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谁知道期货的账务处理相关准则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所)交存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3、“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的损益。
期货年会费及期货业务违规、违约罚款,应分别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内单列明细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货损益。
4、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投资缴存和退回投资;缴存的金额与能够退回的金额不一致时,差额记入“期货损益”科目。
Ⅱ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会计分录~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②、持有期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利息;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利息”,贷记 “投资收益”,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利息”。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则做相反分录。
④、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同时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损失,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分为:
1、企业取得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宣告发放的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股利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3、资产负债表日:
①、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时,按差额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时,按差额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结转成本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损失为红字)
②、结转公允价值变动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红字)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红字)股票和债券都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他们的核算都是一致的。只是利息涉及到两个科目而已。那就是股票的利息计入“应收股利”,债券的利息计入“应收利息”。
(2)期货会计的核算形式扩展阅读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Ⅲ 期货里昨结是怎么算的
昨结就是昨天结算价,商品期货的结算价就是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股指期货的结算价就是当日最后一小时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Ⅳ 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有何不同
您好,
(1)处理原则不同。公允价值套期改变了被套期项目的会计处理,现金流量套期改变了套期工具的会计处理,从而使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在同一期间配比,反映出套期会计的实际抵销结果。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按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的原则处理。而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分为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待到被套期项目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时,将所有者权益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在预期交易的套期后导致确认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时,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确实也可能影响被套期项目所产生的负债或资产的账面价值。
(2)套期工具的会计核算不同。公允价值套期下的套期工具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相关损益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不递延;而在现金流量套期下的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有效部分)予以递延,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后转入损益。
(3)被套期项目的会计核算不同。公允价值套期下的被套期项目要以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相关损益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现金流量套期主要适用于预期交易,对于被套期项目是预期交易,且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的,不进行基差调整。但对预期交易导致后来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允许企业选择是否进行基差调整。
Ⅳ 想问期货公司的会计核算,营业部与总部的核算区别
营业部以具体业务为主,而总部结算之类的业务为主,一般总部的要求会高些。在期货公司从事会计个人认为不是很好的选择。
以下资料供参考: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管理、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规范、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简称对营业部“四统一”)。
上述规定中要求期货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但该办法于2007年4月15日实施以来,至今中国证监会对如何对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这使期货公司如何对营业部进行管理产生困惑,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也没有明确依据。
现代《辞海》中对“统一”的解释为“使成一体;一致;没有分岐;没有差别”。那么,对营业部“四统一”应如何理解呢?又应如何进行操作呢?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谈一点对营业部“四统一”的理解,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的理解
目前期货行业普遍采用二级结算模式,即期货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结算,期货公司再对客户进行结算。期货公司进行的结算工作由其相关结算部门办理,即在统一的交易结算系统中按客户进行结算,结算后将有关结算结果发往营业部、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客户可通过登录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其交易记录。营业部仅被动地接受结算结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营业部来说不存在结算工作,更谈不上对其结算工作进行管理了。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结算,不如调整为对客户实行统一结算更合适。从广义的结算来说,统一结算还应包括由期货公司总部统一办理交割、质押业务,统一办理与期货交易所对账等工作。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风险管理的理解
为加强风险控制,目前期货公司大都由具体的部门负责风险控制工作,并制定统一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包括分管领导、风险控制部门、营业部的三级风险控制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
营业部风险控制人员受风险控制部门的管理,具体负责一线风险监控工作,直接负责与风险率较高的客户进行联系,负责通知客户及时按要求追加保证金,必要时可采取强制平仓措施。风险控制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对在规定时间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的客户实施强制平仓工作,以免给期货公司造成损失。对重大的风险控制事项,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为做好风险控制工作,期货公司要按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梳理、分类,对不同风险等级客户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专职风险控制人员业务要熟练,反应要敏捷,操作要准确,反馈要及时。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统一风险控制工作可以理解为:在期货公司统一风险控制制度下,建立分层级的风险控制体系,按分工各尽其责,有效防范可能给期货公司造成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信用风险、人员风险和新业务风险等。
