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创业型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你好,一家创业公司是如何进行股权分配的呢?公司的股权分配应该怎么做才好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公司怎样分配股权”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的本质牵扯到两个根本性问题:一个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一个是获取更多资源让公司成功,从而创始人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让有能力的人来帮你,包括找有实力创始人和投资人)。
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保持控制力和获得经济回报难以两全其美。因为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获得外部资源来创造价值,而获取外部资源通常要求创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让别人加入董事会)。创始人需要坦诚面对自己,回答自己创业的原动力到底是什么。是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还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忠于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达成自己的目标。
股权分配问题对于创业企业是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且,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有的人认为该平均分配,事实上,最错误的做法是股权五五分,五五分的结果是没有分配决定权。在开始的蜜月期可能不会产生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苦。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有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谁也不服气谁,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本文试图解释实际中有些具体的操作问题。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创始人的股权。
二是员工的股权。
三是众筹的股权。
1.创始人的股权
1.1确定创始人。创始人是承担了风险的人。判断创始人的简单方法是看,拿不拿工资,如果在最开始,都不能支付工资给你,那你就是创始人。
1.2创始人的身价如何确定。
1.2.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
我们给每个人创始人100份股权。假设加入公司现在有三个合伙人那么一开始他们分别的股权为100/100/100。
1. 2.2召集人(股权增加5%)。
召集人可能是CEO、也可能不是CEO,但如果是他召集了大家一起来创业,他就应该多获得5%股权。假设A是召集人。那么,现在的股权结构为105/100/100。
1. 2.3创业点子及执行很重要(股权增加5%)。
如果创始人提供了最初的创业点子并执行成功,那么他的股权可以增加5%(如果你之前是 105,那增加5%之后就是110.25%)。
1. 2.4迈出第一步最难(股权增加5%-25%)。
如果某个创始人提出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比如已经开始申请专利、已经有一个演示原型、已经有一个产品的早期版本,或者其他对吸引投资或贷款有利的事情,那么这个创始人额外可以得到的股权,从5%到 25%不等。
1. 2.5CEO,即总经理应该持股更多(股权增加5%)。
CEO作为对公司贡献最大的人理应拥有更大股权。一个好的CEO对公司市场价值的作用,要大于一个好的CTO,所以担任 CEO职务的人股权应该多一点点。
1. 2.6全职创业是最最有价值的(股权增加200%)。
如果有的创始人全职工作,而有的联合创始人兼职工作,那么全职创始人更有价值。因为全职创始人工作量更大,而且项目失败的情况下冒的风险也更大。
1. 2.7信誉是最重要的资产(股权增加50-500%)。
如果创始人是第一次创业,而他的合伙人里有人曾经参与过风投投资成功了的项目,那么这个合伙人比创始人更有投资价值。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某些创始人会让投资人觉得非常值得投资,这些超级合伙人基本上消除了“创办阶段”的所有风险,所以最好让他们在这个阶段获得最多的股权。
1. 2.8现金投入参照投资人投资。
很可能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多的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
1. 2.9最后进行计算。现在,如果最后计算的三个创始人的股份是为200/150/250,那么将他们的股份数相加(即为600份)作为总数,再计算他们每个人的持股比例:33%/25%/42%。
1.3创始人股权的退出机制。
作为创业企业,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的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最大的不公平,对其它合伙人也没有安全感。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 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
1.4股权与分红权的分离
分红权和股权可以分离,表决权理论上也可以分离。对于出资较大的合伙人,可以给与较大的分红权,但对于承担风险较大的,应给与较大的股权。具体做法可以参照最后一个案例。
1.5 股权协议的约定
