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等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业务的报备要求是什么
1、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资金,可直接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可按支付结汇或意愿结汇方式结汇,已结汇的境内外汇贷款不得购汇偿还,并且不得办理套保(需用自有外汇或者外汇收入还款)
2、债务人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出口贸易融资 (含已结汇使用的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即允许结汇的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不得购汇还贷,其他不允许结汇的可以购汇还贷。
3、出口项下无法按时收汇时,债务人需通过银行向外管备案后才能购汇偿还境内外汇贷款。
4、提前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的,最多提前不超过5个工作日购汇入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拓展资料: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㈡ 借款是美元现汇,约定还款时用人民币还,算作外债吗
不算作外债。
外债是指一国对国外的负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包括一切对非当地居民以外国货币或当地货币为核算单位的有偿还责任的负债”。
外债净额等于一国的外债总额,减去该国居民对非居民的全部债权 (即海外资产)。外债总额和外债净额反映的都是过去历年累积的对外债务,即外债的存量;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中则反映每年外债的增减变动额,即外债的流量。
中国关于外债管理的规定内容主要有:
(1)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经营境外外币借款的金融机构,可以向外借款或发行债券。其他企业、公司向外借款,必须逐笔报经其主管部门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能直接向外借款。
(2)金融机构自借自还的对外借款,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贷投资计划范围内进行。
(3)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短期境外借款(一年内的商业借款)实行全额管理。在核定的借款额度内,自借自还,不需逐笔上报审批可以在偿还后根据需要再借,只要不超过核定的额度。多快还就可以多借多用。
(4)对外借款只能由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担保,工商企业对外担保必须逐笔批准。
㈢ 外汇储备支付外债可以吗
可以。
外汇储备的经济意义就是别国欠我们钱。当一国外汇储备过多,再借外债就有很大选择余地,主要考虑与国家或国际组织关系,以及借债带来的经济利益(比如引进跨国公司、引进技术,引进廉价资金等),偿还是可以动用外汇储备支付。
㈣ 国内外汇贷款中,银行可以直接办理结汇的是
这个要看在什么银行,一般的银行都不能直接兑换外汇的,只能在中国银行。
㈤ 从境外借入美金外债,根据外债管理规定是不能偿还人民币贷款,那么是否可以用于偿还境内银行的美金贷款
我们公司刚好也想借外债偿还银行美元贷款,有与外管局电话咨询,回复是:可以用于偿还银行的外币贷款。
㈥ 请问中国政府能不能使用中国的外汇储备偿还国内债务
不能。我国实行的是结售汇制度,现有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通过发行人民币购入外币而积累的,也就是说3.2万亿美元储备实际已在国内增加了20万亿的人民币投放(这就是所谓输入型通货膨胀来源之一)。如果将外储用于偿还政府国内债务,就需要再换成人民币支付给国内企业或居民,实际相当中央政府增发20万亿人民币,后果可想而知,会引发恶性通货膨胀的。
最实际的用途是购买国外资源作战略储备,或者购买高技术产品、国内民生所需的产品。
㈦ 请问为什么外汇局要规定除出口押汇外,其它国内外汇贷款只能对外支付,不能结汇
这是为了避免企业通过外汇贷款结汇的方式投机人民币升值。
简单的说,在预期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申请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将其即期结成人民币(假设此时人民币兑美元为6:1),然后在归还贷款时以人民币购汇还贷(假设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到5:1),每1百万美元贷款,不考虑其他因数情况下,企业就可以获得100万人民币的汇率收益。如果大量企业如此操作,将对人民币汇率产生极大压力,所以正是考虑到有此可能,外汇局才规定不允许外币贷款结汇。
至于出口押汇,是由于归还押汇的资金来源于出口收汇,基本不存在购汇还贷,金额有限且有银行控制贸易背景真实性,所以外汇局允许其结汇,同样的如保理、包买等贸易融资均允许结汇。
㈧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办法总则
法律分析:国内外汇贷款可否结汇应视资金来源决定。根据125号文以及《境内外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9号令)等法规,除出口押汇外的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根据《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 [2014]36号)的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中及成员公司委托贷款子账户中的资金可办理结汇。其中,国内外汇主账户中的资金可意愿结汇。
法律依据:《国内外汇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试点的批复》(汇复[2001]362号)精神,使北京地区的试点工作能够顺利、规范地进行,依据相关外汇管理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进行试点的各在京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各中资试点银行")。
第三条 国内外汇贷款是指已办理登记的各金融机构的自营外汇贷款,不包括外债转贷款。
第四条 授权的业务范围,一是经批准的各中资试点银行可直接为债务人办理定期登记(原已采用定期登记的银行仍可继续执行),取消债务人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逐笔登记;二是各中资试点银行可直接办理自行开立或注销国内外汇贷款专用帐户;三是各中资试点银行可直接办理债务人以自有外汇偿还到期的国内外汇贷款本息,包括借新还旧。
㈨ 外汇贷款可以用于偿还外债么
建议咨询一下当地银行。贷款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