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上黑名单该怎么办
一、公司上黑名单应积极采取措施脱离黑名单。
二、上黑名单的影响及后果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3、分级公布,影响范围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省级的黑名单,有的是上了全国的黑名单,那影响范围就依次扩大。
三、防范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就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认定规定,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限制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四、黑名单的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具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后,可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
五、企业上黑名单是企业严重失信的表现,不仅影响企业法人的正常生活,而且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上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像上海中和正道这样的专业企业危机应对机构寻求帮助,尽快采取正确的战略恢复企业信誉,摆脱黑名单。
❷ 关于公司没有注销,公司法人进入黑名单的问题!知道的请进!!谢谢!!!
要看你是不是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如果你没有收入,但是也没申报,那肯定要罚款的,营业执照注不注销那是工商局的事情,但税局的现在要注销
❸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应该怎么办
问题是说问一下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应该怎么办?首先列入黑名单你肯定是欠别人债务了,马上把债务还清,这个黑名单就没有事了。
❹ 企业被列入黑名单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主要以下四点:
一:被处理的痕迹会伴随企业一辈子。
二: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贷款、担保、保险时,被拒可能性增大。
三: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四: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企业失信总是各有各的情况,能修复的是某一部分而已。怎么知道自己的企业失信后能不能修复呢?可以参照信用中国上面的《修复指南》,里面把失信行为做了一般、严重2种分档,然后严重里面又细分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如果是一般那一档的,可以通过信用部门或者原行政处罚机关来修复信用。涉及的材料有《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如果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那要修复起来要求就很多了,基本来说要通过信用修复培训、做出信用修复承诺、还要进行修复评估等等一系列要求。
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须履行政处罚决定,并作出信用修复承诺。一般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可向信用网站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提供履行行政处罚材料,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经过核实程序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严重失信行为申请信用修复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主动参加 修尔信 信用修复培训,并由信用服务机构提交信用报告。
❺ 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俗称黑名单)怎么办
根据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原因。采取解决办法。
A:没有及时年报。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凡是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不管是否开业,不管是否独立核算,都需要在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
解决办法: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并对外公示后方可申请移出。
B:没有按时公示即时信息。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即时信息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的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解决办法: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后申请移出。
C:公示信息有虚假。
工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解决办法:企业更正公示信息后申请移出。
D:住所失联。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工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企业失联,或者邮寄两次专用信函,企业均无人接收。
解决办法: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重新取得了联系,或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后重新取得了联系,方可申请移出。
1、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予以限制,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时限
因未按期年报、或因未按期公示即时信息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移出。
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工商部门查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