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昆明建设银行支行有哪些
1,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春城路支行) 电话:0871-3178557 地址:官渡区春城路15号
2,中国建设银行(昆明世纪城支行) 电话:0871-8097039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S3-16至18
3,建设银行昆明呈贡新城支行 电话:0871-7462667 地址:昆明呈贡新城南亚风情园
4,中国建设银行(新兴支行) 电话:0871-3100350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404号
5,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 电话:0871-63191528 地址:北京路505号
拓展资料:
1,支付方式的迭代, 优化着大众乘坐公共交通的体验。 如今刷脸支付袭来, 支付乘车的方式与体验 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8月20日下午,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合昆明地铁向广大市民推出地铁刷脸乘车应用,昆明地铁正式进入“刷脸时代”。 2021年8月20日下午,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联合昆明地铁向广大市民推出地铁刷脸乘车应用,昆明地铁正式进入“刷脸时代”。
2,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工程造价咨询。
3,企业手机银行 功能丰富、友好易用、方便快捷、节约成本、安全可靠。 个人贷款 要买房,到建行,圆您住房梦!、建行“快贷”,在线实时审批,贷款快人一步。 理财产品专栏 理财投资,享财富增长、主要有利得盈、汇得盈、QDII、乾元及其他代理理财产品等。
4,“近年来,建行昆明分行积极发挥金融力量,努力践行‘普惠金融’战略,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小微企业。”建行昆明分行副行长李蔚清介绍,截至2021年3月底,已累计为昆明地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超170亿元,惠及7500余家小微企业。
5,其中,基于小微企业纳税信息、运用“银税互动”大数据分析授信的云税贷和减税云贷成为了小微快贷系列的“拳头产品”,已为全市超4000家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提供了29.18亿元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李蔚清表示,建行昆明分行将持续加强与市税务局的深度合作、智慧合作,将“善税者享快贷”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金融服务。
Ⅱ 昆明那几家银行可兑换泰铢
只有租卜中国银埋旦行可以换,不过汇率比较低,而且要预约,很麻烦,建议弯型扰你可以去南亚有一个外币兑换点去换,到南亚问基本都知道,是个玻璃亭子,汇率高,可以现取,很方便,我每次都是去那里换。
Ⅲ 云南保险金融产业园
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系列文章之三
云南金融产业发展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省金融办主任刘光溪
经过三十多年发展,云南省金融业成绩显著,有力支持了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使云南在我国区域性经济合作、沿边开放开发、对外经贸往来等经济发展战略中地位日益突出。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昆明市打造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今年9月15日,本报有关“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系列文章之一,全面剖析了云南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前景,认为大力推进和创新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不仅有利于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还将提升云南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9月29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系列文章之二,对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发展现实基础与条件进行了分析,认为云南小币种外汇市场发展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人民币离岸基础市场、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发展,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内涵和支撑。
本文从云南省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水平,进一步分析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和相关措施。
一、云南经济金融发展奠定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初步基础
云南省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云南对外开放口岸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色金属、电力、烟草等支柱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在“十一五”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基地,生物产业发展基地,电、矿、化一体化资源精深加工的清洁载能产业基地,石化基地,外向型出口加工基地,战略性资源及原材料接续地。
金融业作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已经具备相应的规模。截止2011年9月,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49万亿和1.17万亿元,成为西部省区中第三个进入存贷款万亿元俱乐部的省份;直接融资从2005年8亿元增加到276亿元;保费收入从2005年81亿元增加到186亿元。作为度量金融发展指标,2010年M2/GDP与信贷总量/GDP分别为1.85、1.47,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05、0.19个百分点。同时,云南金融资产开始呈现多元化分布,非银行类金融资产增长迅速,直接融资比例逐年上升,保费收入快速增长,股权投资基金超常规发展,民生金融获得突破性进步。
目前,云南金融业基本上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金融体系。截止2011年6月,云南省境内拥有27家内资银行业机构;4家外资银行业机构;72家证券经营机构;13家期货业经营机构;29家保险业经营机构;10家村镇银行;133家农村合作机构;320家小额贷款公司;15家股权投资基金;超过15家信托、资产管理以及财务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
