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以公司名义入股的利弊是
1. 利:以公司名义入股可以规避风险。如果被入股的公司后期经营不善产生债务,最终责任是由股权持有公司承担,从而保护个人资产。
2. 弊:以公司名义入股的限制是,只能通过公司进行投资。原始取得股东权意味着,只要公司有增加股东的需求,投资方有意愿购买股份,双方达成一致并建立认购契约,就可以完成入股。
3. 入股过程虽然通过契约完成,但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关系。通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新入股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在其未入股前的债务也负有责任。这意味着,新股东对于公司的既有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内容参考自: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