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银行如何干预外汇市场
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对付投机者的四大法宝是: 1)直接在外汇市场上买卖本国货币或美元或其它货币2)提高本国货币的利率 3)收紧本币信贷,严防本国货币外流 4)发表有关声明。各国中央银行通过以上的措施,使得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者的融资成本大幅提高,迫使它们止损平仓,铩羽而归,以使汇率回到合理的水平。 以上四种方法,尤以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短期效力最为明显,往往是汇率剧烈波动的原因。
⑵ 外汇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一)企业经营中的外汇风险管理
1.选好或搭配好计价货币
(1)选择本币计价
选择本币作为计价货币,不涉及到货币的兑换,进出口商则没有外汇风险。
(2)选择自由兑换货币计价
选择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便于外汇资金的调拨和运用,一旦出现外汇风险可以立即兑换成另一种有利的货币。
(3)选择有利的外币计价
注意货币汇率变化趋势,选择有利的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这是一种根本性的防范措施。一般的基本原则是“收硬付软”。由于一种结算货币的选择,与货币汇率走势,与他国的协商程度及贸易条件等有关,因此在实际操作当中,必须全面考虑,灵活掌握,真正选好有利币种。
(4)选用“一篮子”货币
通过使用两种以上的货币计价来消除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比较典型的“一篮子”货币有SDRs和ECU。
(5)软硬货币搭配
软硬货币此降彼升,具有负相关性质。进行合理搭配,能够减少汇率风险。交易双方在选择计价货币难以达成共识时,可采用这种折衷的方法。对于机械设备的进出口贸易,由于时间长、金额大,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⑶ 对汇率进行管制有哪些方法
外汇管制的方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数量管制和价格管制两种:数量管制是对外汇买卖的数量进行限制,具体方式主要有外汇结汇控制和外汇配给控制。价格管制是对外汇买卖的价格即汇率进行限制,价格管制又可采取直接管制或间接管制的方式,间接管制是指以外汇基金作为缓冲体来稳定汇率水平。直接管制主要是规定各项外汇收支按何种汇率进行交易,通常采取实行本币定值过高和复汇率制的方式。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内容有:1)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2)逐步放松对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外汇管理,积极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3)建立和规范外汇市场。4)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5)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6)建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⑷ 中央银行为什么要干预外汇市场,它一般采取什么方式干预
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手段与效益
关于什么是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有一个较为正式的定义。80年代初,美元对所有欧洲国家的货币汇率都呈升势,围绕着工业国家要不要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1982年6月的凡尔赛工业国家高峰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官方经济学家组成的外汇干预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外汇市场干预问题。1983年,该小组发表了工作组报告(又称杰根森报告),其中对干预外汇市场的狭义定义是:货币当局在外汇市场上的任何外汇买卖,以影响本国货币的汇率,其途径可以是用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之间凋拨,或官方借贷等。其实,要真正认清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实质和效果,还必须认清这种干预对该国货币供应及政策的影响。因此,在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手段上,可以分为不改变现有货币政策的干预(stehlized intervention,又称消毒的干预)和改变现有货币政策的干预(nonsterilized intervention,又称不消毒的干预)。所谓不改变政策的干预是指中央银行认为外汇价格的剧烈波动或偏离长期均衡是一种短期现象,希望在不改变现有货币供应量的条件下,改变现有的外汇价格。换言之,一般认为利率变化是汇率变化的关键,而中央银行试图不改变国内的利率而改坐本国货币的汇率。中央银行在进行这种干预时可采取双管齐下的手段:
(1)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外汇时,同时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债券,从而使汇率变而利率不变化。例如,外汇市场上美元对日元的汇价大幅度下跌,日本中央根行想采取支持美元的政策,它可以在外汇市场上买美元抛日元。由于大量买进美元抛出日元,美元成为它的储备货币,而市场上日元流量增加,使日本货币供应量上升,而利率呈下降趋势。为了抵消外汇买卖对国内利率的影响,日本中央银行可在国内债券市场上抛债券,使市场上的日元流通量减少,利率下降的趋势因此而抵消。需要指出的是,国内债券和国际债券的相互替代性越差,中央银行不改变政策的干预就越有效果,否则就没有效果。