对IB业务客户的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由期货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实施,不得授权IB证券营业部人员办理。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资金调拨的理解
营业部资金包括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两部分,分别存放于营业部要开立的保证金存管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中。
对自有资金而言,营业部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需要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进行核算并纳税,这就需要有一定额度的周转资金,这部分资金由期货公司总部按一定的标准拨至营业部,由营业部按期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与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讲,统一资金调拨是指按照期货公司财务制度将资金在总部与营业部之间进行调拨,而不是由总部办理应由营业部直接支付的款项,营业部支付款项依据其实际需要自行办理。
对客户资金而言,目前大部分客户通过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办理出入金业务,这种方式通过期货公司总部一个银行账户办理,达到了将资金即时集中的效果,但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量,因为一笔资金要在总部和营业部分别记账。对通过汇款方式办理的入金,有的期货公司通过总部办理,有的通过营业部办理,但大部分期货公司从加强控制的角度出发,不允许营业部自行办理客户出金业务,而由期货公司总部集中办理。从方便客户、应对突发事件、降低汇款成本、简化会计核算的角度看,由营业部直接办理出金应该是可行的。至于办法规定的“统一资金调拨”,是否允许这种方式,不得而知。
对营业部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理解
1.如何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财务管理
要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财务管理,首先期货公司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其次总部和营业部要予以严格执行,不能出现政令不一的现象。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纳税管理、财务人员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营业部要按期货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要明确营业部既是经营主体,还是财务管理主体。营业部负责人要对营业部的会计工作负责。营业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印鉴及银行密钥的管理,根据相互牵制原则,分配管理权限,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营业部负责人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正确处理开展经营与财务监督的关系。
期货公司总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营业部进行检查、监督,保障财务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如何实现对营业部的统一会计核算
对于如何进行统一会计核算,不同的期货公司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第一种方式:期货公司将总部与营业部纳入一套账进行核算,营业部作为内部部门进行核算,不作为一个独立核算主体,需要营业部报表时,再根据有关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编制。
第二种方式:期货公司将营业部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但会计核算工作集中在总部统一办理,营业部仅留有少量的备用金,定期进行报账。由于营业部与总部在不同地点办公,单据传递费时费力。
第三种方式:期货公司将营业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按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营业部现场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有关财务事项的经办工作,由总部财务人员通过网络办公方式,实现远程复核、监督,保障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这样可以使营业部的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联系起来,更有利于营业部的管理。当然,对经营规模大、会计核算量大的营业部,可配备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营业部现场实现经办、复核的内部牵制机制。
笔者认为,第二、第三种方式都可以说实现了“统一会计核算”,但从管理效果来分析,第三种方式更好。
对营业部“四统一”,其实质就是按统一要求管理营业部,对所有营业部的管理保持制度的“一致性”。由于对营业部“四统一”提出的背景已经时过境迁,有许多情况如客户通知方式、出入金方式、营业部的经营规模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期货行业良性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建议相关部门顺势厘清对营业部“四统一”的要求和标准。
Ⅵ 关于期货会计处理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主要包括金属期货、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等。商品期货属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工具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一般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核算,其主要账务处理为:(1)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买卖账户,按存入的资金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企业取得衍生工具时,按其公允价值借记“衍生工具”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3)资产负债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衍生工具”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4)衍生工具终止确认时,应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买入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1]假设20x8年度A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每手10吨,2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4元/手;(3)11月30 Ft结算价1970元/吨;(4)12月31 13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950元/吨,交易手续费4元/手。则A公司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2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2)11月2日买入大豆期货2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20×10×2000×10%),交易手续费80元(20×4) 借:衍生工具——大豆期货40000 投资收益 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40080 (3)11月30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6000元[20×10×(2000-197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6000 (4)12月31日,大豆期货合约亏损4000元[20×10×(1970-195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4000 (5)12月31日,将上述大豆期货全部平仓,并支付交易手续费4元/手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0000 贷:衍生工具——大豆期货 30000 借,投资收益 8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80 借:投资收益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二、卖出商品期货合约会计处理 [例2]20×8年度B公司发生以下期货投资业务:(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入资金50万元;(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每手20吨,19000元/吨,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3)11月30日结算价18800元/吨;(4)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平仓成交价18500元/吨,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4%。