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到外管局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流程 如下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 、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四、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五、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八、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九、指定委托书
十、营业执照正、副本
B. 你好,我想问一下,因为我们公司更改了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时需要带些什么资料呢
一、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 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
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 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证件。
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2)外汇管理局企业变更登记扩展阅读:
一、个人独资公司变更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合伙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
C. 我们公司企业变更了经营范围,要带什么资料去外汇管理局那里变更呢!
变更经营范围与外管局无关。如果涉及到外汇业务,需要去外管局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开立外汇账户的备案企业需提交:
1、盖有公司章的备案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6、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7、与外商签订的货物出口合同(若暂时没有可不提供,待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时再提供),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因每个地区的要求有所不同,请以主管外汇局的要求为准。
D.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外资企业变更流程为:
1、市监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2、商务局变更审批手续;
3、市监局变更手续;
4、公章备案变更手续;
5、技术监督局变更手续;
6、税务局变更手续;
7、财政统计变更手续;
8、外汇管理局变更手续;
10、银行变更手续;
11、进出口权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 外管局信息变更
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在办理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持有关部门变更通知,到外汇局办理变更手续。
详细情况,你可以电话咨询主管外汇局综合服务柜台。
F. 公司的法人变更了,在外汇管理局做变更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是北京的吗?
1.股东会决议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务委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外汇登记卡(原件)
6.变更申请书(这个需要您自己起草写)
7.变更表(这个外管局网站下载)
G. 我公司是外资企业,现法人变更,请问在外汇管理局上,需要什么东西变更,带什么资料
是北京的吗?
1.股东会决议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务委的批复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外汇登记卡(原件)
6.变更申请书(这个需要您自己起草写)
7.变更表(这个外管局网站下载)
H. 外汇登记证如何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I. 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应当如何办理
新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
(2)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核准的批复(法规规定免除该项审查的除外);
(3)(非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商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4)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和中方外汇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应提供国家发改委对该项投资的批复;
(5)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
(6)援外项目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直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办理时另需提供:商务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的项目应提供外经贸部授权部门的借款批复;使用援外优惠外汇贷款的项目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协议;涉及购汇的,提供项目的用汇清单。
注:2.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
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资合作方式发生变更,或者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股权比例变更及发生其他资本变更,或者通过上市、收购、参股、换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境内投资者应在变更发生后60天内,持如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1)书面申请;
(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登记变更事项后将变更页复印,原件返还);
(3)投资主管部门对变更事项的批准或者备案文件;
(4)相关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其中:境内投资者使用其境外投资利润对其相关境外机构增资或在境外进行再投资的,应提交利润分配决议、增资或再投资的相关协议。
注:3.4验原件留复印件。
境内投资者投资的境外机构因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等原因注销或已停止实质性经营性活动的,其境内投资者须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缴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1)书面申请(境外企业基本情况、注销或停止经营的原因、目前资产状况、应调回境内资产金额等);
(2)《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第193号令)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89]汇管条字第118号)及《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0]汇管投字第381号)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和下放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商合发[2003]12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20号)
《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51号)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J. 公司更名了,请问外汇管理局都要准备什么资料,要去做什么变更吗
一般需要原公司的
机构
代码,
营业执照
,和工商局更名备案等,然而各个地方的
外汇局
的要求都不一样,建议你先到公司所属的外汇局询问详细后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