一些公司出现拥有股权的合伙人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了,违背创业企业利益的行为,比如泄密或者携带知识产权另立门户等,为了保护创业企业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最好在协议中约定这些对股权的限制条款。
还可制定股权实现的考核标准,不达到考核标准不拥有股权。
2 员工的股权
什么是员工?谁是员工的判断标准是看其是否是具有员工心态的人。在创业企业,有些合伙人希望把员工当做合伙人,也给与股权激励。这样的做法,一个负面作用是,过早的分散了股权,另一个负面作用是,拥有员工心态的人,希望得到的是稳定的现金收入,而不是未来可能增值的股权,因此得不到满足。因此,即使是作为激励作用的股权也不应当份额过大。员工管理问题不应单纯利用股权解决。一般来说,VC会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在VC投资进来之前执行,这样VC就可以减少稀释。不过不能认为这是A轮VC自私,要知道B轮VC到时候也会要求在他们进来之前再执行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这时A轮VC和创始股东将一起稀释。 员工的期权比例应该留多少?一般来说是5-15%。
3众筹的股权
众筹从概念逐渐变为实践,“股权众筹是否构成非法集资”已经不再是法律角度的焦点。股权众筹,既然是“众”筹,就说明股东数量非常多。不过,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超过50人,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导致大部分众筹股东不能直接出现在企业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中。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一般有两种:
3.1委托持股,或者说是代持股。一个实名股东分别与几个乃至几十个隐名的众筹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代表众筹股东持有众筹公司股份。在这种模式下,众筹股东并不亲自持有股份,而是由某一个实名股东持有,并且在工商登记里只体现出该实名股东的身份。中国国内法律已经认可了保护真实股东的合法利益,也就是即使股东名册里面没有出现众筹股东的名字,只要有协议证明真实股东是真实的出资人,其权益也是被保障的。
3.2持股平台持股。比如,先设立一个持股平台,五十个众筹股东作为这个持股平台的投资人,把资金投入持股平台;然后,持股平台把这笔款再投入众筹公司,由持股平台作为众筹公司的股东。这样五十个众筹股东在众筹公司里只体现为一个股东,即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两者对于众筹股东来说都是有限责任的。按照合伙企业法,通常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这样,众筹发起人就可以其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和控制持股平台,进而控制持股平台在众筹公司的股份,也就实际上控制了众筹股东的投资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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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家刚起步的创业公司老板承诺给员工股份有何意义
我觉得一家刚起步的创业公司来把承诺给员工股份,那就说明这个员工是有能力的,老板想通过这种诱人的合同来留住员工,这样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价值,当公司在面对困难时,员工也能想尽一切方法来客服困难。
Ⅲ 加入创业公司谈股权和薪水前,你要了解哪些
团队中没有令人信服的老板企业股权结构设计,但核心是老板的股权设计。如果老板不清楚,企业的股份就不能分配。创业型企业,要么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明确的老板,要么就偶遇一个老板。很多公司的股权之战都是因为老板不明。比如真正的功夫。老板明确的企业不一定代表独裁。苹果小米,这些互联网公司都有明确的老板。当老板不控制公司时,这些企业通过AB股计划和商业合伙制度保证老板对公司的控制。
团队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是时间错位,按照创业团队目前的贡献,未来公司的收益会进行分配。创业初期,很难评价他们各自的贡献,创业团队早期的贡献成为评价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于是,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和心态的合伙人成为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和创业心态但缺乏资金的合伙人成为创业合伙人。我们建议专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本股和人力股,资本股占较小部分,人力股占较大部分。人力股要与创业团队四年全职服务期挂钩,分阶段成熟。
Ⅳ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是如何一步步被稀释的
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加盟公司时拿到的期权比例,并非最终公司上市时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外部融资会不断稀释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后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融资和期权池。 首先,创业者需要理解融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融资是企业融资,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资金做大公司,投资人则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即“增资入股”)。
