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个月前注册了一个公司。我是大股东,认缴的注册资金是五百万,但一直未注资进去。后来我把我的股份卖给
公司章程对买家没有约束力,因为没有便宜,权利义务应当以股权买卖合同为准!
Ⅱ 注资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那么我们在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着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
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来,咱算算,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是,等你想注销,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你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什么?别人看不见认缴期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一目了然,认缴实缴情况全部都有哦。
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
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
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话: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不要说什么随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Ⅲ 注资成为大股东,算是收购吗
这个案例从我国经济法体系里叫作并购;但经济学上国际对并购和收购没有权威的区分
Ⅳ 我司有三个股东,有一个股东的注资款是我帮他垫资的,现在此股东的注资款一直不到位,现在怎么办
1、要知道为什么资金到不了位,是因为资金紧张,还是诚信问题!
2、如果是前者,就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通知其在有限的时间内,必须到位,否则出台相应的措施,将压力转移到另一方。
3、如果是诚信问题,建议你还是早作了断,后期的问题可能会更严重,即便现在资金到了位,那后期在公司日后运营的时候,还会出问题。
4、还要看,到底这个股东在公司的运营后期到底能够起到什么作用?是资源,还是能力,还是人品。
5、在公司开始运转,资金代垫付的同时,就应该列明条件,你就不会这么苦恼了,以后注意下。
不过直觉来看,应该是你的项目本身还是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否则现在最急的应该是对方?
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
Ⅳ 虚假注资问题
你说的这种情况,还不仅仅是虚假出资的事情。还存在抽逃出资的问题。并且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成立时各股东的投资款(包括实物和技术等)已经经由会计事务所和银行子验资,并出具的验资报告的那个时点时间确实有那么多资金,所以是真实的资金存在。但是,股东(投资人)的钱都是从他人手中借的,营业执照批下来以后再把钱归还。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出资。
二、公司成立后,由于股东将公司(企业)账上的钱取出用于归还股东的私人投资款。不论企业账上是假记以借款、购买材料、设备等等的名义。都是错误的,其性质属于抽逃出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你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四、银行出具验资证明的时点企业账上有足够的资金。验资成功后将钱转给投资人,银行不需要在法律上承担责任。公司只要开出的取款凭证(如支票、票汇等)是规范和正确的,银行没有权利阻止公司取款和转移资金。所以银行是不承担公司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的法律责任。
只有当银行在出具验资证明的时点时,企业账上实际没有足够的资金,而银行又出具了有足够的资金验资证明。那么银行就要承担虚假验资的法律责任。
Ⅵ 请问投资跟注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请具体说明。
注资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将一些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内,一些实力雄厚的股东或母公司有炒卖注资概念的条件,对股价有积极作用。
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1,范围的区别
投资的范围比注资要广泛一些 ,在经济学上投资是指把资源投放用以生产。在财务方面,投资意味着买证券或其它金融或纸上资产。而注资只存在于财务方面 是投资或者再投资。
2,过程上的区别
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3,概念上的区别
“注资”一般针对已投资的项目,是一种增加投资的行为,而“投资”大多针对新项目。注资和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比如财政资金、国债、银行贷款等等,需要根据性质划分是否有偿。
Ⅶ 股东重新注资问题
1、没钱拿出来的那个股东的股份比例是要发生变化,但决不属于退股?
2、两个重新拿了100万的股东是增加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
总出资额为500万元
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20%。
3、上述有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有法定文件。如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等。
Ⅷ 一只股票大股东注资有什么好处 能详细说下么
你说的大股东注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直接获得,大股东直接把钱付给该股的实际人,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第二个是大批量买入该股,意味着看好该股,而且该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会长期处于涨势,能获得报酬也很好。
Ⅸ 注资款入账问题
首先,在A公司收到中介公司的注资款 后,注资成立,不要忽视的是,股东,股东是谁?公司既然成立,就要有股东,股东是谁?因为公司的实收资本必须是股东缴纳的,如果股东没有缴纳,而是找到中介公司来垫付,这样其实是等于股东一直欠付出资.
账面上的记录和中介公司一点关系也没有,当然,也不可能也不允许反映与中介公司的往来款项.
千万要把股东提到账面上来.
建议分录:
收到注资款 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名称
因为出资是股东的义务,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则是股东欠公司款 项,可以做为往来记录在账.
收回注资款 后,再做一笔:
借:其他应收款 -股东名称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