(2)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通过查询汇率变化情况、发表声明等,影响汇率的变化,达到干预的效果,它被称为干预外汇市场的信号效应。中央银行这样做是希望外汇市场能得到这样的信号: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将要发生变化,或者说预期中的汇率将有变化等等。一般来说,外汇市场在初次接受这些信号后总会作出反应。但是,如果中央银行经常靠信号效应来干预市场,而这些信号又不全是直的,就会在市场上起到狼来了的效果。
所消改变政策的外汇市场干预实际上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种转变,它是指中央银行指接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而听任国内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朝有利于达到干预目标的力向变化。例如,如果马克在外汇市场上不断贬值,德国中央银行为了支持马克的汇价,它可在市场上抛外汇买马克,由于马克流通减少,德国货币供应下降,利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就愿意在外汇市场多保留马克,使马克的汇价上升。这种干预方式一般来说非常有效,代价是国内既定的货币政策会受到影响,是中央银行看到本国货币的汇率长期偏离均衡价格时才愿意采取的。
判断中央银行的干预是否有效,并不是看中央银行干预的次数多少和所用的金额大小。从中央银行干预外汇的历史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如果外汇市场异常剧烈的波动是因为信息效益差、突发事件、人为投机等因素引起的,而出于这些因素对外汇行市的扭曲经常是短期的,那么,中央根行的干预会十分有效,或者说,中央银行的直接干预至少可能使这种短期的扭曲提前结束。
第二,如果一国货币的汇率长期偏高偏低是由该国的宏观经济水平、利率和政府货币政策决定的,那么,中央银行的干预从长期来看是无效的。而中央银行之所以坚持进行干预,主要是可能达到以下两个目的:首先,中央银行的干预可缓和本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跌势或升势,这样可避免外汇市场的剧烈波动对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的过分冲击。其次,中央银行的干预在短期内常常会有明显的效果。其原因是外汇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种突然出现的政府干预。这给中央跟行一定的时间来重新考虑其货币政策或外汇政策,从而作出适当的调整
⑸ 中央银行如何干预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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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如何干预外汇市场
由于一国货币的汇率水平往往会对该国的国际贸易、经济增长速度、货币供求状况、甚至于政治稳定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当外汇市场投机力量使得该国汇率严重偏离正常水平时,该国中央银行往往会入市干预。
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对付投机者的四大法宝是:
1)直接在外汇市场上买卖本国货币或美元或其它货币
2)提高本国货币的利率
3)收紧本币信贷,严防本国货币外流
4)发表有关声明。各国中央银行通过以上的措施,使得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者的融资成本大幅提高,迫使它们止损平仓,铩羽而归,以使汇率回到合理的水平。
以上四种方法,尤以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短期效力最为明显,往往是汇率剧烈波动的原因。外汇通实盘买卖的客户对此一定要非常敏感。
⑹ 外汇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主要内容
(一)外汇管制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
(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收到出口货款后又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并按官方汇率按管理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外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外许多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措施,而对一些国内急需的、供应不足的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及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通常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
(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
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
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
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
