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小银行如何发展国际业务
当前,中小银行开展国际业务有五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第一,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存在对外渠道狭窄、国际认可度不高、代理行建设困难、对外出具的信用文件(信用证、保函)接受度差等问题。
第二,国内中小银行业务系统庞杂,营运成本和资金成本相对偏高。银行国际业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业务体系,需要电讯、清算、交易等若干个子系统的支撑,随着业务扩大还需建立一个外汇资金补给和供应渠道,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
第三,监管条件较高。城市商业银行外币营运资金一般为500万至2000万美元,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外汇存款增长乏力而自身吸纳国外低成本资金渠道有限以及严格的外汇管理新政等限制下,城市商业银行外汇资金补给主要靠国内同业之间拆借,直接导致资金紧张和成本增加。
第四,缺乏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和风险预警机制。城市商业银行在国际惯例的理解与运用、境外金融形势的研究与判断等领域与大型商业银行存在差距,同时在专业人才储备和信息对称性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存在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导致中小银行难以获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无法为客户提供增值和避险服务。
第五,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有待改进。一方面,国际业务的筹建缓慢而辛苦;另一方面,按条线分割事务,只要国际业务上的问题,全部需要国际业务部门解决,按效益考核,致使上下部门之间难以沟通,最后很多银行认为国际业务不赚钱,极大地影响了国际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加快的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国际业务,改革是唯一出路。
具体来说,从部门架构和职责看,本外币一体化的确是实现地方性商业银行规模迅速扩张、突破“小”银行制约瓶颈、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的一条捷径。徽商银行和江苏银行等绝大部分中小银行沿用国有银行的做法,进行机构重塑与重合。但就国际业务而言,这种合并能够实现代理行、账户行等渠道共享,能够实现电讯、信息、外汇资金等资源共享,也能够建立起一个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和风险预警机制,并且通过对外信息披露,增强国外银行和客户的认可程度,仿佛能够解决目前制约地方性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的所有问题。但这种深层次的机构重塑与整合,也会出现一些负面影响。纵观全国发展势态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无一不是靠差别化的市场定位和鲜明的经营特色来取胜,层次的增加必然导致决策链的延长,如果合并之后的“大”银行在决策、授权机制方面不够到位,会使原有的机制优势弱化,重蹈全国性商业银行“一把尺子量全辖”的机制覆辙。这显然不是首选的发展模式,银行国际业务部门只办理国际结算,作为一个技术部门,看不到利润和收益的增长,显然重要性不如业务营销部门。这样看来,中小银行开展国际业务,建立自己的一套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第一,建立独立的组织架构体系。总行国际业务部设置外汇会计团队、贸易融资审批团队、单证中小团队、外汇资金团队、产品创新及营销团队,对应总行各部门。分行国际业务部设立单证团队、贸易融资营销团队。在银行总的风险控制原则下,建立独自的融资审批标准和流程,总行国际业务部负总责,把控贸易融资审批。
第二,要有科学的考核指标设置。
目前中小银行按国有银行的标准设置考核办法显然不科学。中小银行的国际结算、结售汇基本是依靠大幅度手续费优惠开展的,如果按此计算,一年做到200亿美元的国际结算量,其收益相对其他业务还是很低,因而得不到重视。而带来的其他收益没有计量,因此设置科学考核是一个方向。
第三,创建新的销售模式。本外币一体化的销售模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但原来的客户经理不熟悉国际业务,学习愿意不强,客户又有国际业务需求,因此逐步建立独特的营销模式是必须面对的。这就需要建立由国际结算技术人员参加的营销团队,国际结算人员要参与到营销当中去。加强客户经理的培训,建立起自己的产品团队。国际业务产品多,而且有多种融资解决方案,银行要根据自己的客户和风险偏好,开发、设计自己的融资解决方案。
第四,加强银行产品整合,更好地服务客户。进出口客户不仅有贸易融资需要,也有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需求,人为隔断严重妨碍业务办理的效率,因此应将国内贸易融资并给国际业务部门办理,以体现客户为“中小”的理念。此外,中小银行还需抓好实施的步骤。由于各家银行基础不一样,招聘的人员素质不一样,忌一步到位,主要分为三步:招聘人员、业务开办;业务培训、初步开办;形成自己特色阶段,进入大力发展阶段。
Ⅱ 银行建立代理行,如何建立代理行网络发展外汇业务
一般农商银行都有省级联社,可以通过省联社的平台与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以省级联社统一对外外汇清算按美国的清算是不合规的,据我所知涉及到合规问题,真正外资清算行是不会给省联社开立清算户的,可能也只有中资的海外行。按美国的相关政策规定,一银行的清算户是不能给其它机构用的。而省联社这种模式本身是在偷偷摸摸干的,汇款指示都不敢写下面行社的。省联社模式有个很大的缺点,将外汇业务的本质割裂了结算与清算,丧失下面行社的主动权。
Ⅲ 如何贯彻落实银行外汇业务展业原则和规范
一、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三原则”的必要性
(一)“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是国际上银行业已有的“规矩”,银行经营外汇业务遵守展业原则是必然趋势
