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价局定价标准
物价局定价标准为,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物价就是物品的价格,而生产价格是由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加上社会平均利润构成的价格。生产价格就是价值的转化形态。
定价是市场营销学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变更的策略,以求得营销效果和收益的最佳。
定价方法如下:
1、成本导向定价法;
2、需求价格弹性;
3、竞争导向定价法;
4、需求导向定价法;
5、撇脂定价;
6、渗透定价;
7、价格折扣和折让;
8、密封投标定价法;
9、认知价值定价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2. 物价局是怎样定价的
物价局有个定价准则目录。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3. 物价局鉴定黄金价格以什么为标准
《关于转报省分析测试中心申请黄金珠宝首饰、材料的检测、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为标准
4. 物价局是怎么给商品定价的
物价局具体怎么定价我这个小老百姓也不知道,但是大概一些我是知道的。
比如说酒店KTV咖啡厅等享受型的消费场所,是不在物价的监管范围内的。 因该物价局定价的东西是老百姓日常生活所必备的,缺一不可的,普遍性的。如果这些东西不定价,那出现什么情况的话物价飞涨,就直接影响民生了。
像你说的几百上千的鞋子,那些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奢侈品了。 估计也不在物价监管范围内呢。 这些东西老百姓可买可不买,不买不会死,不去娱乐不会死。
5.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哪些定价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由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组成。定价的标准依据是:
1、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为九种(类),其中工业消费品三种(类),轻纺原材料六种(类);放给企业定价的有彩色电视机、洗衣粉、市销白布等六种(类)工业消费品和二十六种(类)轻纺原材料。聚乙烯醇、棉浆粕、绢、柞丝和部分纸张(含南方新闻纸)等的价格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由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金银饰品、中成药、书刊的价格由省级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物价局制定的管理原则管理。
2、列入本目录的品种,其价格由国家物价局管理或由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由国家物价局审定,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审定,在下达有关文件时,由国家物价局单独发文或由国家物价局与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由国家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管理的,在下达有关文件时,由国家有关部门单独发文,但须会签国家物价局,并抄送省级物价部门。
3、本目录所列品种,实行国家定价的,其价格一经确定,各地、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都须遵照执行,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提高或降低;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品种,由物价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中准价和浮动幅度,或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由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4、本目录中注明“规格、等级、型号、剂型”的为代表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非代表品价格时,应实行比质比价,不同规格、等级保持合理差价,不得以更换品名等方式变相调整价格。
5、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管理价格的品种,如果几个部门同时生产,原则上执行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的价格;非归口管理部门执行确有困难的,可提出意见,经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后,会同国家物价局另定价格。
6、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和进口商品的经营管理费,按国产同种或同类商品的作价规定及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在国内销售本目录所列的轻工商品,其价格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国产同种(类)商品的价格分工管理权限管理。
7、对于明确放给企业定价的品种,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定价权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得截留。为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维护公平竞争,防止暴涨暴跌,各级物价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定价的指导,对放开的价格进行必要的监测和宏观调控。必要时,可以对其中少数重要的品种规定差率、利润率以及实行其他临时性控制措施。
8、价格管理目录实行两级颁布。国家物价局及国家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由国家物价局颁布;省级以及省级以下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由国家物价局授权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分工管理价格的轻工商品目录》的形式颁布,并报国家物价局备案。
6. 物价局的定价准则是什么
物价局有个定价准则目录。按照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我省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公布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定价是市场营销学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变更的策略,以求得营销效果和收益的最佳。定价方法:
成本导向定价法,成本导向定价法是以产品单位成本为基本依据,再加上预期利润来确定价格的定价方法。
需求价格弹性,需求价格弹性指商品的需求对于价格的变动的反应。如果价格发生微小变动,需求量几乎不动,称为这种商品需求无弹性;如果价格的微小变动使需求量变化较大或很大,称为需求有弹性。
竞争导向定价法,企业通过研究竞争对手的生产条件、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因素,依据自身的竞争实力,参考成本和供求状况来确定商品价格的定价方法。
需求导向定价法,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感觉差异来确定价格的方法。也叫市场导向定价法、顾客导向定价法。
撇脂定价,新产品初上市,定以高价格,在短期内获得厚利,尽快收回投资。就像从牛奶中撇取所含奶油一样,取其精华,称之为“撇脂定价”。
渗透定价,新产品初上市时,定以较低价格,以获得最高销售量和最大市场占有率为目标,称之为“渗透定价”。
价格折扣和折让,为鼓励顾客及早付清货款,大量购买或淡季购买,企业酌情调整其基本价格,这种价格调整称之为价格折扣和价格折让。
密封投标定价法,买方在报刊上登广告或发出函件,说明需采购的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要求,邀请卖方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选择报价最低的,最有利的卖方成交,签订采购合同的定价方法。
认知价值定价法,主要依据消费者在观念上对该产品所理解的价值来定价的方法。
您好。是不一样的。
期货是交易所撮合成交,由投资者间相互竞价交易,就好比拍卖一样,最终价格是投资者间相互叫价的结果。
银行贵金属是银行直接报价,一般双边差价较大,就好比超市一样,超市标价,投资者愿意买就买。当然如果标价过于离谱,就会引来“物价局”的人调查,甚至罚款。银行贵金属也是一样,贵金属定价标准还是与现货或期货报价相差不能太大。
一般来说短线持有,直接交易期货比较好。本身有一定的杠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买卖差价比银行低很多,降低交易成本。但是也有缺点,就是期货有杠杆,一定要注意风险控制,不可重仓;同时期货有到期月份,到期前必须平仓,不适合长期持仓。
总的来说银行贵金属不建议买卖,交易差价较大;如果长线持有的话,价格不确定性较高,还不如基金定投。
8. 物价局定价标准是什么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法律依据
《价格法》
第二十一条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第二十二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9. 物价局定价标准2021
2021年物价局定价标准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十一条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成本调查时,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需的帐簿、文件以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