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ipo扶贫"新政策对拟上市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一些企业可搬迁受益呢:
盈利能力强、资产轻的现代服务业公司。比如一些券商或互联网企业对主要生产经营地什么没有特殊要求,此前若是急于借壳上市,不如现在通过注册地迁移或新设分公司的情况进驻贫困区,推动就业、贡献税收,拉动当地经济增长。
收购贫困区域“壳”公司的方式走绿色通道:
⑴、 拟上市企业和“壳公司”的主营业务有无相关性
⑵、 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
⑶、 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
IPO扶贫,即贫困地区拟上市公司IPO优先政策,会使得上市公司注册地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增加当地财政收入。
这些都会是IPO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比较好操作的方式是,集团公司中有子公司较早设立在贫困地区,以子公司为上市主体,吸收合并其他资产进行IPO。
② 2020农村脱贫的上市公司是哪几家
20年农村脱贫的上市公司是哪几家?这个在网上查找脱贫公司上市是哪几家就知道了
③ 中国有多少家农业上市公司参加了精准扶贫
就要看国家指导,老百姓肯定是不知道这个问题。
④ 扶贫类股票有没有
扶贫是个冷门题材,但还没有听说过那个上市公司固定把利润,拿出来做扶贫。农业水利会不会呢,还有农村金融,和铁路基建,保障房,
⑤ 扶贫地区上市公司股票
你要说清楚是哪里的贫困地区,一般经济都比较落后,上市公司少之又少,除非一些地方有资源优势,矿产丰富
⑥ “IPO扶贫”新政策对拟上市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IPO扶贫,即贫困地区拟上市公司IPO优先政策,会使得上市公司注册地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增加当地财政收入。
⑦ IPO扶贫:拟上市企业“移民”套利是否有密道
迁址“套利”没那么容易
对于徐朗等已报会的公司来说,放弃现有的排队,改走绿色通道并没有什么可行性。“如果只是为了不排队换注册地撤材料,今年开始起开始去贫困县征地、办注册地迁移,明后年重新报材料重新排队,不一定真省时间”。更重要的是,如果要为当地创造2000万税收,意味着需要将经营实体搬过去,除对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损益造成影响,还要考虑拟迁入地的资源、产业链和配套等因素。
多位券商、拟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想迁址的企业来说,首先得满足
“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的硬性规定,是个难以迈过的高门槛。
这应该是监管部门深思熟虑后划定的标准。我国企业一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按照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来算,纳税不低于2000万,差不多一年净利润8000万;如果高新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每年企业的净利润需要达到1个亿以上的小目标”。
一家新三板企业的董事长算了笔账,即使目前公司整体迁过去,未必能满足这个目标。
但在部分市场人士看来,这实际上为盈利能力强、资产轻的现代服务业公司开了口子。比方说,一些券商或互联网企业对主要生产经营地什么没有特殊要求,“人才是核心资源,去哪儿办公无所谓”。此前若是急于借壳上市,不如现在通过注册地迁移或新设分公司的情况进驻贫困区,推动就业、贡献税收,拉动当地经济增长。
至于通过在贫困区域当地收购一个“壳”公司的方式走绿色通道,则需要精挑细选一些产权明晰,历史清白的“壳”。
1、 拟上市企业和“壳公司”的主营业务有无相关性
2、 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
3、 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
这些都会是IPO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比较好操作的方式是,集团公司中有子公司较早设立在贫困地区,以子公司为上市主体,吸收合并其他资产进行IPO。
实际上,国内对新疆、西藏等西部企业早有“IPO绿色通道”,但此前出现并未拟上市企业迁至西部谋上市的的先例。“可能新疆西藏是对大多数企业说太远了,这次大规模放开到592个贫困地区,迁移的操作难度降低很多”。
有资深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地方政府对公司上市的鼓励和扶植力度都不同,涉及税收支持、费用减免、土地优惠或融资支持等多个方面,为上市而迁址的事情并不新鲜”。他称前不久还曾协助一家企业为冲刺IPO而变更注册地至安徽某市,“早知应该向贫困县迁移”。
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注册地迁出并非易事。有医药类拟上市公司董秘告诉记者,作为当地重要的税源,即使迁移到同属一市的贫困区邻县,需要至少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来协调,跨市迁移至少需要省级政府部门来协调。另一家进入辅导期的董秘也表示,虽然公司资产比较轻,但于情于理都不能迁址到外市去,“本地政府这些年来给了很多的支持,不能为上市而上市”。
政策延续性是个问题
尽管感觉IPO“绿色通道”对公司上市的影响未必立马显现,但徐朗的忧愁难以消解。他认为,考虑目前有超过700家的辅导企业作为IPO后备军,到2018年左右,可能会出现一批“移民”至贫困地区的企业冲击上市。若证监会为避免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而持续控制发行节奏,走绿色通道的多了,“普通通道排队的进度会不会更慢?”
