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债券是什么外汇储备又是指什么外汇储备多对国家有什么帮助
债券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书面凭证。
外汇储备(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它是指一国货币当局所持有的外国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和其他短期流动性金融资产。
一国国际储备中,90%以上为外汇储备,其作用
(一)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平衡国际收支
一国对外交往中,国际收支不平衡是绝对的。当其由于进口商品或国内政治、经济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通过国际储备来弥补是既方便又见效快的方法,从而保证国内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国际收支问题,每当国际收支出现逆差时,利用国际储备来弥补临时性的国际收支逆差,作为一个国家调节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缓冲器,进而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也可避免采取对外借债、压缩进口等强制性措施,对国内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都是有限的,一般都保持在维持三个月的进口水平上。如果出现结构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仅靠国际储备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对于结构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需要进行长期的调整,把重点放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上,支持投资少、见效快、创汇多的部门和企业的发展,在扩大出口的同时,适当压缩进口,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同时,又可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水平。
(二)发展对外贸易和增强国家信用的保证
国际储备是衡量一国经济金融实力的标志,是对外支付能力强弱的象征。如果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充足,即使在出口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必要的进口支付能力,从而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国际储备又是一个国家信誉的保证。一国国际储备充裕,就比较容易取得借款,从而可以充分利用外贸来保证国内经济的发展,也可以弥补暂时的国际收支逆差和促进借款到期的顺利偿还。
(三)干预外汇市场,稳定外汇汇率
为了维护本国货币的信誉和本国的经济利益,一国货币当局必须利用国际储备干预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币值稳定在政府所希望的水平上。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经常波动,严重地影响了有关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稳定。因此,西方各国政府往往通过动用国际储备,干预外汇市场,以达到稳定本国货币汇率的目的。各国用来干预外汇市场的储备基金,称为外汇平准基金,通常由黄金、外汇和本币构成。当外汇汇率上升,本国货币币值下跌,超过政府所期望的目标区间时,政府就向外汇市场抛售外汇,换回本国货币,抑制本国货币币值的下降趋势;当外汇汇率下跌,本国货币币值上升过快时,政府则向外汇市场抛售本币,收进外汇,以便抑制外汇汇率下跌的趋势,从而达到稳定汇率的目的。
B. 外汇交易有哪些参与者,他们各自的功能和目的是什么
外汇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各国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纪人公司、自营商及大型跨国企业等。它们交易频繁,交易金额巨大,每笔交易均在几百万美元,甚至千万美元以上。外汇交易的参与者,按其交易的目的,可以划分为投资者和投机者两类。
外汇市场的参加者众多,为了更好地认识外汇市场的主体活动,可以把外汇市场的参加者概括地分为以下几类:
1.外汇银行。
它担当外汇买卖以及资金的融通、筹措、运用与调拨,是外汇市场的主体,90%左右的外汇买卖业务是在外汇银行之间进行的。
