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有超51%的股份也会被收购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收购方式
任何进行收购的公司都必须在决策时充分考虑采用何种方式完成收购,斥同的收购方式不仅仪是支付方式的差别,而且与公司的自身财务、资本结句密切相关。
1.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一种单纯的购买行为,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现金收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以现金购取资产和以现金购买股票。
2.用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是指公司不以现金为媒介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内,而是收购者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承担债务式收购。在被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和债务相等的情况下,收购方以承担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至营权。
『贰』 为什么说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
换股收购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并购的理想方式的原因:
换股并购是指收购公司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换股并购的优点:
1、收购方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因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占。
2、收购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纳入兼并公司,但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保留其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兼并公司所实现的价值增值。
3、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时间,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具体方式,可有三种情况:
1、增资换股。收购公司采用发行新股的方式,包括普通股或可转换优先股来替换目标公司原来的股票,从而达到收购的目的。
2、库存股换股。在美国,法律允许收购公司将其库存的那部分股票用来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其特点是收购公司本身、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三角关系。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是其母公司的子公司。
『叁』 上市公司被收购, 原股东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有几种情况
1是像以前济南钢铁和莱芜组成的山东钢铁,要是莱钢的话,或者要约收购价格卖给大股东,或者重组后变成山东钢铁的股票
2上市公司私有化,以要约价格卖给大股东
3上市公司只是人家其中的子公司,对股票没什么影响,一股还是一股
『肆』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收购吗
上市公司的股权既可以从持股股东那里收购,也可以从二级市场直接买进。当你的持股比例达到董事会51%时,就拥有公司的控股权。
『伍』 请问如何收购上市公司股权
你要和主要股东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然后把股权转让给你或同意你控股。如果你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那么你可以在市场上收购,但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达到总股票的30%,你需要通过证交所发布公告,告知该公司全体股东你打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知道某一确定的比例。如果你收购的股票比例超过90%,那你需要收购全部的股票。
理论上,证监会不管这个事,他只负责你持股比例达到30%之后必须发出收购要约。
至于你能否收购这家公司成功,关键在于该公司的股东。比方说某些国企,国资委规定其最低持股比例的目的就是防止其被其他人控股,一旦你收购的股票超过30%,你通知全体股东你要收购之后,其他股东也还有机会阻击你的收购,
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你可以强制收购,关键就在于你们谁能影响到足够份额的其他股东,让他们把股票卖给你或在股东大会上支持你,而不在于证监会。
对于你补充的问题,还是同样的答案,你需要说服达到控股数量的股东,当然你可以收购股票知道自己控股,你也可以说服足够的股东,然他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同意你把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注入的办法也有好几种,包括置换,定向增发,换股等等,资产置换和换股可以保证总股本不变动,定向增发将扩大公司总股本,因而原股东的股权会得到稀释。例如,原公司总股本10亿股,经评估后,其同意通过定向增发10亿股给你来收购你要注入的资产,那么增发完成后,该公司总股本为20亿股,其中你持有10亿股站50%,其他全体股东总共持有10亿股站50%。
但是上述事项首先是你要获得控股权,或得到原有的多数股东的支持才能进行。然后还要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同样证监会仍然只是依法对你操作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你要求的剥离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在你的资产注入前或注入后执行,没有问题,只要必要比例的股东同意,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就可。
也就是说你不一定非得首先取得控股权,但是你必须得保证你的提议等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并且通过证监会的审查。
『陆』 上市公司并购小企业,上市公司要出哪些公告呢
案例:A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了B公司股票,但持股达6%时才予以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之后A意欲继续购入B公司股票,但遭到B公司股东C、D反对,但是B公司股东E同意(持股4%)。对此,如果A要实现继续收购B公司股票的意愿,有哪些途径可以实现?
故我们回到开始的案例中,A实现收购目的的路径至少还有两种,其一,A可以与股东E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个别的协议收购;其二,A可邀请其他公司对B公司展开收购,如果收购达到30%,则继续按要约收购进行。尽管A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被处罚,但其已收购完毕的股份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其收购行为仍可继续进行。
『柒』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专一定属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捌』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办法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为法人: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2、收购人为自然人: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玖』 上市公司为什么并购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