云南省金融业的开发性功能逐渐完善,开放性特色日益突出,有力地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济、林业经济、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商品出口等方面的发展,在培育市场,推进市场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云南全面对外开放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外部发展空间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之间一系列经贸合作组织先后成立,成为双方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滇池合作等组织是双方共同努力推动的结果。云南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先后与周边国家合作构建了云南—老北、云南—泰北合作工作组和云南—越南北部五省市经济协商会议等合作机制,大大拓展了云南沿边对外开放的空间,使云南从国内对外开放的末梢转变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基地。
凭借独特区位优势,云南成为中国参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经贸合作、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云南对外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获得迅速发展。2011年1-9月云南省进出口外贸总额完成120.1亿美元,仅比2010年全年低13.58亿美元,同比增长19.2%,东盟已成为云南省外贸比重最大和外贸增速最快的地区,占云南省进出口总额37.2%,同比增长41%。
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分行为主的银行,积极支持云南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湄公河次区域五国成为云南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市场主体,投资领域涉及农业、矿产、电力、冶金、交通等行业。截止2011年9月,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已达330家,中方协议投资101.7亿美元,对外实际投资累计达17.6亿美元,实际投资在全国名列第9位。
中国与东盟各国日益密切的经贸、金融往来关系,全面提升了云南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空间。云南金融业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恒丰银行、恒生银行、汇丰银行、泰京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已在云南设立了分支机构,花旗银行、东亚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在积极谋划到云南发展。2011年7月6日,云南首家中外合资的惠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同时,云南境内六家商业与越南、老挝、泰国、缅甸、新加坡等国家9家商业银行签署了代理清算协议,形成了与毗邻、非毗邻国家点对点互为代理的结算模式。今年6月,富滇银行在国内首先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汇兑业务,云南与周边各国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建设获得突破性进展。
三、云南金融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云南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对外开放现状已经具备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条件。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允许云南金融业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服务,促进跨境金融业务发展。2011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明确指出将增加云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建立双边银行间的支付清算机制,推进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加快自由兑换进程,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2011年4月,昆明金融产业园区建设正式启动,并制定了工商、税务、金融机构注册资本补贴、土地规划、用地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14项优惠政策,使产业园区成为区域性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的平台和载体。2011年6月,云南落实有关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将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推动金融创新,推进人民币跨境金融业务发展,积极吸引金融机构落户云南。
四、云南金融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保障
云南金融业经过多年发展,金融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了符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口岸管理体系、税收管理体系、外贸管理体系以及外事管理体系,增强了金融政策与相关政策相容性。其中金融规划超前布局、金融政策不断完善、金融协调成效显著、金融合作卓有成效、金融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金融规划。云南全面对外开放大大提升了金融业发展空间,云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超前谋划云南金融业发展。2010年,昆明成为全国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云南着手昆明金融产业园区、金融交易园区建设,倾力打造金融桥头堡。云南“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快金融服务业发展,把金融业培育成为云南支柱产业,并对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金融环境以及金融对外开放提出新的发展目标。此外,云南“十二五金融规划”也即将出台。相关金融规划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云南新型工业化进程。
2.金融政策。有关金融业监管权限主要在中央部门,但是随着地方性质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地方政府扶植、推动金融业发展并非无可作为。从云南省情况看,近年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性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于完善金融发展法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金融协调。早在2004年,云南省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在随后几年里,有关处置非法集资、企业直接融资、保险改革发展、保险资金运用、防控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联席会议相继成立。2010年,云南成立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工作协调小组,由海关、税务、外贸、外事、金融机构等部门组成,按照不同清算模式推进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结算协议,为人民币与相关国家货币汇率定价机制提供条件,从而形成以人民币为核心小币种外汇交易中心。上述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境外金融机构之间沟通,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提供了很好的预警机制与长效机制。
