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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贵金属消费税

发布时间:2022-05-23 20:30:32

❶ 黄金消费税如何缴纳


黄金消费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你在购买黄金的时候,已经缴纳了17%的增值税,这包含在货款里面了。增值税是流转税,具有转嫁性,商家在卖给消费者的时候,一般是包含增值税的。 消费税,是按销售额的5%,是在消费环节征收,零售商在卖个消费者的时候,一般包含这部分消费税。


消费税法对消费税的缴纳是怎样规定的?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环节纳税。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税款。 3)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 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5)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金银 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 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 不退消费税。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6) 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 7) 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
8) 纳税人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2)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该在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 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时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纳税 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具体规定为: 1)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① 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 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②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的当天。 ③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 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凭证手续的当天。
2)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委 托方提货的当天。 3)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当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4)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 口的当天。
5)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 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6) 纳税人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 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7) 纳税人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3) 纳税期限 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 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 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 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的10日内到期纳税;以1日、 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纳税期满后5日预缴税 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算上月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曰 内缴纳税款。 (4) 消费税的纳(退)税地点 1)消费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确定纳税地点: ① 纳税人核算地纳税。纳税人生产销售(包括到外地销售或委托 外地代销)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在纳税人 的核算地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销 售应税消费品的,应首先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 准,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在纳税人核算地缴税。 ② 生产机构(或总机构)所在地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 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应税消费品生产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 税。
但经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 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③ 受托方所在地纳税。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 所在地税务机关代缴纳消费税。 ④ 报关地纳税。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在进口报关地的海关 缴纳消费税。 2)消费税的退税地点: ①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销售退回时, 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批准,可由纳税人所在地退回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
②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采用先征后退办法的,报 关出口者向报关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申报退还已缴的消费 税款。退税后如发生退关或国外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 及时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的消费税款。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国务院的批准,黄金珠宝消费税的税率由10%的税率减为5%的税率进行征收。但是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首饰,还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镶嵌的首饰等。奇特的不是上述范围的还是按照10%收取。

❷ 黄金消费税税率

法律分析:黄金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❸ 银行销售金银交什么税

银行销售金银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和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二是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❹ 买金首饰需要交税吗

一次购买200克以上黄金进出境需要缴税。

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9月30日发布公告,就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

当天及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暂时进出境的,依据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意见稿》规定,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超过200克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交税、通关手续。

(4)银行贵金属消费税扩展阅读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一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应当在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直接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六条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对申请人进行核查,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被许可人在办理黄金及黄金制品货物进出口时,凭《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自签发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使用。被许可人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的,可以在凭证有效期届满5个工作曰前持原证向发证机构申请办理一次延期手续。

❺ 黄金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税率:5%,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 17%或征收率3%),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❻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金银首饰(包括铂金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
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❼ 你好,请问黄金入境中国交多少税

超过50克黄金须向海关要交20%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1)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❽ 黄金关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❾ 黄金消费税怎么算

黄金消费税的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规定,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如果没有扣除增值税税款的,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2、金银首饰如果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要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金银首饰如果是带料加工的,要按照金银首饰的销售额来计征消费税,如果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的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半按5%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包括了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❿ 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

关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是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二、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为无增值税销售,其计算公式为:金银首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材料销售,不论包装材料是否单独计价或如何核算,均纳入金银首饰销售,征收消费税。
(3)方带料委托的金银珠宝,应按受托人销售的同类金银珠宝的销售价格征税。同类金银首饰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以折价(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总价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业务单位使用金银首饰进行礼品、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奖励等。应当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并征收消费税。同类金银首饰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周转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种的总称。这是政府对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可以从批发商或零售商那里征收。金银珠宝、钻石和钻石珠宝需缴纳零售部门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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