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月1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申请A类,B类,C类企业
分类管理是外管局根据对企业核查的情况,把企业划分成ABC三类的。我们这里是通知先会默认都是A类企业,之后再根据企业遵守规定的情况再做调整的。也就是等于要求,即使不做外汇核销,企业在外汇收支和报关的总量比对上还是要加强管理的。
2. 8.1号外贸改革,取消核销单了。网上该怎么操作,谁知道
全国有很多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大大的便利了出口企业,并且也降低了税务机关的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量。但是,有一些是依照增值税认证信息退税,事后审核外汇核销信息的出口企业经常会发生不必要的逾期核销。因为这些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审核时,不直接审核外汇核销信息,而是在事后审核外汇核销信息,有些出口企业对此不是很了解,以为申报退税时不用提供外汇核销单,就放松了外汇的核销工作,往往将外汇核销集中办理,半年或一个季度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一次,在网上办理的半年或一个季度在网上核销一次。但是,外汇管理部门是严格依照规定步骤操作的,对一般出口超过210天,远期出口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在外汇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外汇核销程序中自动生成了逾期未核销信息。税务部门在收到外汇管理部门传来的出口企业逾期核销信息,就会对逾期核销的出口收入已退税款追交入库,并且还要对这部分收入按内销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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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汇局什么时候完全取消核销单报关
我想这需要一个过渡时间,不可能一下就完全代替纸质核销单去报关的。
我现在在黄埔报关行工作,现在黄埔老港那边刚实行无纸质核销单报关,4月中旬吧,只是不用纸质的了,核销单抬头还是要经过海关审批,备案。无核销单报关,报的是人民币,而不再是美元。
原先的核销单来报关,同之前一样用。
这是一个阶段,慢慢的,用无纸质核销单会越来越多。
但要说完全取消之前的方式,还要很长一段时间吧
4. 外汇核销的沿革
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支实行核销管理:外汇管理部门将相应进出口业务的外汇资金流和货物流逐笔比对,以判断外汇资金与货物的实际交割情况,确定货物贸易交易的真实性,通过核销形式达到外汇管理的目的。
2010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改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通过对外付汇和进口报关的总量核查确定进口行为的真实性,企业不再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实施近20年的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从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决定,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外汇管理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也就是说,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现在都不用去外管局了,正常业务通过银行付汇、海关报关的系统数据进行总量核查。如果是进口预付款的话,只要付钱之后拿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付汇底联在外管局网上平台核销就行了;如果是出口预收货款,只要在收汇后一个月内做一个网上预付货款登记,系统会自动认可到下一期相应的出口业务中,连IC卡现在都不用,非常简单。此外,外汇局还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合规性状况未见好转的,将延长分类监管期或被降级为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分类监管期满后可升级为A类。同时,为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5. 2012年8月1日核销单取消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6-29 文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现公告如下: 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合规性状况未见好转的,将延长分类监管期或被降级为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分类监管期满后可升级为A类。 三、调整出口报关流程 改革之日起,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四、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且未核销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但已核销的以及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 五、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业务处理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企业应不迟于7月31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自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企业确需外汇局出具相关收汇证明的,外汇局参照原出口收汇核销监管有关规定进行个案处理。 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守法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和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 本公告涉及有关外汇管理、出口报关、出口退税等具体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之前法规与本公告相抵触的,以本公告为准。自2012年8月1日起,本公告附件所列法规全部废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6. 出口收汇核销单取消后企业该怎么做
8月1日以后取消外汇核销单,是指税务按照有关规定,不在把核销单作为审核内容,但这不意味着核销单没有用。
出口报关,还是需要外汇核销单,只不过以前需要纸质报验、电子信息的审核,现在只需要将电子信息上传就可以了。
领用的纸质核销单,作为电子版的书面证明,妥善保存。
7. 外汇管理局于8月1日取消核销单核销是不是之前的未超期的也不用打印出口核销联了
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且未核销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至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但已核销的以及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
8.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取消纸质核销单
1. 出口收汇核销期限和核销单有效期不是同一概念,根据8月1日前的规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是货物出口报关后210天。
2. 不知道你说的核销单核销早已取消是什么意思,之前都是需要核销的,只是很多地方都取消了纸质单据核销改为网上核销,但是都是要核销的。
3. 根据目前的文件,8月1日前报关但未超过核销期限也未核销的,以后退税都不需要提供核销单,如果用过的你都没核销,那其实手上的核销单就没用了的。另外还未使用的,我们当地税务局的通知是自行销毁处理。
4. 取消纸质核销单后,报关行报关时是就不需要提供核销单了,更谈不上要提供核销单号。
因各地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细节操作还应以当地外管局的具体通知为准。如果当地外管局组织相应的培训也可以去学习了解一下。
9. 现在还需要外汇核销吗
需要
外汇核销分全额核销和差额核销,一般来料加工企业采取差额核销的办法。差额核销是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的收入汇入国内,余额可留境外用于材料的采购等。你要弄清楚外管局给你核定的比例。一笔水单可多笔核销,所有余额可用于下次核销。如果不核销,海关和外管局都会找你大麻烦。你的每笔出口都由电子口岸记录在案。
防止外汇流失并非不允许你使用你的外汇,只是要求你将你的收入按政府要求的金额汇入境内。外汇的使用请参考外汇管理的有关法规。如果你从银行提取的外汇用于黑市交易是违法的。这不属于核销管理的范围。外汇核销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
10. 请问8.1取消核销系统,改革后是不是每笔外汇到款都要写报告
2012年8月1日后海关,税务取消核销单。
改革后,外管局变成网上监控。因为海关出关数据和银行收汇系统都与外管局联网了。
只要收汇数据跟海关出关数据相“匹配”,银行就会结汇。
外管局的监控系统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别设置了不同的警戒线(匹配比例)。
比如,一类企业电子口岸上的出关金额是1000万美元,准予结汇的金额可能是1100万美元(可能包含一些预收汇),高于1100万的,就会亮红灯,银行需得到外管局的批准才能结汇(企业必须向外管局申报,说明理由,得到批准后,才会结汇)。
而低级别的企业,能结汇的最大金额就是你的海关实际信息所显示的出口金额。
就是说,高级别企业的收汇与出关金额之比高于100%,低级别的只能是100%。
负责办理退税的出口企业财务部,一般都有“电子口岸信息卡”,可以自行在网上查询“出口金额”的未结汇部分,只要有余额,就完全可以结汇,不论是8.1之前还是之后,毋需担心。
收汇与出口额是否匹配,你的结汇银行也可以告诉你。
银行一旦认定超出部分不能结汇的,要么等待网上海关数据的增加;要么有正当理由向外管局申请追加结汇额度(具体报告材料请咨询当地外管局)。补充一点,电子口岸的信息一般在实际报关日期之后一周至两周。(不同地区略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