4.金融合作。云南金融合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云南省政府与中央金融机构合作。在“十一五”期间,双方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意向金额达4742亿元,到2011年6月底,已累计完成2711.55亿元,有力支持了水利、公路、铁路、机场、城市“两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云南省境内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签订专项合作与项目融资协议,主要涉及到云南特色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新一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文化产业、“3+5”边境经济合作区、境外人民币贷款等方面的内容。三是云南与东盟各国跨境金融合作。通过金融论坛、双方职能部门对口磋商机制、定期发布东盟各国经济与金融相关的数据、跨境人民币支付体系建设等方式,加强与东盟各国金融信息沟通与合作,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增强应对金融突发事件能力。
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较,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2010年,云南省提出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政府、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的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目前,云南省已经拥有约10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部分企业的环境保护违法、公积金缴存、拖欠工资、质检信息等),以及超过1000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截止2011年上半年,人民银行累计完成了4户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其中3686户企业获得了信贷支持,涉及金额1003亿元。建立农户经济档案670.05万户,评定信用户243.71万户、信用村2388个、信用乡镇49个。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大大缓解信用缺失所造成的融资瓶颈,形成金融业发展所需要制度环境,在加强金融监管、控制不良资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理清思路,大力推进云南金融业发展,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云南省金融业现有体系、规模的发展水平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奠定了核心基础。桥头堡战略规划使云南金融业面临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由于云南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推进时期,云南金融业发展需要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以及绿色经济;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构建和谐社会;与政府组织优势相结合,优化金融创新与发展环境;与对外开放相结合,把云南建设成为立足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与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区域性金融中心作为云南金融业发展的核心,它的建设需要以创新金融服务主体建设为基础,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招商和金融创新为手段,以优化金融环境建设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为保障(见本文第四部分),实施金融人才战略。
在金融服务主体方面,以金融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入住昆明;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组建适合于桥头堡建设各种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继续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
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市场;分步推进以人民币为主的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稳妥推动人民币衍生产品市场;大力发展金融要素市场;对传统信贷市场进行整合与创新;积极发展保险市场。
在金融创新方面,实施金融倍增工程与金融产业创新两大工程;通过信贷资产转让、总行直贷、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方式,对传统金融产品创新;在跨境金融、“三农”经济、林业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实施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金融市场以及金融监管方面的创新,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在金融人才方面,制定实施金融人才规划,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加强本地金融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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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刘光溪《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发展条件及前景展望》
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系列文章之二
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发展条件及前景展望
刘光溪
2011年5月,国家有关桥头堡建设规划正式出台,明确提出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这为云南省金融业提供了历史性发展机遇。
建设昆明“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云南省具有很多独特的优势。今年9月15日,笔者在本报有关“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系列文章提出,大力推进和创新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以及人民币对直接投资的需求,不仅为桥头堡建设和周边国家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还将提升云南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及改进全省的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体系,是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
