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伙公司股东意见不合!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合伙公司股东意见不合!如何破解公司僵局
股东之间意见不合,可能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影响正常运营和决策。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解决此类问题:
1. 优化股权结构:避免出现容易导致僵局的股权比例,如50%-50%、50%-40%-10%或40%-40%-20%等。建议设立一个明确的控股股东,以避免出现多个股东导致决策困难的情况。
2. 设立最终决策人:在股东协议中,可以约定在特定情况下,由某位股东作出最终决策。这类似于一致行动人制度,但需要明确在哪类事项上该股东拥有最终决策权,以及在出现过错时需承担的责任。
3. 收购与退出机制:约定在出现僵局时,控股股东可以以一定价格强制收购异议股东的股权。例如,若连续两次股东会或董事会无法达成重要决议,控股股东有权收购反对股东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可以由第三方评估,或按照协议规定的计算方式确定。还可以约定竞价方式,即出价高的一方有权继续经营公司并收购另一方的股权,这样可确保公司能继续运营。另外,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增资或介入,甚至将控制权转移给第三方以解决问题。
常见问题:如果经过反复沟通协商仍无法解决问题,股东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答案是肯定的。但法院对此持谨慎态度,并非所有股东矛盾或公司亏损情况都会支持解散。法院会考虑股东间矛盾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主张分红请求权、知情权纠纷等。
何种情况下法院可能支持解散?例如,公司经营困难,股东会、董事会陷入僵持状态,公司日常运作瘫痪;公司无法分红;股东有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各方已尝试通过股权收购、公司分立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未成功等。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解散和清算为公司经营的两种不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