“展业三原则”并非外汇局对银行提出的要求,而是银行业展业的基本要求,国际上对银行展业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对银行展业三原则的应用并没有停留在原则表面,而是从相关定义、实施情形、审查措施、银行内控、外部执法等多个角度赋予了银行展业三原则许多具体内容和明确要求,越来越广泛应用于审慎风险管理中。所以说,展业三原则是国际银行业已有的国际惯例,外汇局只是将其引入对银行外汇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并进行强调。
(二)以往的行为监管已不能适应当前涉外经济发展需要,实施展业原则是推进“五个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
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演变,银行开展外汇业务的复杂度、自由度大幅提升,以往外汇局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银行照章办事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要求。为此外汇局不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五个转变”,其中展业三原则是原则性监管在外汇管理领域的有益尝试,有利于银行防范自身经营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能够尽快适应外汇局减少或取消外汇业务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的管理要求,是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和重点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银行从表面形式审核向实质审核转变,更有利于遏制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改革以前外汇局规定银行审核具体单证,单证齐全就合规,单证不全就违规,实际上是形式性审核,实际审查效果不佳而可能导致的政策风险包揽在身。“展业三原则”的目的就是使得银行的义务与权利一致,银行办理业务时,审什么、怎么审、何时审、谁来审,都应由银行自主决定。同时,银行在审核过程中觉得交易真实性不清楚、没有把握的业务,可以向客户追加材料进行审慎审查,而不拘泥于以往外汇局所规定的单证范围,以确保进一步“了解客户”。由此审对是应该的,而审错或没审则应承担责任,保证了银行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更有利于发现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利于银行业务良性有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对于同一笔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结售汇业务,若按规则管理,责任心弱的银行可能只从表面真实性审核单证业务,并受理业务获得收益,而严格履职银行由于拒绝客户反吃亏,长此以往,所有银行受利益驱动都不愿意严格审核业务。而原则监管,就要求银行根据“展业三原则”的要求尽职审查,若银行仅是通过表面真实性办理业务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就促使各个银行主动进行真实性审查,使得涉外主体在任何网点都办不了异常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外汇业务市场良性有序发展,避免恶性竞争。
二、目前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贯彻“展业原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展业三原则”落地缓慢渐进,落地程度不均衡
从辖区各家银行执行展业三原则的情况来看,各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银行对展业三原则有了认识上的提高,实际行动上采取措施深入落实情况不一,实际办理业务中完全遵循展业三原则不够,不同银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效果也不同,单设国际业务岗或部门的银行对展业三原则的执行情况相对较好。不同外汇业务种类执行效果不同,如涉及到资本金、贸易融资、转口贸易购汇及付汇业务较个人结售汇业务审核相对严格。
Ⅳ 如何发展我国外汇市场
发展外汇市场是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提高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宏观调控效果的重要基础。面对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需要,必须加快中国外汇市场的建设步伐。基于国内转轨经济的背景,中国外汇市场走的是一条政府推动型、而不是自然演进型的发展之路,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政府干预,科学培育和管理外汇市场。
1.巩固微观基础,改善宏观环境。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提高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优化商业银行外汇交易行为;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推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实现它们与外汇市场的协调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促进形成市场化的基准利率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建立和完善发展外汇市场的配套法律、法规,约束交易主体行为,保证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市场上交易品种的多样化既可保证汇率形成过程体现现实和潜在的供求关系,也可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多种避险工具。在完善现有的产品和业务外,应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量和资金投入,进行新产品、新业务的需求调研、论证、推介和开发。
