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更改公司股东出资比例
法律分析:可以变更投资比例,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表决处理,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变更所需材料: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友祥人的证明》2、《企业变更申请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4、公司公章、所有股东的私章5、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6、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稿)(变更过的还需提供章程修正案)7、公司股东会决议8、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好告搏例友弊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㈡ 公司股权变更,能不能两个股东持股比例各占50%
可以的。
公司股权比例、持股数额,由各股东协商确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公司股权变更的,也氏搭蠢是由股东协商持股比例,可以各占50%。法律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2)公司股份比例变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歼陪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枝凯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