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持股协议
法律分析:
委托人(甲方):XXX 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乙方):XXX 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XXX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2.72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为 15万元整(大写拾伍万元整 )。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的投资款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 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股权。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根据XXX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由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XXX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另行协商承担。
第五条代持股权的转让
1.乙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2.乙方经甲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应在 10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
第六条保密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3.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B. 代持股协议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代持股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目前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将其中占有目标公司_____%的股份转让;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上述股份。
据此,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转让的股份
1、甲方依据本协议书,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的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交易、交易基准日
1、各方确认以______年___月___日作为交易基准日;
2、该日期是甲方让出上述股份而乙方享有上述股份(即交易)的时间标志。在该日期之后,乙方即享有基于受让股份所产生的股东权利、经营决策权、收益权、债权债务责任的承受权利或义务;
3、同时该日期是计算目标公司资产价值的基准时间;
4、本协议一经签订即视为乙方已于上述交易基准日接受了甲方所交付的上述转让股份,甲乙双方不需另行办理股份交接手续。
三、价款、转让资产、待处理资产、债权债务明示
甲乙双方确认每股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元/股,合计转让股权款为____________元;
四、价款支付方式、盘点确认
1、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____%的股权转让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剩余股权转让款通过转让或现金方式支付到甲方的账户;
3、各方确认已由甲乙双方共同指派财物人员对目标公司在交易基准日的有形资产作出盘点确认。
五、代持股份、真实股价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暂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而由甲方暂时代表乙方持有上述转让股份,在与总公司(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报表合并之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2、办理股份转让变更登记的时间,在乙方付清股权转让款给甲方之后,且已届满上述第五条第1款所约定的时间,双方均有权催告对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双方均应予以配合。
3、甲、乙双方同意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所递交给行政机关的股权转让合同之中,股权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地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目标公司股份;
2、甲方承诺未以转让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协议书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单方作出的承诺、保证等。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责任;
2、若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收款项(但交回股份)并按照股权转让总价的_____%赔偿给乙方;
3、若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交回股份并按照股权转让总价的_____%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要转让股份,甲方有优先回购权力。
八、保密及违约责任
各方均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予以保密,除非各方最终以公式、递交申请的方式予以披露,否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均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的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有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甲方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乙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乙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须将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 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现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情况
2.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_______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其余未缴足部分,由甲方后期实际出资缴足。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4在代持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 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认缴出资万元,已完成实际出资万元,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5.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6.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 提供其他个人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如果解封不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代持股份的费用
7.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7.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八、代持股份的转让
8.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8.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