3.加强外汇市场的流动性。一个流动性好的产品会吸引更多的主体参与交易,主体的参与反过来又增加了该产品的流动性。从中国当前的外汇市场环境看,提高市场的流动性,是推动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4.改变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角色定位。中央银行作为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动
力,应逐步减少对外汇市场的持续直接的干预,只有在全面掌握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来进行间接的干预,才能有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
5.增加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数量。 首先,商业银行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应提高有竞争实力的各家商业银行的市场参与度,改变少数几家大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绝对领导地位,促进公平竞争。其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和良好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外汇市场发展的又一推动力。应扩大投资渠道,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在外汇市场上的交易积极性。可以推出美元兑欧元等交叉盘的报价,也可以改变现有的报价方式,将4种货币的交易基准价格统一为美元的基准价格,再进行套算。这样就可以为那些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变其被动地位,加强其在外汇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运行机制。再次,应逐渐允许非金融企业进入外汇市场从事交易活动,为外汇市场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增强外汇市场的广度,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效率。尽快建立完备的信用数据库,根据交易主体的资产负债、经营业绩、信用记录等资料评估其信用情况,以防范信用风险,保障市场的稳健发展,
加强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外汇市场的透明度。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完善市场自律机制。建立有效的电子化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中央银行应继续监督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行为,承担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责任,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监管者应公平对待不同的交易主体,不能让任何交易主体享有特殊待遇,为外汇市场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建立实需性交易与金融性交易相结合的外汇市场。目前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主要是配合结售汇制度下外汇指定银行平衡结售汇交易产生的头寸,商业银行并不是基于营利目的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而只是为了履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结售汇周转头寸的管理规定。这显然与商业银行的营利性原则相违背,也不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而实际上,各交易主体在外汇市场上进行交易,其实需性的需求趋于下降,金融性需求趋于上升。因此,应逐步改革现行的结售汇制度,拓展外汇市场的金融性交易,这将有利于提高外汇市场的活跃度,扩大外汇市场的交易规模。
8.建立非集中的交易中心和独立的清算机构。外汇市场交易的发展趋势是逐渐采用远距离的场外交易市场的形式,交易主体将通过计算机获得市场信息并进行交易行为。因此,目前的外汇交易中心将最终发展为非集中的无形市场,而中国正逐步推进非集中外汇交易市场的形成。目前集中的清算风险大,不符合国际惯例,清算机构应该发展为不再从属于中央银行的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并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运营,一方面可以使外汇交易中心摆脱承担的清算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交易主体控制自身的经营风险,从而达到完善和发展外汇市场的目的。
Ⅳ 中国银行怎么开通外汇业务
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简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Ⅵ 怎么样去中国银行换外汇
中国银行个人结汇购汇办理材料: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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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银行如何做好外汇业务
银行的外汇业务就外汇存取款,外汇汇款这些吧
Ⅷ 银行怎样去发展外汇业务,银行怎样去发展外汇业务资讯
个人办理普通的购汇、结汇(限额内)业务,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有些银行还附加外汇交易业务),其他外汇业务需要去银行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