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内产品出口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求得外汇收支平衡,经申请批准,允许购买国内产品出口以弥补本企业的外汇缺额,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应通过出口本企业的产品,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对于暂时存在困难的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购买国内产品(国家规定统一经营的商品除外)出口,以解决本企业的外汇收支平衡。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如需要购买国内产品出口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应事先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当年需要购买国内产品出口弥补所需的外汇额度和相应的人民币金额、申请购买国内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出口渠道等。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购买国内产品出口的数量,仅限于弥补企业当年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外汇和外方投资者汇出分得的利润,或企业结业清算所需汇出的外汇。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购买国内产品出口解决外汇收支平衡,主要应在企业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购买产品;如需跨省采购,应事前征得产地省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同意。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购买用于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国内产品,必须运往中国境外销售,不准在中国境内倒卖。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购买用于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的国内产品,本企业可以自行出口,也可以委托中国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第八条除经批准由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内产品出口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人民政府,在保证完成国家出口计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有经营权的外贸公司组织本地区的产品出口,由此按照国家外汇留成规定所得的外汇额度,以规定比例给供货单位外,其余额,可以在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监管下,由地方人民政府专项用于调剂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平衡。第九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购买国内产品出口和第八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国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和国内有出口配额的商品,应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其他商品由省级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批准,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上述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批复。经批准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实行许可证的商品,应按照《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办法》办理出口许可证手续。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出口外汇额度是什么!!怎么知道有没有额度,刚做出口有很多不明白!!请高人指点
1、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例:出口报关1万美元,电子口岸系统自动生成等额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额度”,也就是说这个额度是需要报关数据支持的。有时候报关数据传送延误的话,会影响额度的大小。
2、还有预收款也有额度,这是根据你们企业前12个月的收汇总额*一定比例(外管局控制)得出来的,在这个额度范围内的预收款,可以占用额度,并且顺利结汇。
3. “自动”出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 高手帮我翻译一下,急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4. 公司收外汇有额度吗额度是多少
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里面查询!
5. 外汇配额调汇通道是怎么回事
外汇配额制指一国政府对符合其经济发展或其他目的的进口交易发放一定数量的外汇额度,凭此配额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用以进行对外支付,而无外汇配额的进口商则无法从外汇银行得到外汇用于支付,从而使进口活动符合国家需要。
外汇配额制的具体做法大体为:国家按外汇收支情况由外汇管理当局根据某些进出口项目的轻重缓急,规定出最高的数量或金额限制,经过统一安排,根据计划分配给有关用汇单位,同时对其规定用汇的具体额度、用途和期限。使用外汇的单位或个人,只能在限额内按期申请使用外汇,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不提供外汇。
在外贸管理中,贸易配额制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进口配额制与出口配额制;另一种是绝对配额制和关税配额制。进口配额又称进口限额,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1个季度、半年或1年内),对某些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者征收较高的关税或罚款,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外国商品向本国倾销。出口配额制主要是为了不影响国内市场和更好更多地换汇,或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禁止出口。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达到这个数额后,便不准进口。关税配额是对商品的进口绝对数额不加限制,而对一定时期内,在规定的关税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附加税。关税配额与绝对配额的明显差别在于,绝对配额在超过配额的情况下一概不得进口。所以,一些工业发达的国家常常采用关税配额的办法来限制某些享受普惠制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源自fx678财经频道。
6. 配额和核销是什么意思呀
简单地说,配额是对方国家对本国的一中非关税壁垒,是一种许可证制度。
核销是出口退税的一个过程。
7. 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鼓励外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促进其外汇收支平衡,以利于生产经营和外国合营者将所得合法利润汇往国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多出口,多创汇,做到外汇收支平衡。第三条依法批准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外汇收支需要调剂的,应按照审批权限,分级管理解决。
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国家主管机关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汇收入中调剂解决,也可由国家主管机关同地方人民政府按商定的比例调剂解决。经由国务院授权的或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各该地方人民政府或部门负责在所批准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汇收入中调剂解决。第四条对于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生产的尖端产品,或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优质产品,如国内急需,经主管部门鉴定合格,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经过批准,可在内销比例和内销期限上给予优惠。此项内销,应由产需双方签订合同加以明确。