则B公司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1日向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申请开立期货买卖账户,存人资金50万元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11月2日卖出铜期货10手,交纳交易保证金380000元(10×20×19000×10%),交易手续费15200元(10×20×19000×4%)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380000 投资收益 152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95200 (3)11月30日,铜期货合约盈利40000元[10×20×(19000-18800)]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4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0 (4)12月31日,铜期货合约盈利 60000元[10×20×(18800-18500)] 借:衍生工具——铜期货 6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 (5)12月31日,将上述铜期货全部平仓,并按成交金额的4%支付交易手续费14800元(10×20×18500×4%)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480000 贷:衍生工具——铜期货 480000 借:投资收益 148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48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
Ⅶ 怎么理解“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实收资本的50%”
要理解这句话要先理解什么是净资产和实收资本--------------------------------------------------------------------------------------------------------------------------- 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净资产=资产-负债,受每年的盈亏影响而增减
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不等于或不代表”净资产的市场价值。
由于是市场价值(通常是现在的市场价值),当然“不等于或不代表”企业期末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这里是历史成本)。
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是企业集团资产超过负债的部分,即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值。净资产代表企业集团所有者(企业主或股东)在企业中的财产价值。它包括股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由于企业集团的资产净值,属于股东所有,所以在会计上把它称为“股东权益”。它是反映企业集团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调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因而,在投资者足额缴纳资本之后,企业的实收资本应该等于企业的注册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由于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除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投入的资本应设置“股本”科目外,其余企业均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一般企业(指非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均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章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
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的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中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这句话该这么理解:在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的所有原始股东里面,占发起期货公司股份占到5%(含5%)的所有股东企业负债一定要低于注册资本的50%!
Ⅷ 期货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
袁文新(江苏盐城市财政局 224001)
财政部1997年印发的《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1997年51号),及以后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被《企业会计制度》取代)附件《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将上述两文件合称为《规定》),对期货业务的会计处理都作了规定。但是,近年来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却都未涉及期货业务,而且,笔者也未见1998年2月至今财政部有关于期货业务会计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印发,这正好与近几年来期货市场逐渐发展和成熟构成较大的反差。因此,现在研究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仍必须以上述《规定》为基础。
一、科目设置和报表列示
(一)《规定》增设的科目
《规定》要求凡有商品期货业务的企业,应增设以下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1�“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企业向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期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所)交存和追加的用于办理期货业务的保证金。
2�“应收席位费”科目,核算企业为取得基本席位以外的席位而交纳的席位占用费。
3�“期货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期货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平仓盈亏和会员资格变动的损益。
期货年会费及期货业务违规、违约罚款,应分别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内单列明细科目反映,不列入期货损益。
4�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设置“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明细科目。核算投资缴存和退回投资;缴存的金额与能够退回的金额不一致时,差额记入“期货损益”科目。
(二)尚需补设的科目
1�“待确认期货盈亏”科目,核算按交易所或经纪所通知发生的持仓浮动盈亏。
2�“买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期货结算”科目。按照《规定》,企业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份数(手)、标的数量、金额都不在账内核算,这样做对期货内部控制会带来负面影响。为此,企业可增设以上三个科目,核算买入、卖出期货合约的数量、种类和初始成交价格。以上凡未说明使用方法的科目,我们将以例题形式演示。
(三)报表列示
1�资产负债表:(1)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上设置“期货保证金”和“应收席位费”项目,分别根据两个同名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2)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持仓合约的浮动盈亏。(3)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持仓合约浮动盈亏等内容和金额。(4)设置买入、卖出期货合约及期货结算科目的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这几个科目抵销,不在表内反映,但在报表附注中应详细披露持仓合约的种类、数量和初始成交金额。
2�利润表(损益表):在“投资收益”项目下设置“期货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期货业务现金收付,均应作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