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交易中,每买进或卖出一种股票都必须按成交易额的1%和2%分别交纳印花税和佣金(通常所说的手续费)。
买进股票,买进数量*成交价格=成交金额。按成交金额收取佣金和交易规费,现在不收买方印花税。
卖出股票一样按成交金额(卖出数量*成交价格)收取交易佣金和交易规费,另外收取成交金额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交易佣金上限不超过0.3%,起征点5元,不足5元按5元收取,交易佣金中一部分券商要交给交易所(以前好像是万分之2.5),去年券商给的最低佣金价格为万三(即成交金额*0.03%=交易佣金)
交易规费深A0.02175%,上A0.018%,上A按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收过户费,1元起征。
另有通讯费等等或有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