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
『贰』 股东个人借给公司大量的运营资金,有什么政策或税务上的规定吗或者涉及税务稽查的风险吗
没有风险,如果股东获得收益如利息等符合规定,并按规定纳税即可
『叁』 股东私自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导致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怎么办
一方面可以审查借款的用途以及正当性,如果有非法成分的话可以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如果全部合法,那就只能按合同代位行使债权。另一方面就是直接起诉该股东,要求他赔偿公司。
『肆』 股东资金来源不合法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是有限公司,一般主要影响不是公司。有可能会冻结个别股东的资金,或者要求拍卖股权清偿非法所得。
公司是公司的事,非法收入是个人的是。虽然个人有股权,但是公司还不应该受到影响。
但是,肯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影响,如果上市公司,对股价会有巨大波动。
『伍』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和会计向股东提供假的财务报告触犯哪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1、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递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资金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有关法津法规规定,递交有关部门,并将填写公布的信息刊登在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上,本条规定的股东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社会公众是指除股东以外的社会上普通公民,因普通公民作为潜在投资者,也时常关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选择投资对象,决定是否对其投资,所谓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内容是伪造的、虚构的、实际不存在的情况。如把亏损表述为盈利、把盈利表述为亏损;或者重大债权、债务不报告等虚假的陈述或记载,对某些重要事实歪曲或夸大;或者故意遗漏有关重要事项或大笔资金的去向等情况、以此欺骗股东或者社会公众,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即公司不仅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且已经使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造成一定后果的,才构成犯罪,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陆』 什么是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为什么不被允许
就是资金实力比较强的股东没有经过其他股东的允许,私自挪用公款。假如说你允许他们这样做,那么你们的公司财务账目混乱,资金外流无法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