南方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据他们初步预计,通过迁移方式走“IPO绿色通道”的企业不到拟上市企业的5%,“如果能实现2020年贫困地区迈入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这个政策能不能延续,也许又是个问题”。
⑧ 我国扶贫政策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以“保增长、促转型”为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
当前,价格上涨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但从国内农产品价格走势、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次贷危机后国际货币流动性变化趋势和美元汇率走势等因素看,我国控制物价上涨有了更加有利的国内外环境,控物价的政策效果2009年将进一步显现。与此同时,次贷危机对世界各国实体经济的破坏作用不断加剧,我国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已经从出口部门向内需产业传导,从沿海地区向内地传导,从中小企业向大企业传导,一些地区和行业增长速度回落过快,经济过快下滑的风险在逐步增大。建议2009年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政策目标。之所以要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是因为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同样突出,解决当前经济困难不仅需要总量政策的适度放松,更重要的是只有通过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才能重构中国经济增长新活力,重获中国经济新的国际竞争力。将“保增长”和“促转型”并列为首要政策目标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应对复杂形势的思想和行动,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防止为“保增长”重走粗放型发展的老路。
(二)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建议2009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同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时所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这次不仅要扩大政府建设投资,由政府配置资源来集中力量办大事,更要强调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减税费降低企业成本和居民负担,增强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积极性。
加大对结构转型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2009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促进企业设备装备更新。在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过程中,会刺激投资增加,有利于资本的形成和促进经济增长。根据我们利用CGE模型测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名义总投资增长率提高2.25个百分点,实际总投资提高1.16个百分点,且对投资的促进作用呈逐年扩大的态势。投资增长率提高将导致整个经济产出增加和经济效益提高,可使名义GDP增长率提高1.22个百分点,实际GDP增长率将提高0.86个百分点,这种影响在未来十年都将保持基本稳定。模型模拟结果显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第一年,就业劳动力增加约200万人。增值税转型对就业有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使得企业资本投入增加,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会带来企业产出增加,带动劳动力就业增加。结果表明产出增加对就业的促进效应大于投资增加对劳动力的替代效应。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内重大装备制造业振兴和国家战略性产业发展。开展企业创新风险投资试点,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议2009年中央长期建设国债发行或预算内投资规模扩大到2000亿元,重点用于灾后重建、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和结构升级等产业发展项目、支持“三农”项目等,采用银行配套贷款、吸收民间资金入股等办法,扩大国债投资带动作用。
(三)实行灵活审慎的货币政策,增强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2009年我国货币流动性局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既可能因为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使国内金融机构对国内经济形势和企业盈利前景预期转坏,普遍出现“惜贷”现象,同时国际“热钱”大量撤出,造成我国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突然由流动性过剩转变为流动性不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严重短缺;也可能因为中国经济表现明显好于其他国家从而国际“热钱”继续大量流入我国,延续我国这几年一直存在的货币被动投放局面,造成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面对不确定性,实行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都不适宜,因此建议2009年实行灵活审慎的货币政策,货币当局要根据货币流动性变化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控制在16%~17%,取消信贷额度管理,重点加强信贷结构引导,在重视中小企业贷款的同时,引导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和国债项目配套倾斜,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在“促转型”中的独特作用。
(四)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
前几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超出了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出现调整实属必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以改善供给结构和满足自住需求为导向,既要促进房价的理性回归,也要防范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导致市场过度调整。改善供给结构,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的土地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供给,大中型城市要扩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金融机构应对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保证对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地产项目的正常贷款,稳定房地产投资规模,保证在施房地产投资项目正常施工和竣工,防止因资金链断裂而出现大面积“烂尾楼”现象。要允许房地产上市公司和其他优质房地产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市场筹集资金,鼓励房地产行业的兼并重组。前期出台的提高住宅交易环节税反而增加了购房人负担,应当及时取消。建议减免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契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给予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房优惠贷款利率,吸引居民在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时踊跃入市。
(五)完善消费政策,进一步挖掘消费增长潜力