外汇银行是经中央银行批准可以从事外汇经营活动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外汇买卖、汇兑、押汇、外汇存贷、外汇担保、咨询及信托等。证券咨询机构、报业、声讯服务、广播业、电讯网络业也参与其中的一些咨询信息等服务。全球互连网的迅猛发展也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
2.外汇经纪人(Broker)和外汇交易员(Dealer)。
外汇经纪人是专门介绍外汇买卖业务、促使买卖双方成交的中间人。外汇经纪人分为两类,一类叫做一般经纪人,他们要用自有资金参与买卖中介活动,并承担损益。另一类叫做跑街经纪人,俗称掮客,他们不参与外汇买卖活动,仅凭提供信息收取佣金,代客户买卖外汇。
外汇经纪人主要依靠提供最新、最可靠、对客户最有利的信息而生存,因此他们拥有庞大的信息网和先进的通讯网,善于捕捉并利用信息,开发获利渠道。外汇经纪人在外汇市场上是一支非常活跃的队伍,即使许多大银行能够独立进行外汇买卖,他们也愿意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因为经纪人不仅能报出最有利的价格,而且大银行免于暴露自己的经营活动,可以保护自己,顺利实施其市场战略。
外汇交易员是外汇银行中专门从事外汇交易的人员,交易员向客户报价,代银行进行外汇买卖。根据承担工作的责任不同,交易员可分为首席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交易员、初级交易员和实习交易员。首席交易员一般负责好几种主要外汇的买卖,交易金额不受限制。
高级交易员负责较重要的外汇交易,在交易金额上也很少限制。交易员、初级交易员和实习交易员则负责一种货币的交易,而且根据经验规定交易限额,超限额时要请示高级交易员或首席交易员。
3.一般客户。指外汇市场上除外汇银行之外的企业、机关、团体。他们是外汇的最初供应者和最终需求者,比如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进行跨国投资的企业和偿还外币负债的企业,以及需要汇款的个人等。一般客户的外汇买卖活动反映了外汇市场的实质性供求,尽管这部分交易在外汇市场交易中比重不大,但对一国国民经济却产生实际影响。
4.外汇投机者(Speculator)。
外汇投机者是通过预测汇率的涨跌趋势,利用某种货币汇率的时间差异,低买高卖,赚取投机利润的市场参与者。外汇投机者对外汇并没有真实的需求,如调整头寸,或清偿债权债务,他们参与外汇买卖纯粹是为了寻找因市场障碍而可能利用的获利机会,这些机会是隐蔽的,难以被发现。
外汇投机者通常以风险承担者形象出现在外汇市场上,他们出入于各个外汇市场,频繁地买卖外汇,使各外汇市场的汇率趋于一致、汇率更接近外汇供求状况,因此外汇投机者是外汇市场上不可缺少的力量,投机活动是使外汇市场完善的有效途径。
但是,外汇投机者往往操纵大量的巨额资金,对某种币种顺势发动突然袭击,影响某种货币的正常趋势,加剧外汇市场的动荡,尤其是当今世界,国际游资规模日增,在先进的通讯工具辅佐下,可以十分迅速地流进或流出某个外汇市场,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投机力量。
5.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外汇市场的特殊参与者,它进行外汇买卖不是为了谋取利润,而是为了监督和管理外汇市场,引导汇率变动方向,使之有利于本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或符合国际协定的要求。
中央银行一般设立外汇平准基金,专门用于买卖外汇,以实现干预外汇市场的目的。中央银行还利用利率工具,调整银行利率水平,直接干预远期汇率的决定。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时,买卖外汇金额非常庞大,而且行动迅速,对外汇市场的供求有很大影响。
当今世界,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常常联合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成为外汇市场的领导者。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决定汇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C. 外汇储备不能对内使用,但为什么能对外使用呢
在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经常有学生问我一些关于国家外汇储备的管理和使用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不采纳有些学者提出的直接动用外汇储备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建议;还有,为什么当年台湾陈水扁当局提出从美国采购200亿美元武器的军购案,需要台湾财政部门用财政资金从台湾货币当局手中购买美元外汇来支付购买美国武器的费用,而不能直接把台湾货币当局手中的美元外汇直接支付给美国军火商?
