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货交易中的熔断机制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价格限制制度》的第八条规定,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第十条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的,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是指只有熔断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熔断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熔断价格的情形。
(一)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二)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未持续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第二节交易开始后重新进行熔断检查。
(三)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第二节交易开始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四)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执行。
(五)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❷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一、 持仓限制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自然人持仓限额为1000手,法人持仓限额为5000手。
二、强行平仓制度
1.每天上午节由会员自平,上午节后由交易所强平。
2.当某结算会员的代理账户出现违约时,交易所会冻结自营会员开仓权限,然后把自营会员的多余结算准备金移入代理账户。如果仍然不足于弥补亏损,则强平其自营账户,所释放的资金来补足代理账户亏损。如果不足,则强平代理账户持仓,直到账户保证金余额为正。
三、强制减仓制度
当市场连续二天出现同方向涨停或跌停,交易所有权采用强制减仓制度。
四、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每日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一) 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二) 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熔断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并对超过熔断板的申报给出恰当提示。
(三) 在11∶20-11∶30之间启动熔断机制的,则在当日13∶00开始交易时,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四) 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可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五) 每日闭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六) 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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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a股熔断机制是什么
a股熔断机制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金融交易中的“熔断物宏仔机制”,其作用是避免金融交易产品价格波动过度,给市场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熔断机制也叫自动停盘机制,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熔断与涨跌停板幅罩汪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熔断机制表现形式: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国际上采用的比较多的是“熔即断”的熔断机制。
我国股指期货拟将引入的熔断制度,是在股票现货市场上个股设置10%的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为了抑制股指期货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而设立的。按照设计,当股票指数期货的日涨跌幅达到6%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在到达“熔断”点时仍可进行交易10分钟,但指数报价不可超出6%的涨跌幅之外;10分钟之后波动幅度放大到10%,与股票现货市场个股的绝弊涨跌停板10%相对应。
❹ 股市熔断是什么意思
是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也叫自动停盘机制,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回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答暂停交易措施。 具体的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4)股指期货熔断制度扩展阅读
表现形式:
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
我国股指期货拟将引入的熔断制度,是在股票现货市场上个股设置10%的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为了抑制股指期货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而设立的。按照设计,当股票指数期货的日涨跌幅达到6%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在到达“熔断”点时仍可进行交易10分钟,但指数报价不可超出6%的涨跌幅之外,10分钟之后波动幅度放大到10%,与股票现货市场个股的涨跌停板10%相对应。
❺ A股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采用5%和7%两档阈值。空数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于2016年1月8日暂停。
2016年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5)股指期货熔断制度扩展阅读:
作用:
1、对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风险的突发性和风险发生的严重性。
从我国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设计来看,在市场波动达到 10%的涨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个6%的熔断点,即股指期货的指数点升跌游册幅达到6%,即在此后的10分钟交易里指数报斗磨首价不能超出熔断点之外,这不仅给股指期货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种警示,也为期货交易的各级风险管理提出了一种警示。
2、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
由于在市场波动达到6%的熔断点时,会有10分钟的熔断点内交易,这足以让交易者有充裕的时间考虑风险管理的办法和在恢复交易之后将体现自己操作意愿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内供计算主机撮合成交。
3、有利于消除陈旧价格导致期货市场流动性下降。
在出现股指期货异常波动的单边行情中,由于大量的买盘(或卖盘)的堵塞会延迟行情的正常显示,从而产生陈旧性价格,这时人们所看到的价格实际上是上一个时刻的价格,按此价格申报交易必不能成交;
不成交指令不断地大量进入交易系统将造成更严重的交易堵塞,使数据的显示更加滞后。有了10分钟的熔断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统的指令堵塞现象,消除陈旧性价格,保证交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