前款企业的外汇平衡方案,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由批准机关制订。批准机关制订的外汇平衡方案,应分别按行政序列,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地方经贸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国家计划委员会或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后纳入长期或年度用汇计划,予以解决。第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国内需要长期进口或急需进口的产品,可根据对该项产品的质量、规格要求和进口情况,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实行进口替代。此项替代,应在双方签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或产需合同中加以明确。
经贸部门应积极支持国内用货单位同前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国际价格订立购销合同;其用汇方案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制订,并分别按行政序列,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地方经贸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国家计划委员会或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后纳入长期或年度进口用汇计划,予以解决。第六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求得外汇收支平衡,经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批准,可利用外国合营者的销售关系、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实行综合补偿。但属于国家统一经营的、有出口配额的和应申报领取出口许可证的产品,须报对外经济贸易部特许批准;未经批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此类产品的出口业务。第七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其所承担的出口和创汇任务,因而造成外汇收支不平衡的,有关机关不承担调剂解决的责任。第八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销售给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的产品,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允许以外币计价结算。第九条同一外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包括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合法所得的外汇份额有的有余、有的不足时,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在其所办的各个企业之间调剂解决。
前款调剂,应取得合营各方同意。第十条经对外经济贸易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外汇收支不能平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可将其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人民币利润,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七条的规定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除依法享受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的优惠外,并可从接受该项投资企业新增加的外汇收入中获得外汇,以汇出其合法利润。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兴办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内地兴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也适用于华侨投资兴办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
外国的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兴办的金融、保险类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营者在内地兴办的此类企业,不适用本规定。第十二条本规定发布前的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的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1986年2月1日起实施。
8. 如果一个人当年外汇额度用完 一直让别人以别人的额度汇给他算不算反洗钱
不算。
外汇额度的特点
要认识外汇额度的作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对外贸易服务,必须首先研究外汇额度的特点。外汇额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可控制性。外汇额度只是一种记在中国银行帐上的额度,它的调剂、转移只是中国银行帐面数字的增减,同时还要受到中国银行、外汇管理局的管理和监督,它的来源、运动、去向、用途等全部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受到严格的控制。
2、不可自由流通性。这和可控制性是相一致的。外汇额度不是货币,也不是票据,所有人不可能拿它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和自由买卖。
3、价值性。外汇额度是有价值的,它的价值在调剂转移时实现。比如说现在实行的一个美元额度调出时,调入方须向调出方支付1元人民币,就是外汇额度价值性的表现。外汇额度的价值是由价格表现出来的,价格的大小由政府根据有关情况决定,不是自由议定的。
4、可调剂可转移性。外汇额度的持有人,如果自己不使用,通过中国银行可以调剂给用汇单位。
5、无息性。外汇额度存在中国银行,无论时间的长短都不付给利息。
(8)外汇配额出口扩展阅读:
外汇额度的作用
外汇额度具有的五个主要特点,使其具有以下三个主要作用:
1、便于管理的作用。这是由外汇额度的可控制性和不可自由流通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外汇额度的分配、使用、调剂和转移都完全置于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下,投有任意流动的条件,不可能自由流通。
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可随时根据经济、政治形势,调整外汇额度管理政策,指导用汇方向。
2、经济杠杆作用。这是由外汇额度的可调剂可转让性和价值性所决定的。外汇额度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尽管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它,但它已经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了经济杠 杆作用,例如外汇额度有偿调剂就促进了出口。
3、联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作用。这是由外汇额度诸多特点的综合作用结果。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是必然要联系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这是不可避免的。
以国际市场为标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挂钩,国内价格随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同步调整。
这是联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一种方式,但却是一种不可取的方式,理由是国际市场的价格是波动的,瞬息万变,如果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挂钩,同步调整,必然造成国内物价的巨大动荡,影响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较好的联结方式是利用外汇额度,采用外汇额度价格的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汇配额
9. 去外管局申请外汇配额 如何办理
去外管局备案的流程如下: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
(1)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
(7)企业外汇核销IC卡。
四、核销的流程(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至此,核销完结,等待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