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关于外汇管理局核销的问题
1,对的
2,都要带
3,不要带水单,核销联就够了
4, 是海关代码
B. 如何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进出口收汇核销登记
搜搜答案: 去外管局办事最好能带上公章,并将公司与外贸业务相关的证件原件随身带上,避免出现来回跑的情况。(当然要视公司的内部管理要求来带相关证件,灵活掌握),关于你的问题,如下是一些流程和要求: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开立
境内机构初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以下材料,到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进行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出口收汇核销登记流程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7. 口岸操作员卡和法人卡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C. 外汇局批件号/备案表号/业务编号怎么填啊
备案表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左上角的号码
业务编号:企业的出口合同号之类或出口业务的顺序编码
外汇局批件号:应该是原来存在核销时出口核销的批次号,现在已经取消核销
D. 上海外汇管理局付汇核销,最好是详细的格式。万分感谢!
外汇管理局规定 差额核销每笔可以多核销5000美金左右,你的900美金完全没问题额!不过各地的外管可能处理事情的方法不一样,不过规定一般是不会变的。
关于付汇核销的报关单遗失,你写报告只要实际情况就行,外管总会让你核销的,放心吧!
当然最好是添油加醋,哈哈。
E. 关于上海市出口核销和进口核销问题
出口后将报关单和核销单保存好,等到收到外汇后到银行打出水单,然后带着以上单证到浦东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二楼那里)出口核销科核销
进口核销有两种情况的
一种是预付款和信用证付款核销,付款的时候会填一张付汇核销单,等到货物进口了,进口报关单回来了,就带着付汇核销单和进口报关单到外汇局进口核销科去核销了。
第二种是货到付款的,这一种情况在付款的时候银行会自动核销的,不用去外管局啦。
F. 在上海领取核销单需带的相关资料
这种情况您最好联系您当地的外汇管理局询问一下。各个外管局情况不一样的。
上海外汇管理局电话
上海外汇管理局综合业务处
电话:021-58845950
上海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处
电话:021-58845000转5975
上海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
电话:021-58845000转5663
上海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电话:021-58845000转5958
上海外汇管理局外汇检查处
电话:021-58845000转5969
举报电话:021-58845942
上海外汇管理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邮编::200120
上海外汇管理局电话
G. 外汇核销单号
核销单录错是不可以修改了,实际上任何申报过的数据都是不可以修改的版。
你要权明白核销单录入错误对出口退税报表的影响。如果核销单号码错了,那么和外汇核销的信息对碰就不会成功,因为外汇核销过的核销单无法与税务局中错误资料匹配,所以你只能询问税务局是否能人工帮你挑过次问题。
或者重新输入正确的报关单信息,同时虚拟1张冲掉之前的,这样金额上不产生改变,同时后输入的也可以与外汇局对碰成功
H. 关于进出口权当中的-到外汇管理局取核销号码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I. 国家外汇管理局付汇核销部门电话
打114查询....
接电话的可能性太小了,不如自己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