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
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例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并允许其汇出利润等。为保证资本输入的效果,有些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如下措施 :
(1) 规定资本输入的额度、期限和投资部门 ;
(2)从国外借款的一定比例要在一定期限内存放在外汇银行;
(3) 银行从国外借款不能超过其资本与准备金的一定比例 ;
(4) 规定接受外国投资的最低限额等。以前发展中国家都严格限制资本输出,一般不允许个人和企业自由输出 ( 或汇出 ) 外汇资金。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趋势的出现,不少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向海外投资,以期通过直接投资来打破地区封锁,带动该国出口贸易的增长,例如拉美国家、东盟各国、韩国和中国近年来的海外投资十分活跃,放松了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对资本输出输入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较少,即使采取一些措施,也是为了缓和其汇率和官方储备所承受的压力。例如日本、德国、瑞士等国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由于国际收支连年顺差,货币汇率经常处于上升的状况,成为国际投机资本的主要冲击对象;长期的国际收支顺差也导致这些国家国际储备大幅度增长,又加剧了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风险,因此这些国家便采取了一些限制外国资本输入的措施。如规定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缴纳较高的存款准备金、规定银行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收利息、禁止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以缓和该国货币汇率上升的局面。同时发达国家积极鼓励资本输出,例如日本从 1972 年起对于居民购买外国有价证券和投资于外国的不动产取消限制。应特别说明: 虽然限制资本输入、鼓励资本输出是发达国家的一个总趋势,但根据当时国际收支和汇率变动情况,外汇管制有时宽松、有时严格,不断进行调整。
(二)货币兑换管理
货币兑换管理是外汇管理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实施货币兑换管制的原因主要有:外汇短缺;金融秩序混乱;国内外经济体制不同;国内外价格体系存在差异等。
1、货币的兑换性
货币按其兑换性分为不可兑换货币、可兑换货币和自由兑换货币。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不管是在经常账户下还是资本账户下都严格限制本币兑换成外币和外币兑换成本币,该国货币就称为不可兑换货币;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一国若能实现贸易账户和非贸易账户下的货币自由兑换,即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则该国的货币被列为可兑换货币;自由兑换货币是指在外汇市场上能自由地用该国货币兑换成某种外国货币或用某种外国货币兑换成该国货币,即实现了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自由兑换。
2、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的设计和内容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定,一旦成员国外汇管理制度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要求,其货币就可以称为可兑换货币、也就是实现了经常账户下的可兑换。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的内容主要集中反映在第2、3、4款上,其主要内容为:
(1)避免对经常性支付或转移的限制。各会员国未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实施汇兑限制。
(2)不得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措施。
(3)兑付外国持有的该国货币。任何一个成员国均有义务购回其他成员国所持有的该国货币结存,只需兑换的国家能证明这种结存是由最近的经常性交易所获得的,或者这种兑换是为了支付经常性交易所需要的。
(三)黄金管制
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黄金交易也进行管制,一般不准私自输出输入黄金,由中央银行独家办理黄金的买卖和输出输入。对现钞管理习惯的做法是对携带该国货币出境规定限额和用途,有时甚至禁止携带该国货币出境以防止该国货币输出用于商品进口和资本的外逃以及冲击该国货币。
(四)汇率的管理
汇率管理有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方法。
