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汇贷款的贷前调查审核的识别要点是真实贸易背景
是的,外汇贷款是银行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向企业发放的贷款。外汇贷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外汇贷款,仅指我国银行运用从境内企业、个人吸收的外汇资金,贷放于境内企业的贷款;广义的外汇贷款,还包括国际融资转贷款,即包括我国从国外借人,通过国内外汇指定银行转贷于境内企业的贷款
2. 掉期中的购汇 需要提供贸易背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外管指定银行对企业的外汇收汇和结汇进行管理,增强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需要企业如实做国际收支申报。
外汇贸易背景申报,是指通过将一达通的收汇与出口订单进行单单关联,确保每笔收汇的贸易真实性。新入外汇须进行贸易背景申报后,资金才能被提取并转款,若未做申报,资金将无法提取。
疫情之前的政策执行是原则上不得购汇偿还出口项下贸易融资,放宽外汇贷款结汇后的购汇偿还限制。 2017年3号文出台后允许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但是原则上要用将来的外汇自有资金偿还而不能够购汇偿还,如果出现需要购汇偿还的情况需要提前向外汇局报备。对出口贸易融资结汇的管理,要求银行必须遵守贸易真实性原则,严格按操作流程办理业务,禁止将国内外汇贷款套用能结汇的贸易融资产品而随意结汇,一旦出现到期企业需购汇偿还贸易融资的情况,按银行出现外汇风险的管理要求,由银行提出申请到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查。
3. 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汇业务时,是否需要进行审核
需要审核。
(一)基本信息识别:银行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业务,应当首先确认客户主体资格和货物贸易分类状态。1.根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等,确认企业贸易收支主体资格。2.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端(以下简称监测系统)查询办理业务当日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及A/B/C分类状态。对名录内企业,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法规、展业原则要求为其办理业务;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二)经营状况识别:1.了解企业的法人代表、公司成立背景、主要贸易类型、结算方式、结算币种金额、交易对手、代理行信息、运用的单据种类和收付汇期限等。相关信息产生较大变化时,关注并向客户了解情况。2.根据客户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等信息,判断客户国际结算规模与经营规模是否匹配。3.对于与本行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银行应建立业务跟踪机制,通过不定期走访或问卷调查方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业务变化、进出口变化、结算方式、交易对手、交易商品等情况。对于短期内业务快速增长或下降、结算方式、贸易方式等明显变化的企业,应予以重点审核。二、客户分类:(一)可信客户:参照《总则》中“可信客户”标准对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客户进行分类确定。(二)关注客户:除按《总则》标准确定的关注客户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关注客户”:1.存在高度关联关系(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注册地址相近、联系方式存在关联等)的企业。2.本地注册但本地无固定经营办公场所、情况不明的企业。3.辅导期企业。4.业务量异常(如突然增加或减少、与注册资本严重背离等)或结算方式、贸易商品、交易对手等明显变化的企业。5.注册地为异地的企业。6.贸易融资存在异常情况。三、业务审核:(一)审核材料:银行根据法规规定及业务和企业主体具体情况,审核且不限于以下材料,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审核企业提交的电子单证。1.汇款申请书或通知书;2.合同:应具备签订日期、交易双方名称、货物名称、结算币种及金额、收付款人、结算方式、预计收货或交货时间、合同生效日期、交易双方盖章或签字等信息,银行确有需要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外文合同的中文译本;3.发票:包括商业发票、形式发票、临时发票等;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机构,货物贸易法规规定需提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项下货物贸易可以以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5.海运(空运、陆运)提单、装箱单、仓单: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特殊货物,应描述运输条件、提示或危险等级等;6.《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应在有效期内;7.其他单证。如:(1)属于国家控制的特殊进出口商品,应具备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等批件。(2)某些特殊商品应具备特定的检验单据,如冻畜肉、冻禽、肠衣、乳制品、蛋品等动物产品需要兽医检验证书或卫生检验证书;猪鬃、马尾、羽毛、人发等商品需要消毒检验证书;出口粮谷、油籽、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需要熏蒸证书。(二)审核原则:银行履行展业原则,应根据客户分类情况、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等级分类情况及贸易方式情况等,遵循“单内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等原则,对企业提交的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对于关注客户及大额、高频等异常或可疑交易,银行应提高单证审核标准,并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核实交易真实性。审核途径包括海关电子口岸系统、监测系统、仓储公司、国际提单查询机构、船公司、行业协会等网站及实地查访、海外联行或母行、本行其他分支机构、其他从事相同或类似交易的本行其他客户等。
4. 如何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那么如何辨别企业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仅凭一份简单的贸易合同吗?大家习惯性认为100%保证金足额到位、贸易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一致,就基本能够控制住风险。其实不然,笔者认为要控制票据业务中的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签发前到企业实地调查其资信状况、经营情况等,对企业的主体资格予以确认,确保其提交的基本资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是对贸易合同的审核,主要从合同本身的真伪辨别;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金额与企业规模是否具有合理性等方面。
三是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资金结算业务往来。
四是监控申请承兑金额与当期销售收入是否匹配;保证承兑汇票用途、金额与客户经营范围及经营规模是否一致,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是否相符。
五是注重保证金来源的审核,避免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导致的法律风险。
六是签发后客户经理应及时收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并查看购销双方、金额及用途与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一致;查验发票的真伪(可以上安徽省国税局网站查询)。
为进一步规范银承业务,保障资金安全,防范票据风险,我们还应严把“三关”:
一是调查关,每签发一笔承兑汇票都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作,应把企业的经营、负债、 销售、货款结算、盈利水平、担保抵押资格及变现能力、风险度、兑付等情况调查清楚,准确把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审查关,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合规定的承兑汇票一律拒之门外。
三是检查关,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客户经理要跟踪监督承兑汇票的使用情况,看企业是否按照购销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期购进,有无套取银行贴现资金和抵押贷款的情况,产品销售市场如何,销售货款是否按计划转存。让企业的承兑汇票运作纳入银行的监督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的形成。
5. 如何区分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具备真实的交易呢
这么说吧,如果你提交商业承兑汇票给银行只用作托收的的话,银行是不会来过问是否具备真实的贸易背景,只有需要办理贴现的时候才需要审核贸易背景。
作为银行,需要审核的也只是贸易背景的表面真实性,通过审核持票人提供的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务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某些特殊情况也可以是普通发票)来确定其表面真实性。
6. 贸易融资产品贸易背景真实性关键风险点有哪些
1、合同的真实性。对贸易合同的审核,主要从合同本身的真伪辨别;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金额与企业规模是否具有合理性等方面。
2、发票的真实性。应及时收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并查看购销双方、金额及用途是否一致;查验发票的真伪
3、往来款项的真实性。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资金结算业务往来。
4、看企业是否按照购销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期购进,有无套取资金和抵押贷款的情况,产品销售市场如何,销售货款是否按计划转存。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是否相符。
7. 外汇贷款业务终止环节,客户身份识别有哪些要点
要点:
1、销户时,对单位非经营所得或非正常渠道收入用于偿还贷款或提前还款的银行应调查其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可疑情况
2、销户时,对客户未说明偿还贷款来源或与借款人资产状况不符的,银行应订查还贷资金来源与借款人的权属关系
3、销户时,由其他单位或他人代办分期还款的,应注意调查贷款是否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