一按月末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或按月初的中国人民银行的汇率,也可以用当日的外汇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