而创始人转让出自己手里的公司股权,其实质是股东的套现,股权转让的收益归属于股东个体而非公司,除非,该股东又将转让收益作为新的注册资金再次投入公司,这样的投入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与融资效果类似。
融资时,企业注册资本增加,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时,企业注册资本不变,且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
融资带来的股权稀释
通常,一个不断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轮的融资。
典型的情况下,企业根据融资轮数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初期 :股东自己出注册资本金
天使轮:改革发展,天使投资人“看人下菜碟“
A轮:经过基本验证,具有可行性
B轮:发展一段时间,公司还可以
C轮:在前面的基础上继续发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发展壮大,投资人要套现离场,大家都觉得该上市了。
第一轮天使轮融资在50万-200万之间。天使投资人也会拿走10%到20%的股权。接下来,公司的商业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时,VC会投出A轮。A轮融资通常在500万-1000万间,同时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轮(B轮)融资额进一步扩大,数目通常在2000万-4000万。当然了,公司要继续发展壮大投资人们才会给钱。这时候,公司一般出让10%到15%的股份。最后,公司进一步扩大,如果达到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PE或其他战略投资者会进一步投C轮,数额在5000万左右。此时他们拿5%-10%的期权。
为了留住老员工和吸引新员工,公司会设立期权池,这也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证期权池占据一定的比例,来激励员工们。员工们在加入公司初期,因为心里清楚,公司其实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较高比例的期权补偿。而每一次给新员工发期权,公司创始人和部分老股东的股份就会被稀释。
一个简易的稀释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业A,他们两人的出资比例为6:4,则此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老员工和旧股东的期权稀释过程
每一次新一轮的外部融资进来后,随之而来的期权池的调整和新的投资者的权益都会使老员工和原有的投资者手里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释。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员工手里期权的价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个员工在公司种子轮融资后加入时拿到了1%的期权,但是公司在A轮融资后,他手里的期权只剩下0.6%。但公司的价值其实是在不断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创始人,经过了多轮融资和期权池调整后,最终手里剩下的股权比例也大为减少。例如一个创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后可能手里只有20%-30%的股份。
为了防止股权稀释而导致控制权大大减少,创始人们可以采取特殊的股权设计,以起到类似Google,Facebook的”双层股权结构”的效果,保证自己对公司的发展占据主导。
如果公司资金链有问题,财务总是不顺畅,那么公司需要以相对较低的估值来融到更多的资金。这样的话,老员工和原有股东的股份会被稀释的更厉害。
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期权的稀释在员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体现。以一个中级软件工程师的offer为例。他在不同阶段加入公司时,能够拿到手的期权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该工程师选择在A轮融资前加入公司(此时公司有5-20个员工),那么他大约拿0.27%的期权;如果该工程师等到公司快要B轮融资前加入(此时公司有20-50个员工),则他会拿到0.084%的期权。C轮融资之前加入公司的员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权。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个职位,越往后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权越少。这是因为,除了因公司融资和增加期权池带来的稀释效应外,越往后加入公司的员工所需承担的风险也在减少。“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个社会中普遍通行的法则。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过设立期权池的方法给员工做股权激励,虽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释掉一部分,但此举留住了关键人才,且吸引了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长远来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则较低的薪酬礼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员工,对公司的负面效应不小。
小结
一个股份逐渐稀释的模型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这个过程。稀释不一定是坏事。筹集资金,把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能做到这一步的话,稀释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续的市值增加带来的收益会远高于出让的那一小部分股份的价值。换句话说,让出一小块蛋糕,然后换取整个蛋糕的一步步做大。