要深化全党对扩大消费重要性的认识,未来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必然是13亿人民的消费需求,经济结构转型最重要的方面是需求结构从主要依靠外需转向主要依靠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要从宏观收入分配环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议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到3000元,免征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派发红利的资本利得税,其他向城乡居民征收的各种税费要全面清理,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减轻低收入者税负,增加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财政支出要向城乡居民倾斜,增加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医疗、义务教育、养老金、保障性住房、农村公路和城乡消费性基础设施的支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实行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城乡就业,落实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政策,根据物价水平变动提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税制度,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服务性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六)完善外贸政策,帮助外向型企业渡过难关
建议稳定人民币汇率,减弱人民币升值预期,消除次贷危机对我国出口的汇率传导机制,避免汇率成为美国转嫁危机的政策工具。次贷危机恶化后,发达国家未来的贸易壁垒会更多,贸易保护措施会更加频繁使用,中外贸易摩擦也会进一步增加。为此,中国政府和企业应有预见性地做好应对措施,务实、有效化解中外贸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有必要,还可联合其他相关国家,在WTO框架下联合抵制发达国家可能出现的通过贸易保护向国际社会转嫁危机的做法。可细化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不同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对纺织轻工行业的鼓励类产品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重点支持自主品牌产品与高技术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增加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要对中小型外贸企业在资金、技术上予以一定支持,帮助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渡过难关。继续严格控制粮食、化肥、钢材、煤炭和焦炭等“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努力扩大重要资源、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七)抓住有利时机,理顺资源能源价格
当前,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逐步减轻,国际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全面回落,为我国理顺资源能源价格、改革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有利时机。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下决心适时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电价改革步伐,促进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主要采用经济手段解决当前电煤、成品油、供热等由价格引发的供需矛盾,做好电力、煤炭、成品油、供热等供给保障工作,从供给面保障生产生活正常秩序。要进一步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八)合理利用外汇资源,整合国际资源为我国扩大内需所用
我国外汇储备充裕,但人均自然资源相对不足,许多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高,我国前期在国际产品定价权上常常处于被动局面。这次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资产价格调整,正好为我国提供了一个整合的机会。未来我国扩大内需所需要的资源量巨大,而发达国家这次无限制向金融市场注入货币流动性使我国外汇资产有长期贬值的可能性,必须抓紧机会将外汇货币资产更多地转换为战略性资源资产。应通过收购拥有石油资源、矿产资源的国际企业股份甚至获得相对控股权来提高我国资源保障的可靠性,增强我国对重要资源国际定价的话语权,将外汇货币资产更多地转换为实物资产,为我国扩大内需提供长期的资源供给保障。
⑨ 扶贫龙头企业如何认定
国家扶贫龙头企业:
1、企业经工商注册、依法设立。
2、企业中农产品加工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7000万元、固定资产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做到“五不欠”。
5、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信用等级在A(含A)级以上。
6、企业带动能力,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在基地采购原材料占总量70%以上。
7、企业产品产销率达93%以上。
(9)上市公司扶贫政策扩展阅读:
国务院扶贫办和农业银行近期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促使其健康发展,带动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确保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
《意见》强调,各级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应加强协作,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并从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以及加强宣传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产业化扶贫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实现扶贫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扶贫龙头企业是产业化扶贫的主力军。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重要意义。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就是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也就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扶持,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扶贫部门和农业银行有着多年的合作历史,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意见》指出,要根据扶贫开发新形势,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努力探索和创新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机制。
当前要从三方面起步,开展金融合作。
一是在坚持以往省、县扶贫办向农业银行推荐项目、农业银行“自主选择、独立评审”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筛选扶贫龙头企业和项目的新机制。
二是国务院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共同开展“金融参与、连片开发”试点,探索金融与扶贫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机制。
三是紧紧抓住初级产品加工业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由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欠发达地区、由东部向西部、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的历史机遇,创新服务机制,加大信贷支持,促进农业企业更多、更快地向贫困地区转移,带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