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湖瑞丰的保险+期货项目做的如何
早在2014年新湖瑞丰就已经尝试通过“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模式为辽宁省锦州市义县的玉米种植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2015年在此实践基础上创新引入保险公司,在全国首创“保险+期货”模式⌄既解决了保险公司过去因为没有风险对冲手段而无法推出农民急需的价格保险产品的困境,同时也解决了种植户无法直接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不可操作性难题,“保险+期货”跨界合作助农新模式由此产生。
2. 如何新湖瑞丰评价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入选全球减贫最佳案例
此次新湖瑞丰报送案例是通过“保险+期货”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战略的典型代表,为探索农业保险新模式⌄发挥期货风险管理作用,展示了一条中国减贫方案的可复制路径,为发展中国家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减贫事业提供了中国经验。
3. 新湖瑞丰如何规划2022年“保险+期货”
新湖瑞丰将继续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积极开展“保险+期货”项目。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发现,这种模式不仅是利用期货市场的专业优势为农业和贫困地区精准“造血”,助力实现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的长期可持续管理,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升级⌄又可使中国农业的风险管理和精准脱贫实现增“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期货专业培训和指导,改变了参保方原有的思维定式,注入了金融思想的活水,提升了他们金融知识和风险管理的意识与理念。“保险+期货”模式为中国农民的收入保障和农业的稳定供给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
4. 新湖瑞丰还有哪些保险+期货的创举
除了白沙县天然橡胶系列试点项目外,新湖瑞丰在“保险+期货”方面还有许多的实践与创新。根据李强介绍,在2015-2021年期间,新湖瑞丰在全国范围内共开展了132个“保险+期货”项目,品种涉及玉米、大豆、粳米、豆粕、生猪、鸡蛋、白糖、天然橡胶、苹果、棉纱、棉花11个品种⌄覆盖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海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广东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2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曾是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试点县域包括义县、罗城县、白沙县、巴楚县、太康县、秦安县、会泽县等超20个县域。试点项目累计为参保农户提供了价值约60亿元的名义本金风险保障,目前累计实现对农户的赔付额约2亿元,累计惠及近40万户农户,为农户的收入稳定提供了保障,为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事业贡献了力量,得到了试点地区政府和参保农户的广泛认可。
5. 如何评价湖期货在白沙县系列试点项目中的持续投入
新湖瑞丰在白沙县系列试点项目中的持续投入,以及在产品方案上的优化创新,是保障项目能够连续开展五年的关键。中国期货市场自1988年发展至今,可交易的期货、期权合约已达90余个,期货市场通过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尤其是近几年,金融市场涌现出一大批创新探索者,在服务实体经济事业上不断探索前进⌄新湖瑞丰就是其中之一,多年来持续致力于服务“三农”、扶贫建设等,曾多次在期货公司扶贫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新湖瑞丰始终秉承“运用公司的产业服务与专业优势,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理念,开创性地进行了“保险+期货”等探索,为把“保险+期货”重要支农政策写进国家发展纲要做了许多基础性研究与实践。此次入选的减贫案例既是对既往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的相关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未来新湖瑞丰持续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激励。
6. 新湖瑞丰如何参与扶贫
新湖瑞丰:辽宁省锦州市义县玉米“保险+期货”项目也是自2015年-2019年连续五年实施开展,累计保障玉米现货近35万吨,累计承保玉米种植面积75万亩,总计对农户实现理赔款2971余万元,惠及试点地区近9000户农户及合作社。系列试点的开展地区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沈阳市康平县及抚顺市清原县此前均为省级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现已全部脱贫摘帽,项目受益农户均为重点扶持的贫困农户,规避了传统直补政策中可能存在的补贴受益者不是实际种植者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精准扶贫,作为全国关注的“保险+期货”典型案例,被亲称为“义县模式”。
7. 新湖瑞丰为什么选择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作为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
新湖瑞丰之所以选择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作为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的系列试点开展地区,原因在于白沙县曾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该县以种植业为主,橡胶是其重要的支柱产业,人均橡胶种植面积和人均产量名列海南第一和全国第二,橡胶种植是当地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胶价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胶农的收入。2017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其中海南省840万亩。按照海南省的规划,白沙县天然橡胶保护区划定面积为104万亩。因此即使胶价再低,胶农也不能砍树改种,但低迷的胶价又将严重影响农户的收入,当地政府和农户收益陷入困局。
8. 农产品期货价格指数保险
从年初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到近日农业部和中国保监会在北京联合召开的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农业保险正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农业保险已不仅仅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而是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成为现代农业的“助推器”。
坚持农险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虽已成为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0.56%,低于全球1%的平均水平,更低于美国7%的水平,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和潜力。
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逐步从供给推动型向需求拉动型转变,农业保险迫切需要转型升级。
“我国农业保险已经不仅仅是防范自然风险的管理手段,而且更多地融入到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多作用。”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石健表示。
因此,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就显得更为迫切。根据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农险产品的创新要做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中央财政的补贴也应该作出相应调整,从补贴传统农业保险,转而补贴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