直接管理汇率是指一国政府指定某一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汇率,这一官方汇率对整个外汇交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各项外汇收支都须以此汇率为基础。实行复汇率制度也是直接管理的方法之一。在经济欠发达、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缺乏有效市场调控机制的国家,常常采用复汇率制度等直接带有行政色彩的方式来管理汇率。复汇率的形式有多种,按复汇率使用对象可分为经常账户汇率和资本账户汇率,前者称为贸易汇率后者称为金融汇率,为稳定进出口和货物价格,政府对贸易和非贸易汇率分别实施干预,使其稳定在目标汇率水平上。复汇率按期适用对象不同还可按行业或进出口商品不同进行划分,比如传统出口商品用一种汇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采用另一种汇率等。复汇率按期表现形式不同又有公开和隐蔽的两种,例如对出口企业创汇实行不同的外汇留成比例,并允许企业按高于指定的结汇价售出,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多种汇率。复汇率一般起着“奖出限入”的作用,是经济欠发达的国家或出口创汇能力低的国家调节国际收支逆差的重要手段。但实行复汇率制度,造成管理成本较高、外汇管理比较复杂,还造成价格扭曲不利于公平竞争。间接管理汇率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以影响外汇供求关系、控制汇率变动的方法。采用间接管理方式,需要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运用外汇平准基金买卖外汇干预供求关系,或者直接利用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
⑺ 中央银行是怎么干预外汇,干预的手段有哪些
外汇波动成因很多 如本国利率造成的资本流入 本币流失 或者过外投机者大量建仓后的集中抛售等 因此中央银行可以采取调整利率 收缩信贷等政策 或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通过柜面交易买卖 和官方言论等也是干预的手段
⑻ 外汇风险管理的主要办法
理论上或比较成熟的市场来说,规避汇率风险手段包括:远期合同、借款保值、掉期保值、平衡责任、保理业务和外汇期权等。中国避险业务还不发达,但随着汇改和企业风险意识提高,可使用工具会逐步增多。8 月 9 日、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就连续,出台发布了《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此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并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工具。
远期合同:即具有外汇债权或债务的公司与外汇银行签订购,买或出售外汇的远期合同,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以现已确定的汇率买卖两种货币。远期合同时间通常为半年并且没有变通选择。例如,某进口企业预计 6 个月后将向国外进口商支付一笔美元货款,为锁定财务成本,该企业可以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售汇合同。这样,6 个月后无论汇率如何变化,该企业都可以按照事先约定汇率,用人民币从银行购买美元贷款。更灵活的是可选择的远期合同,这种合同允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任何时间进行交易,以当时汇率为准。这样出口商就得到较好的保护,避免合同期限内对自己不利的那一时间汇率,并选择相对有利的交易时间和汇率。
借款保值:通过借款来保值的方法比远期合同更具有灵活性,特别是小额合同。借款可以有较灵活的期限、变化而非固定的利率以及到期续借的灵活规定。
掉期保值:买进或卖出一种货币的即期外汇同时,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买进或卖出一种货币的较近期间的远期外汇同时,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较远期间的远期外汇。
平衡责任:即在同一时期,创造一个与存在风险的货币相同币种、相同金额及相同期限的反方向资金流动。例如,某出口企业收到国外进口商支付的出口货款 500 万美元,该企业须将货款结汇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但同时该企业需进口原材料并将于 3 个月后支付 500 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该企业可以与银行办理一笔即期对 3 个月远期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即期卖出500万美元,取得相应人民币,3 个月远期以人民币买入 500 万美元。通过上述交易,该企业可以轧平其中资金缺口,达到规避风险之目的。
保理业务:保理是指出口商出运货物取得单据后,将单据以一定折扣出售给保理机构,由保理机构承担有关风险。保理业务费用比远期合同高,不常作为保值方法。
外汇期权业务:期权比远期更灵活。例如,出口企业将要收一笔欧元,可以向银行支付一笔期权费,并与银行约定将来有权以约定价格 1.21 欧元兑 1 美元卖出欧元。如果到期市场欧元价格低于 1.21,企业可以行使权利,用比市场高的价格卖出欧元;但如果到期欧元价格高于 1.21,企业可以不行使期权,转而到即期市场上去卖欧元,只需要支付少量期权费用。这虽然增加了成本,但也给企业创造了选择的灵活性。
利用海外企业:有境外公司的企业,可以考虑合作。如购买国际市场上的 NDF(不可交割人民币远期)产品,用未来更低的价格付现在的钱;出口企业应该主要融外币,而不要融本币,可以将外汇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外汇,以后还外汇以规避人民币兑换风险。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许多国际知名企业就是通过其跨国公司的地理多元化分布,来避免布局单一所带来的单一货币汇率变动风险,这对于大型公司来说不失为一种有效汇率避险方式。
计价货币的从优使用:在市场上都看好人民币升值的条件下,出口企业可选择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进口业务反而可选择美元作为计价货币。或者选择两种货币各半的办法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