相信很多人对此类问题也存有相当的疑问和困惑。大部分人倾向于这样认为:既然外汇储备是国家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国家就应该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这笔资产。但是大家看到的现实却不是如此。现实情况是: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外汇,必须用本币从货币当局手中购买。
在一般国家,本币都是唯一合法的结算、计价的流通货币,外汇不能直接在国内支付和流通,所以政府部门从外汇管理部门拿到这些外汇储备后,必须先把外汇向货币当局兑换成本币才能用于对内购买和支付,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就是外汇储备在财政部门过了一遍手后又回到货币当局手中,只是流通中的本币凭空增加了,在外汇供给不变的情况下,本币凭空增加会导致外汇升值、本币贬值,这对作为债权人的原来的广大的外汇出售者来讲也构成了潜在的损失——他们不能按照原来的出售的价格把原来售出的外汇买回来了。这是作为债务人的货币当局对原来出售外汇的债权人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流通中的本币凭空增加一方面容易诱发严重通货膨胀,不利于物价和通货稳定,从而也不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把外汇储备从货币当局手中拿来用于对外购买和支付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呢?如果把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对外支付和购买,会不可避免地减少本国外汇市场的外汇供应,造成国内外汇供求失衡,同样会导致外汇市场上外汇供不应求,外汇升值、本币贬值。作为债权人的原来的广大的外汇出售者同样不能按照原来的出售的价格把原来售出的外汇买回来。这也是作为债务人的货币当局对原来出售外汇的债权人的不负责任。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政府部门可以直接随意动用国家的外汇储备,一方面造成货币当局不能切实履行其作为债务人的义务,不能对作为债权人的广大出售外汇者的债权负责;另一方面,还极易导致国内本币供求失衡,使货币当局不能切实履行其基本职能,不利于维护国家通货和币值的稳定,不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货币环境,也不利于维护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D. 什么是即期外汇交易
基本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企业通过进行与现有敞口头寸(外汇资产与负债的差额而暴露于外汇风险之中的那一部分资产或负债)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汇交易,可以消除两日内汇率波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由于即期外汇交易只是将第三天交割的汇率提前固定下来,它的避险作用十分有限。是以双方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一到两个营业日后进行清算的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买卖的方式编辑本段]1、顺汇方式的外汇买卖简介顺汇(favourableexchange)是一种汇款方式,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种信用工具(如汇票),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其过程是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币,在国外付出外汇。因其汇兑方向与资金流向一致,称为顺汇。在顺汇方式下,客户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汇票,等于该银行卖出外汇。顺汇所涉及的当事者有①汇款人(remitter),通常为债务人或付款人;②收款人(payee),是指债权人或受益人,③汇出行(remitting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④解付行(payingbank),是受汇出行委托,接收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汇出行与解付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银行收妥本币,卖出外汇后,按照客户的要求采用电汇、信汇和票汇方式通知债权人或收款人所在国的分支行或其代理行,按当天汇率将其外币存款账户上的一定金额的外汇支付给收款人。这样,该外汇银行在自己账户上增加了客户支付的本国货币,而在国外的外币账户存款却减少了相应的外币额。顺汇的三种具体形式:根据交割方式不同,可将即期外汇交易分为三种。电汇交割方式,简称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银行卖出电汇是汇款人的申请,直接用电报、电传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交割方式就是用电报、电传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银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账。电汇的凭证就是汇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电报或电传汇款委托书。票汇交割方式,简称标汇(DemandDRAFT,D/D)。银行卖出汇标是指汇款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国外汇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前往,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交割是指通过开立汇票、本票、支票的方式进行汇付和收帐。这些票据即为汇票的凭证。信汇交割方式,简称信汇(MailTransfer)。银行卖出信汇是汇款银行应汇款人伯申请,直接用信函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交割方式是指用信函方式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账。信汇的凭证就是江款行或交易中心的信汇付款委托书。效益分析上述三种汇款方式的成本与效益是不同的。在汇款收付过程中,收入本币与付出外币之间因汇款方式的不同存在着时差,从而决定不同汇款方式的不同汇率,而汇率高低又取决于时差的长短。汇款在途时间长,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多,收益就大,但费用会变小,因此银行报价也较低,反之,时间短,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短,收益就小,但费用会变大,这就是银行报价较高的原因。一般来说,电汇在途时间最短(1~2天),银行无法利用这笔资金,因而电汇汇率较高。信汇与票汇主要是靠邮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汇款来获利,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为低。实际上,这之间的差额,相当于邮寄期间的利息收入。现阶段汇率一般都是以电汇汇率为基础来计算的,电汇汇率成了即期交易的基础汇率。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信日益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因此几种汇款形式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渐缩少。逆汇方式的外汇买卖定义逆汇(adverseexchange)即托收方式,是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性质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E. 购付汇的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变动核准
1.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方所得资金购付汇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清算情况、向投资各方分配剩余资金的方法及依据、实际汇出数额的计算方法、税务情况等);