正是在跨境贸易金融服务业务的基础上,云南省与周边国家跨境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市场将逐步形成。以与老挝之间关系为例,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业务。随着中国与东盟日益巩固的经贸关系,在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不断发展和成熟的基础上,云南逐步形成人民币与周边国家小币种外汇的外汇交易市场,并进一步推动云南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以及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进而实现人民币在泛亚区域内的可自由兑换,推动贸易投资和信贷便利化,而这正是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另外一个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
一、云南外汇市场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桥头堡建设政策支持为云南省外汇市场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201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将从财税、金融、投资、产业、人才和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其中明确指出将增加云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建立双边银行间的支付清算机制,推进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加快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银函[2010]第85号文件支持并鼓励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允许云南金融业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服务。云南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对云南省金融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相关政策为云南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更广的空间,使云南省和昆明市成为我国逐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试点试验先行基地。
(二)快速增长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奠定了云南外汇市场发展的基础
云南省独特的地理优势、人文优势和口岸优势,形成了开展跨境贸易的优越条件。早在1994年云南省已经探索人民币跨境结算。2004年中央正式批准云南与缅甸、老挝和越南的边境小额贸易用人民币结算,并享受退税政策。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云南省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发展迅速,2009年结算金额约为43亿元人民币。2010年结算金额为83.12亿元,同比增长86%,占全省进出口贸易结算量的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2011年1月至7月,结算为128.7亿元,相当于前两年的总和,其中经常性项目下95.23亿元,资本项目下33.04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始向跨境投资项目延伸。
(三)人民币在云南省周边各国具有很高的接受度为云南外汇市场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云南省跨境金融业务迅速发展,促进了人民币与周边各国小币种的外汇交易,使人民币在周边各国具有很高的接受度。
在中越边境,分布上千家地摊银行,2002年5月以来,它们先后获得了越南官方的认可并取得合法经营的地位。地摊银行按照香港财务公司模式管理,经营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随着地摊银行的快速增加,加速了人民币在越南境内的积累,并向越南南部延伸,从而形成强大的人民币需求。
在老挝,人民币是当地居民喜爱的国际货币,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业务,中老本币跨境结算正式启动。
在中缅边境,由于缅币不稳定出现贬值,许多当地人都在云南省境内商业银行开有人民币账户,将缅币兑换成人民币,实现保值增值,而在部分地区,人民币则代替缅币,直接成为当地流通的货币。
在泰国,人民币流通虽然没有获得官方的正式认可,但是地下流通市场规模巨大,随着中国在泰国贸易伙伴中地位的提升,人民币流通将会逐渐变成现实。
(四)银行间跨境清算系统建立为云南外汇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近十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成效显著,双方签署了一系列货币互换与清算协议,共同设立外汇储备库,支持双边贸易与直接投资的增长,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云南作为中国与东盟各国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云南省商业银行与周边国家商业银行签订了一系列的贸易结算协议(有关详细内容,可以参见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系列文章之一:云南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前景展望)。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6月9日,富滇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的业务,中老本币跨境结算正式启动,这是云南跨境银行间资金清算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也标志着昆明打造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式起步。
(五)人民币逐步国际化的目标成为云南外汇市场发展的推动力
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作为世界大国崛起的重要标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人民币的边境化,第二个阶段是形成区域性人民币市场,第三个阶段是完全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从人民币国际化的路线图看,人民币国际化需要相应的边境性、区域性和国际性金融中心作为依托,逐渐扩大和延伸。为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近年来,我国先后与周边国家签署了边境贸易本币结算协定。由于受到双方贸易规模、贸易结构以及国情的影响,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北部、东北、西北方向的边境贸易本币结算成效并不显著。在中俄边境,双方早在2002年就签署《关于边境地区银行间贸易结算协议》,但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主要以卢布为主。2009年中俄贸易中卢布结算额约为155亿卢布,人民币结算额约为5300万元人民币。黑龙江是中俄贸易最主要集中地,根据黑河市边境贸易结算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末,在过去的8年里,跨境贸易本币结算量为21.4亿美元。其中卢布结算为21.3亿美元,人民币结算为1077万美元。
与此相比较,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而中国是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人民币在越南、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作为支付货币和结算货币获得广泛的接受。东盟各国是云南省最主要贸易伙伴和对外投资首要选择地,它们相应地推动了跨境金融业务迅速的发展。经过多年实际运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结算模式,并开始向投资项延伸。因此,推进人民币边境化、区域化与国际化,首先考虑接受程度高的地区和国家,云南因此成为人民币边境化与区域化的先行试验基地。