Ⅳ 创业公司股东如何分配股权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坚持创始人控股和股权绑定,分期兑现的原则。现在在市场上最流行的股权分配模式为:由一个股东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以此来控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Ⅵ 创业初期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1、股权分配方案创业初期
股权分配原则是按照付出、责任、风险、能力进行分配,最好是找到合伙人之后先进行雇佣关系共事几个月,双方都认可以后再谈具体的股权分配比例问题。
(1)所有股东必须用现金入股,每个人都得出钱。
(2)股权分配绝对不要平均分配,应该有一个主导人,占据领导位置。根据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创业公司股权的研究表明,最稳定的股权分配方案为7:2:1,也就是公司老大占股份70%,老二20%,老三10%。公司一定要有一个领导人决策人也就是股份占比多的人,这样公司的根基才能稳定,不然遇到合伙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和决策。
作为公司老大占股一般在50%-80%之间,公司老二占股一般是在10%-30%之间,一般不要低于15%,如果低于15%则证明老二的能力有所欠缺,那么老二的位置则不给给他,老大老二股份分配好之后,剩下的股份就给老三,老三的股份一般在15%以内,按照这样的方案来分配股权,公司的根基是最稳定的。不管之后公司盈余情况是怎么样的,公司合伙人之间出现股权方面的矛盾的可能性比较低。
如果公司预留期权池,等比例稀释就可以了。比如公司要预留10%的期权池,那么公司的老大、老二、老三共同稀释10%的股份。
2、股权分配要点
(1)股权生命线:
66.7%拥有完全控制权。(修改章程、增资扩股)
51%拥有绝对控制权。(重大决策进行表决)
33.5%拥有一票否决权。(可否决董事会决策)
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
(2)股权分配应当在合伙创业之前就有规划,不能随意变动。
(3)预留部分股权作为期权池,为后期进入公司的合伙人和员工的期权激励方案预留。
Ⅶ 创业公司最合理的股权分配
创业股权可以分以下3种模式分配: 1. 绝对控股,即67%的股份,合伙人占18%的股份,保留团队股份占15%; 2. 相对控股型,创始人占51%的股份,合伙人占34%的股份,员工保留15%的股份; 3. 非持有型,创始人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51%的股权和激励15%的股权。
1、最大责任者一股独大 有一个大家都信服的大股东作为牵头人,另外搭配1~2个占股权10%~20%、与大股东能力和资源互补的股东。也就是说,创始人占50%、60%,联合创始人20%~30%,期权池10%~20%。这样的比例比较有利于发挥大股东的决策和责任,又能保持有不同的意见。
2、股权绑定,分期兑现 仅仅达成股权比例的共识还不够,如果一个创始人拿了很多股权但后来未做出应有的贡献,或者有人中途离开公司,股权如何处置?好的股份绑定计划一般按4~5年期执行,例如4年期股份绑定,第一年给25%,然后接下来每年兑现25%。如果创业者对于股权已经分配好,没有分期约定,最好坐到一块,补充股权兑现的相关约定。
3、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所有的创始团队成员而言股权一旦定下来,也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定好了,除去后期的调整机制,每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其实和这个比例没有太大关系,但根据契约精神,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是最基本的要求。 早期创业者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创业成功了即使只拿1%股权也很有价值,创业不成功就算拥有100%的股权也没有价值。
4、有效设置的股权架构 ,好的股权架构是有一个大股东持股二分之一以上甚至超过三分之二。没有较集中的控制权的股权架构,股东间就会出现问题一定是毁灭性的问题。股权激励是一种激励经理人和骨干员工斗志、鼓励他们为同一个目标齐心奋斗而给予的奖励,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利益不完全一致的问题,让职业经理人更关心股东利益,两者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
Ⅷ 对于小型创业公司来说,股权分配一般是如何分配的
在实际的创业过程中,无论在创业的任何阶段,都会有公司的资金和人力问题,然后一些公司会引入股权合作伙伴。公平分配永远是矛盾的开始。股权设计不合理,公司容易出现问题。尤其是对于小型创业公司来说,如果有两个创始人,那么一半一半分配(如果两个以上的创始人应该相等分配),或者股权分配是66/33,并且可以基于公司的初始想法,开始最初的开发工作,以及组织创业团队的这三点。有人在财务上支持你的公司,他们应该获得权益。因为在一天结束的时候,把钱兑换成现金的创始人扮演着和种子期投资者一样的角色。在其他方面,这意味着可能需要调整50%的股权分配。
所以请记住,创始人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一些问题,比如有效的专利、供应投资者以及为初创企业带来价值的其他人。当一个创始人把某件事摆到桌面上时,他或她必须确保有一个全面的考虑,包括公司里所有的人。还需要提醒的是,当分配公平馅饼时,只完成了一半的工作。还需要确保公司有一个股份收购机制,你需要安排时间,通常是四年,每年25%。在创始人离开公司的第一年结束时开始。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些创始人在离开公司时持有公司不劳而获的股份。你应该建立一种机制来得到这种类型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