(2)商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企业到期应清算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清算委员会的清算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清算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供商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前1日银行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7)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9)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2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转让购付汇
办理依据:
(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
(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若干问题的通知》(〔96〕汇资函字第188号);
(3)《关于授权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转股、清算外汇业务的通知》(汇发〔1999〕397号);
(4)《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出资账户等);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转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6)所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8)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或中介机构的纳税凭证;
(9)申请前1日购买股权方相关外汇账户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减资购付汇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说明减资原因等);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商务部门同意减资的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4)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董事会关于减资的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前1日外汇账户余额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4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包括固定回报)购付汇核准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合作合同约定偿还外方投资的规定、偿还金额、偿还投资所属年度、是否以自有外汇支付、若购汇其购汇的人民币资金、售汇银行、是否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等事项);
(2)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
(3)经批准生效的合作合同;
(4)验资报告;
(5)企业董事会关于偿还外方投资的决议;
(6)若以利润形式收回投资应提供利润产生年度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7)申请之日所有外汇账户余额对账单;
(8)偿还外资所属年度的审计报告;
(9)税前回收投资或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款回收外方投资的,应提供主管财政部门的批复;
(10)外方投资者通过提取合作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而先行回收投资的,如合作企业的债务包括银行贷款和外方股东贷款的,外方投资者应提供由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担保函;如合作企业的债务仅为外方股东贷款的,由外方股东出具对合作企业债务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函。
2.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外汇资本金变动核准
2.1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股东转让股权购付汇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转股协议;
(3)中国证监会、商务部门同意转股的批复文件;
(4)受让方当期所有外汇账户银行对账单;
(5)外方若有转股收益,受让方应出具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完税凭证。
2.2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外方股东减(撤)资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董事会关于外方股东减(撤)资决议;
(3)中国证监会、商务部门同意减(撤)资的批复文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
(5)申请前一日公司外汇资本金账户银行对账单;
(6)外方若有减(撤)资收益,应出具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完税凭证。
3.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回购境外上市股份的资金汇出核准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77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回购说明(包括回购资金来源、回购时间安排、股东大会决议、拟选择开户银行等);
(2)购付汇申请或资金汇出申请;
(3)境外开户申请;
(4)公司承诺函(承诺向外汇局所申报材料属实);
(5)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前登记)。
4.非居民境内房产交易资金汇出核准
办理依据:《关于外销房转内销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批复》(汇复〔2000〕246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境外法人和自然人以外汇购买境内房产的凭证,包括银行汇入汇款凭证或海关申报单、房产销售发票;
(2)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过户登记凭证、房产转让合同及完税证明;
(3)境外法人和自然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5.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付汇及额度核准
办理依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年第9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保险公司从事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应当在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汇出境外的投资付汇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书,至少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付汇额度以及投资计划;
(2)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外币资产负债表;
(3)上一年度末和季度末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及其说明;
(4)内设的专业资金运用部门或者相关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情况介绍;
(5)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从事境外投资的专业人员简历;
(7)境内托管人的有关材料和托管协议草案;
(8)境外受托人的有关材料和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草案,没有境外受托人的除外。
6.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项下特殊情况的资金汇出核准
办理依据:《关于发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1〕150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外汇局开出的期货业务年度风险敞口登记确认函;
(2)证监会颁发的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
