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内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时间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⑵ 上市公司季报,年报什么情况下必须提前预告
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提前预告,这是交易所规定,要披露业绩快报的。
2001年4月,中国回证监会推出《公答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其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发布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季报制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规定,2001年第一季度结束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2001年第三季度结束后,将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提出强制性披露要求,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其他上市公司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从2002年第一季度起,将在所有上市公司实行编制披露季度报告制度。
⑶ 上市公司业绩预增或预减怎样公告,公告时间有何规定
业绩预告: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3)上市公司预报披露规则扩展阅读:
关于业绩预减的几点思考 1 不是预亏,还有盈利, 2 预减的一个原因是,订单不及预期,订单有波动很正常。
前段时间,已经预告中标中移动大单,中标名次为第二名。至于中标单价,因为是带量采购,中标单价下降 很正常,谁会做亏本的买卖。
带量采购省掉很多中间环节,利于企业组织生产,就是企业你只管生产。不用管销售。采购也一样,对上游供应商,一样会把价格降下来。
所以带量采购是对整个供应链的一次改革,省掉很多中间环节,提高效率。3 业绩预减的另一个原因是财政补贴及确认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财政补贴,这个有时候跟政府办事效率有关,有可能二季度就下来了。
至于投资收益,通鼎两个投中的企业上科创板,这不是传闻吧,都有见到上交所正式的公告。有几个公司可以投中两个科创板的。
而通鼎一下投中两个,也可以看出大股东确实是有眼光,有远见。 企业的环境确实在改善,央视网消息:国家发改委昨天(29日)下发通知,自4月1日起将降低成品油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
⑷ 上市公司中报年报披露时间一般是披露当天几点公布
事实上,上市公司在财报披露期间内任何时间都可以把财报上传到指定网站,专但如果上传属时间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财报虽上传而指定网站并没有显示,只能等到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后给予显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4)上市公司预报披露规则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⑸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专》(2019年3月修订属)规定,上市公司应在4月15日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次年1月31日之前披露本年度业绩预告。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的,应按上述要求披露业绩预告。
⑹ 上市公司业绩中报,不按规定披露预报有哪些惩罚
如果事发,会被证监会要求核实并处罚。
如果创业板公司的话,财务做假,亏损严重的就有可能会直接退市。
所以任何股票不要一次性全仓持有,只要遇到一次就基本血本无归了。防范于未燃。。
⑺ 上市公司有规定4月10日前要预报露一季报吗
一季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版公司年报的披权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⑻ 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一般在季度结束的下一个月内披露,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