二、云南外汇市场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中心)将成为云南外汇市场发展的特色和进一步发展突破口
目前,根据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在越南、缅甸、老挝三国留存的人民币总量已经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广受周边国家居民欢迎的“民间储备货币”。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范围从周边国家迅速扩大到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和地区,基本覆盖了云南省对外贸易的主要伙伴,这为人民币与相关小币种交易提供了条件。
伴随富滇银行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现汇交易业务,云南省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将充分利用与老挝商业银行建立的跨境代理结算协议,开办人民币与基普的挂牌汇兑。此外,由于云南省境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与缅甸、越南、泰国等周边国家商业银行签订了人民币跨境代理结算协议,随着跨境金融业务迅猛的发展,周边国家小币种货币将可能加入挂牌汇兑的市场中,并将向云南省主要对外贸易伙伴延伸。届时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由单一货币向多种货币、单一零售向批发转变,云南区域性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将逐步成型。
(二)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促进泛亚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的起步
我国虽然与多个贸易伙伴签订了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协议,但在经贸往来实际支付过程中,我国商品出口大多收取美元以及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进口主要用人民币支付。进口与出口货币支付种类不一致,导致两方面的结果:一是形成大量外汇顺差,增加人民币升值压力;二是境外积累了巨额的人民币,由于人民币基础资产的缺乏,持有者不能实现资产增值,也不能规避持有的风险,这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广。
人民币国际化一个主要任务就是要主动创造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国务院因此大力支持香港、伦敦、纽约等地大力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为了创造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我国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先后发行人民币债券。东南亚地区积累巨额的人民币显然需要一定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提供增值与风险规避,这形成云南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发展的基础。随着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的正式启动,向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贷款、人民币票据等基础性金融产品将逐渐变成现实。它是吸引云南周边各国人民币回流的重要机制,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基础。
(三)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促进泛亚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起步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迅速增长,香港、新加坡、东京、芝加哥等国际金融市场先后推出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人民币期权、人民币掉期、人民币期货、人民币结构性期票等境外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由于人民币不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在相关市场上积累与流通的数量有限,相应影响到人民币衍生品的发展。
与此相比较,东南亚地区不仅拥有巨额人民币,还具备了准流通的性质,形成了人民币衍生品发展的内在基础。同时,中国政府也主动推动人民币衍生品在该地区的发展。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国签署了635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协议。2009年以来,亚洲各央行建立了本币互换机制,中国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等国签署了3300亿元双边本币互换贸易。
伴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一个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浮动汇率制度即将形成,为人民币套期保值以及投机提供了条件。即期汇率、远期汇率是浮动汇率制度天然衍生的产物,人民币远期、人民币互换等金融衍生产品必然出现。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的功能,中国东盟之间蓬勃发展的跨境金融业务以及东南亚地区特别是缅甸、泰国、越南等国囤积巨额的人民币,需要一定的人民币衍生品规避风险。云南跨境银行间资金清算市场的逐渐形成以及小币种外汇交易的正式启动为人民币衍生品的发展提供条件。
凭借境外形成的离岸人民币基础资产市场以及人民币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经验,依托云南省境内的期货市场,在我国与东盟各国签订货币互换的推动下,云南将成为我国人民币衍生品发展的先行实验基地,并进一步推进云南离岸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的建设。
(四)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在泛亚区域内的可自由兑换
随着中国东盟双方跨境贸易投资规模的扩大及小币种外汇交易市场的逐步形成,将为泛亚地区的泰铢、基普、越南盾、缅币等各种小币种与人民币兑换提供便利,将进一步增加人民币在东南亚的流通规模与留存数量。东南亚地区人民币持有者将根据市场需求与人民币汇率变动,很容易实现人民币与所需要币种之间的兑换,充分发挥人民币在国际借贷、国际清算、投机、保值等方面的功能,从而增加人民币在东南亚地区的可接受度,人民币区域化目标将逐渐变成现实。
(五)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内涵和支撑
随着我国与东盟各国跨境金融业务迅猛的发展,云南小币种外汇交易将为双方金融业务往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增加人民币在东南亚地区的可接受度,推动双方贸易投资的便利化。人民币在泛亚地区可自由兑换将逐渐实现,人民币区域化水平将大幅度提升,将促进云南离岸人民币基础市场的发展,推动人民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创新。在小币种外汇交易基础上,逐步形成以人民币为主的小币种交易中心,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在泛亚区域的影响力,这是云南跨境金融业务的亮点与特色,也是云南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内涵和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