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情况下金银珠宝首饰的销售不征收消费税
不作为单独的物品销售 只作为某个成品的辅料部分
2. 金银首饰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3. 5%的黄金饰品消费税如能取消,会带来什么影响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5% 计税依据 1.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7%或征收率3%)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4. 消费税纳税额问题
首先,消费税是在特定环节征收,除了金银宝石等贵金属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以外,其他消费税应税商品都在出厂环节征收消费税。题中的门市部虽然是零售环节,但是是生产厂家直接零售的,所以要征收消费税的。如果是厂家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零售时征收消费税,经销商在零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和消费者的轮胎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普通发票和未开具发票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消费税时要把增值税扣除,就是说计算消费税的依据不包括增值税销项金额在内。答案中计算销售金额÷(1+17%)就是计算出来不含税金额的,乘以消费税税率就是应交的消费税。
5. 项链的关税
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珠宝首饰进口关税
发布时间:2004-4-27
1.欧盟:从1999年开始,包贵金属的珠宝进口关税为4%。
2.澳大利亚:从1988年1月1日起开始采取统一关税税则,对进口税的计征以FOB价为基础,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为0-19%。
3.巴西:珍珠、宝石、贵金属进口关税0-107.5%。
4.加拿大: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为从价税率,进口产品海关价值为实际“成交价格”,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3.3%。
5.日本:从1981年1月1日起按成交价格征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4.1%。
6.韩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11%。
7.利比亚:未加工的黄金进口关税为15%。
8.沙特阿拉伯:金、银及白金的进口关税为0。
9.新加坡:新加坡对极少数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5%。
10.斯洛文尼亚:宝石或宝石半成品的进口关税为11.9%。
11.泰国:各种首饰的进口关为60%。
12.美国:珍珠、宝石、贵金属的进口关税为0-20%。
13.德国:根据用料的不同征收进口总金额的2.5%到4.5%的关税。
http://www.dkzbqs.net/addinfo/show.asp?id=1190
我国的具体情况:
黄金近期可能还会下调:
据了解,我国黄金进口关税已经经历过数次下调,今年1月1日起,我国黄金首饰、镶钻银饰品关税由23.3%降至20%。但是,在一些大类上仍然存在着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在内的额外费用。
http://www.gemexpo.com/web/article.asp?id=2802
钻石:
进口关税免为零,消费税由10%减至零售环节征收,毛坯钻、成品钻在进口环节上的实际税收下降50%至60%。
http://www.2889.com/Get/d_new/18503466530865.htm
6. 消费税有哪些免税减税退税的规定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免税、减税、退税的规定如下:
1.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2.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7. 今年四月实行的消费税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此次消费税调整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一是新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并将汽油、柴油两个税目取消,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作为该税目下的两个子目,同时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油品作为五个子目征收消费税;二是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同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二是对原有税目的税率进行有高有低的调整。
调整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个增至14个。
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高档奢侈品征税范围扩大
新增税目的具体内容是:
1.成品油。从有利于引导石油产品消费和节约石油资源考虑,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石脑油、溶剂油等多数属于工业原料,航空煤油也主要用于航空,因此,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2.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将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3.游艇。游艇是近几年我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将游艇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4.高尔夫球及球具。在我国现阶段,高尔夫球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能消费的活动,其使用的球及球具价格一般很高,为了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这次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
5.高档手表。目前,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有些手表使用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属于一种高档奢侈品。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此次将高档手表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提高大排量汽车税率
鼓励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
现行小汽车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大排量汽车的税率偏低,尤其是对大于2.2升的小轿车和大于2.4升的越野车在税率上没有进一步划分,对真正大排量和能耗高的小轿车和越野车的生产和消费缺乏调节的力度。基于以上原因,此次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将消费税对小汽车的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
———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鼓励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
———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
8. 消费税有哪些免税,减税,退税的规定
一、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都属国家特准退还、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二、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
三、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8)贵金属消费税什么时候能免扩展阅读
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9. 消费税的减免都涉及到了哪些方面
我国的消费税按照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政策性减免和临时性减免。
政策性减免主要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创汇以及根据国际通行作法对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临时性减免有:对香皂、甲类卷烟暂时按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金银首饰暂按5%税率征收消费税;从1996年1月l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摩托车胎暂按5%税率征收等等各种情况,由于临时性减免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所以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税务机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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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10. 对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时在什么环节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