“近年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加深,我国农业产品价格竞争压力加大,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路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标价格指数保险作为农险产品创新的标杆,有很多地方值得借鉴。“虽然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的探索目前主要集中在蔬菜、生猪等,但未来随着逐步向更多大宗商品的扩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对农产品价格改革将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还应积极研究开发各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如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产品并积极试点,以探索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加快农险模式转变
记者注意到,相较往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业保险的表述今年在延续此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首次提及的内容。其中,关于继续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的备受关注。
事实上,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就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鼓励“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从政策层面对“保险+期货”这一金融创新进行支持。
随着文件的下发与政策的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去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首单期货机构参与农产品价格保险的签约,标志着“保险+期货”的金融新模式正式起航。
据悉,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在去年8月推出国内首个玉米、鸡蛋期货价格保险,为锦州义县51家农户1000吨玉米提供了216万元风险保障,为大连普兰店、黄冈浠水4家农户的300吨鸡蛋提供了320万元风险保障,并与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利用期货市场转移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截至2015年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已结束,合计赔款24.11万元、赔付率达208.2%;鸡蛋期货价格保险首期赔款6.53万元、赔付率51.04%,有效提高了农户抗价格下跌风险能力;尽管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赔付率高达2倍,但上海新湖从期货市场上又挽回了损失,与保险公司合作态度更加积极主动。
对此,方正中期期货投资咨询部总经理王骏王骏认为:“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如果能推广开来,将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相关农业企业打造一个崭新的融资方式。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稳定收入,其可以将价格保险保单在银行进行质押贷款,此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贷款难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但他提出,在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需要各地政府部门能参与进来,拨付一定费用以保险费补贴的形式补贴给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民,支持期货交易所、农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和金融创新的政策试点做下去。
新型经营主体受关注
项俊波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涌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天然对金融保险有迫切需求。然而,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风险需求。
据统计,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生计型或兼业型农户的简单再生产,而是走商品化经营、追求规模效益的扩大再生产,经营规模大、承担风险高、现代要素多。韩长赋认为,“他们更需要金融,更需要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郭生臣透露,去年该公司在河北、吉林、广东等15个省份开展了共计52个涉农“政银保”项目,并设立了50亿元额度的资管产品和投资基金,为参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庹国柱坦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呈现出了新特点、新风险和新需求。“通过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超越传统产品"低保费、低保额"的局限,适应新型经营主体对风险分散水平和保障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满足其规避大规模和高投入生产方式下面临较高风险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庹国柱认为,应当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畴。目前中央财政主要对大宗作物保成本的传统“低保费、低保额”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这样,对于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创新产品,其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超过现有传统产品部分的保费将得不到中央财政的补贴。
目前,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实行统一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与投保人的种植规模以及保险产品的保障水平都没有关系。“这种补贴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与国家对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发展政策导向是不配套的。”庹国柱认为,目前的保费补贴政策并没有体现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政策导向。规模化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商品化率高,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大,国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理应向其倾斜。中央财政有必要适时将面向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高保障创新产品,比如收入保险产品或者覆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完全成本保险产品等纳入补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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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如何评价新湖瑞丰和白沙县的合作
新湖瑞丰基于“保险+期货”在玉米品种的成功试点经验,于2017年将这一模式引入白沙县的天然橡胶产业,精准定位当地种植橡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希望通过天然橡胶价格保险完成保障贫困户生产和收入稳定、进而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的目标。2016年12月,新湖瑞丰与人保财险、白沙县政府签署《关于海南省白沙县精准扶贫项目合作备忘》,正式开始天然橡胶“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筹备工作。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支持下,2017年6月1日,国内首单天然橡胶“保险+期货”精准扶贫项目保单正式签发⌄落地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自2017年至今,新湖瑞丰已在白沙县连续五年开展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工作,效果显著。五年连续开展项目的试点工作,已实现总承保天然橡胶现货数量近3万吨,累计受益胶农65399户次(其中2017-2020年项目覆盖原贫困户18616户次,2021年项目覆盖脱贫户10914户次),共产生赔付207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力白沙县于2020年2月28日实现脱贫摘帽,获得了海南省政府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