(3)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7.跨国公司境外放款外汇资金汇出核准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04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跨国公司拟从事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应在放款协议签订后,由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通过所在地外汇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
(1)申请书;
(2)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签订的放款协议,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与境内受托金融机构签订的放款协议;境外借款人将所拆借外汇资金进一步用于对境外成员公司的股票、债券、期权等投资运作的,还应当在放款协议中列明放款人对境外借款人的投资委托条款;
(3)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汇收支情况表的财务审计报告;
(4)放款人的验资报告;
(5)已进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偿还情况的说明;
(6)中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外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外成员公司的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与境外借款人直接相关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报告书;
(7)外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内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资金安全性保证函(保证境内放款人提供的该项境外放款及其进一步的投资运作能够足额回收本金)。经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批准其从事境外放款的批复文件。
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以上述批复文件为依据,向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出具境外付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8.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08号)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提交材料:
(1)《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境外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前登记);
(2)无逃汇行为的书面承诺;
(3)有关费用的支付合同或协议等。
F. 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进入什么账户
进入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国内外汇贷款还本付息的管理。债务人以自有外汇或以人民币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本息时,应向债权人提供外汇账户对账单和《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见附件5)等证明文件,由债权人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事后由债权人按月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见附件2)。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
为了方便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资金和金融机构进行债权管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国内外汇贷款的外汇登记及管理方式。
此次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由原来的国内外汇贷款债务人到外汇局逐笔登记,改为由债权人集中登记;由原来的外汇局审核债务人开立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改为由债权人自行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外汇局将通过对债权银行贷款登记及账户管理、还本付息操作的监控,实现对外汇贷款运作情况的管理。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的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贷款的管理手续,便利了银行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贷款,有助于银行对贷款的管理与回收,有助于提高国内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这也是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外汇局将监管重点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总体监管水平。
G. 中国银行卡上钱购买外汇是现汇还是现钞
如果你在中国银行柜台购买外汇并提取现金,那就是现钞了,除此之外都是现汇,由于价格一样,如果不是需要现金,就不要提取现金。卡上的钱现汇和现钞都可以购买 只是要看个人用途 如果是海外汇款是需要现汇的 如果想取一些外币旅游 就是选择现钞 把现金带走。
1、现钞的实质:当客户要把现钞转移出境时,可以通过携带方式或汇出。但是当客户采取“汇出”时,由于现钞有实物的形式,银行必须将其出运至国外,运输费用将由客户承担,表现为“钞卖汇买"(客户卖出现钞、买入现汇)。可见现钞不能变成等额的现汇,如果要把现钞变成现汇,客户将在外汇金额上遭受一定的损失。
2、现汇的实质:由国外汇入或从国外携入的外币票据,通过转账的形式,入到个人在银行的账户中。现汇是帐面上的外汇。它的转移出境,不存在实物形式的转移,可以直接汇出,只是帐面上的划转。现汇支取现钞时,由于汇入方已经承担了运输费,因此现汇可以支取等额的现钞。
拓展资料:
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定义:
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钱(区别于‘本金’)。
2、利息(interest)抽象点说就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利息讲得不那么抽象点来说 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因使用借入货币或资本而支付给贷款人(债权人)的报酬。又称子金,母金(本金)的对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时间)。
利息(Interest)是资金所有者由于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它来自生产者使用该笔资金发挥营运职能而形成的利润的一部分。是指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其计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3、银行利息的分类
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
H. 远期外汇交易主要有哪些参加者
出售远期外汇者包括有远期外汇收入的出口商、在国外有定期外汇债权的债权人、对远期外汇看跌的外汇投机者等。购买远期外汇者包括有远期外汇支出的进口商、在国外有定期外汇债务的债务人、对远期汇率看涨的外汇投机商和套利者等。进出口商从事远期外汇交易,目的在于锁定汇率,避免汇率波动造成损失,增加成本。资金借贷者则是为了防止债务加码,或债权缩水。对投机者来说,由于远期汇率变数甚多,难以预测,正好便于投机博利。
I. 远期外汇交易者多头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
(1)即期汇率EUR/USD=0.9210,3个月欧元升水20点,3个月远期汇率为EUR/USD=0.9230 ①若美国进口商不采取保值措施,3个月后支付100万欧元,需要美元数94.3万; 如果即期支付,需要美元数92.1万;与即期相比损失了,(94.3万-92.1万)=2.2万美元 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