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提高经营业绩,粉饰财务报告。
一般而言,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无论是从公司结构、组织形式、还是经营涉足范围、各个运作环节等,大多处于一种复合形的多元架构。
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核算,但关联企业之间往往在整个集团内又相互配套,甚至互为商业购销客户,这些在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
2、通过“泡沫重组”,或突击进行资产转让等方式,追求一种华而不实的短期逐利行为。
这种通过债务重组和转让资产等方式所获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并不是总能得到,由于主营业务没有实际成长,这些企业在业绩大幅提升一两年后,往往又出现业绩大幅缩水的情况,投资者则因为只看重企业表面收益的增长而投资失败。
(1)举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用扩展阅读
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主导型市场。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企业上市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导致很多企业为了利益进行财务包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基于自利可能有操纵利润、虚报业绩的动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股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委托独立的审计人员对管理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报告。
但目前注册会计师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其原因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制度本身存在一些问题。
⑵ 给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政府主要领导会追究什么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被视为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的“毒瘤”,财务造假在我国这个尚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也时常出现。4月13日,有媒体刊发长篇报道,披露了一家“AAA级信用企业”涉嫌财务造假的丑闻。这家公司造假非常大胆,就连该公司员工都觉得“谎言太低级,几千万的项目从设计到全部施工完毕仅用了一个月时间。”
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非常大。
首先,它严重误导投资者。财务数据传递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一般都根据财务指标来判断投资对象的成长性,以指导自己的投资决策。如果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就向投资者传递了错误的信息,投资者据此作出的投资决策往往容易出现亏损,甚至是巨额亏损。
其次,冲击社会价值观。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牵涉到千千万万股东的利益,其价值取向与其对诚信的坚守,直接影响着公众的价值观。当上市公司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造假,将对人们固有的价值观造成严重冲击。比如,当2002年安然公司爆出财务丑闻后,一度使得美国的投资者对整个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产生质疑。
股权分置改革初步完成以后,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的动力有了很大不同。过去的财务造假行为大都是以公司利益为目标展开的。比如,某上市公司通过空壳公司设立账外账、虚构往来账户转移虚增利润等10种手法进行会计造假,以防止变成ST公司。
在股权分置改革初步完成后的今年,上市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的动力进一步增强,因为他们个人的利益更直接更深地与股市联系起来。比如,限售股解禁问题,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为了让自己所持股票以更好的价位抛售,不惜通过财务造假引导投资者拉高股价,然后乘机高位抛售,牟取更大利益。
因此,现在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应该比以往更加重视,应该采取更严厉的监管措施。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上市公司如果在财务上造假,就追究上市公司高管的责任。
在安然丑闻曝光后,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提交公司定期报告时,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个人名义作出保证,这一规定令CEO和CFO们心惊胆颤。因为个人保证书断绝了高管们对公司财务欺诈推卸责任的抗辩之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高管仍作出书面保证,将被处以最高达100万美元的罚金,和最高达10年的监禁。如果蓄意故犯,则将被处以最高达500万美元的罚金,和最高达20年的监禁。
在财务造假与个人挂钩以后,美国资本市场再也没有出现过重大财务丑闻,可见,上市公司造假严惩高管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屡禁不绝的情况下,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通过立法,让高管对财务造假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既可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也能促使整个社会诚信度的提高。
⑶ 员工举报德勤涉嫌协助客户财务造假,这种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应该被举报吗
这种行为不仅有损公司利益,而且还是违法行为,所以需要进行举报。其实从曝光的信息来看,德勤算不上是财务造假,最多只是审计过程不规范不合规而已。据悉这次是德勤公司的员工曝光的,他写了一份55页的PPT,群发给了公司所有同事,该PPT中,曝光了大量他工作期间发现的一些不合规审计时间,其中涉及多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而德勤内部也有多位高管牵连其中,甚至在违规事件里,还有德勤合伙人的名字,所以相关事件迅速引起了多方的注意。
⑷ 德勤员工举报其财务造假,对其公司造成了什么影响
一、德勤员工举报事件经过:
2020年德勤员工群发PPT举报违规”登上微博热搜,5日已达到热搜第二位。德勤北京的一位员工将一份长达55页的PPT群发公司邮件,举报其4年的工作期间所存在的一些不合规的人和事情。根据网传信息来看,举报人曝光了审计项目组成员违背职业道德,与客户串通舞弊的情况,涉及到多家大众熟知的上市公司,更有德勤的高级经理、高级审计员乃至合伙人。
根据举报人的说法,德勤的审计员涉嫌多类放飞机事件(即在审计工作中,在底稿上写自己没有做过的审计程序),审计师因为追求工作高效省时,便在审计中的抽凭放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漏掉吃回扣、贪污、做假账等恶劣行为。所以,为什么会说抽凭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程序,因为对发现可能存在的舞弊问题作用重大,而抽凭没做到位的后果和广大投资人直接相关。
除此之外还重点提及了美股上市公司红黄蓝的违规审计事宜。举报人的离职前同事发现,红黄蓝下属北京培训学校的管理费用,基本为高管和董事长孩子在海外消费的报销。比如,大量管理层出国购物、奥特莱斯消费、创始人儿子在纽约高消费、学习高尔夫等费用。德勤经理及合伙人在前一年的审计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但负责该项目的德勤合伙人涉嫌收受贿赂,因而在接下来的上市审计中,将管理费用列为不需要进行细节测试的会计科目,而只是进行简单的复核,严重违背职业道德。
⑸ 上市公司作假账,股民能通过什么手段进行维权
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最终破产倒闭以及股票退市而且无力赔偿的时候,大部分情况下投资者都是自认倒霉。可是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例外就是财务造假的时间点。
如果造假发生在上市之前,公司是通过造假上市的,这就属于欺诈上市的情形。
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证监会已经出具相关行政处罚认定书后,所有的受损投资者都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主要手段是诉讼。
而当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倒闭,股票退市无力赔偿时,应由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赔偿。如果保荐人已经设立赔偿基金的,可以优先向他们索偿;如果尚未设立赔偿基金的,在确认责任的基础之上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来解决。
其实碰上这种事,大量投资者自己的态度就是自认倒霉,而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是抓住大家这样的心理——认为麻烦,认为自己打不赢官司,认为自己就是活该倒霉,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投资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私信给我,我会利用自己有限的影响力无偿提供帮助,指引相关途径并联络相关部门,希望大家投资顺利。
⑹ 证监会什么情况下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立案调查
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证监会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立案调查,一是随机的对上市公司现场进行抽查,二是会派一些监管员在公司现场进行关注,风险跟踪报。三是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专项检查,这是由会计部发起的,四是由于受理到投诉举报,然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之后,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证监会存在的目的就是通过多种途径发现并查处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然后就是收到一些举报投诉之后,因为证监会所要管理的公司数量庞大,是十分耗费人力物力的,如果能够在公司内部得到一手的举报消息的话,这是十分可靠且有力的一种对付财务造假的手段,顺着举报者提供的线索,基本上能够精确的打击这些财务造假问题。
⑺ 举报公司做假账
可以收集相关做假账的证据,包括真实账本和假账的图片影像资料、真实缴纳税费的发票、账面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值的转账过程记录及相关主要领导对做假账指示的录音等证据。
1、财务做假账的目的:
(1)逃税需要。一些企业为了逃税避税做假帐,千方百计少做收入,多列支出,以达到少交税不交税的目的。这种现象表现在小企业或者说小的私有性质的企业尤为突出。
(2)信贷需要。很多企业资产状况不佳,为了向银行贷款或评上更高的银行信用等级,需要粉饰报表,将收入、利润、资产等指标虚假夸大,以达到信贷银行的要求。
(3)业绩需要。一些企业为了某种目的(比如上市需要、直接股权债权融资需要、业绩考核需要等),对收入和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包括报销不及时等非刻意因素),以达到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
(4)政策需要。政府部门有时从某种程度上也不反对假帐。比如税务部门某年完成得很好,有时也会出面和企业沟通,让企业少完点税,余下的留在下一年度申报。另外,像银行也不见得就完全需要你的真实报表,特别是在年底贷款任务完成有难度的时候。
(5)项目需要。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投资立项增多,另外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基金种类多、数额大,为了争取上级或国家的什么项目什么基金,每年都有很多企业粉饰报表,虚夸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前景,套取国家资源。
(6)违规需要。在一些企业有一些见不得光(比如打点、行贿等)的支出,事情本身是违法的,直接入帐等于自我坦白,这些支出往往被包装被篡改成合理合法的支出入账,这是不道德的,并非不得已而为之,必须予以严惩。
(7)福利需要。由于制度的约束,有些效益不错的企业想尽办法私设小金库,满足帐外职工福利支出的需要。
(8)其它需要。除以上几个主要方面外,促使单位做假帐的原因还有很多,比如给客户的回扣不作为正规的返利支出、抽回应交已交投资款等等还有,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因素对帐务的处理不够准备等非刻意行为应该也包含在内。
2、财务做假账的危害:
(1)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 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等。而会计舞弊会导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使统计上报给政府的相关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它将导致政府宏观调控失误,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果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制订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到误导作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做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企业向公开市场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投资者就会感觉上当受骗了。而如果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感觉到公司在利用这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向他骗钱,他就不会向上市公司投资;同样地,如果银行知道公司提供的报表是假的,他们就不会再融资给企业。因此,会计舞弊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是直接与市场经济规则严重背离的行为。它不但会严重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危害了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基础产生怀疑,也会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3)损害社会风气和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会计舞弊,有关当事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款项和公有物品,也可以比较方便地将单位账簿中已作记录的财产或应作记录但未作记录的财产转作账外处理,以及将本单位财产以捐赠、低价转让、无偿租用等方式转出以获得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会计职业道德置之脑后,滋生腐败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
⑻ 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摘牌之后,还可以向证监局派出机构举报追究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吗
可以,前提是在摘牌前,上市公司有财务造假和信批违规的,造成股民损失的,可以举报和要求索赔。有个追寻证券诉讼网,专门帮助股民索赔的,你看看吧。
⑼ 上市公司一般会做假虚报业绩吗。如果被查出有什么后果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做假虚报业绩的行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就有不真实全面的披露信息的嫌疑。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法律责任: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诉标准做了规定。
其中明确指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的财务造假都与公司高管有关,只要断绝了高管的推卸责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力就可以消除大半。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屡禁不绝的情况下,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通过立法,让高管对财务造假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既可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也能促使整个社会诚信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