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股份 > 资管计划股东转让

资管计划股东转让

发布时间:2021-11-09 02:52:01

㈠ 为什么现在大股东增持都采用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

资管计划一般可以分为两种:集合资管计划和定向资管计划。
如果是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话,大股东可以配资,这是一个主要动因; 现在的大股东增持主要是通过定向资管计划的,这个方式无法通过资管计划配资的,那为什么还要通过资管计划呢? 去年6月中下旬,股市大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公司的董监高加入了增持阵营。在护盘的同时,部分增持的董监高人员出现误操作,触碰了“短线交易”的红线,违反了证券法规。 (违反的法规是:《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不少曾经在6个月内减持过的上市公司在进行增持时忽略了上述条款,纷纷“中招”。 控制“短线交易”最初的目的是防止大股东通过内幕信息获取经济利益。但在证监会鼓励增持的大背景下,原本属于利好消息的大股东增持,却反而成为了违反证券法规之举。 所以证监会在7月8日出台了这个:《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在6个月内减持过自家公司股票的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管方式买入自家公司股份,其行为不属于“短线交易”。
然后各大券商资管们嗅到了这个商机,纷纷推出了大股东增持系列产品啦~

㈡ 资管计划能在中登进行股权登记吗

1

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且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其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

这一解答其实是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简称“54号公告”)内容的一脉相承。大家都知道,IPO过程中,对于有职工会持股的、委托持股的、信托持股的一律不予放行,原因是这类持股形式可能导致公司股权不清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54号公告,就“关于股份代持及间接持股的处理”给出了明确意见:

一般规定:“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或者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特别规定:“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可见,自54号公告开始,不同于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和私募股权基金在IPO或者新三板挂牌中应当不存在法律障碍。(小编吐槽:作为法律性质相同的由银监会监管信托计划和由证监会资管计划受到了赤裸裸的差别待遇啊!)。但是54号公告出台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暂行管理办法》(公布于2014年8月21日,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实施之前,当时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的地位尚未得以明确,公告中所称的“私募股权基金”更多的是指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此次,股转系统在54号基础上更加明确了“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在挂牌审查中亦无障碍,不需要进行股份还原以及股东人数的传统审查。

2

资管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时,股份可以直接登记为产品名称

主办券商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列示为股东,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与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产品的关系。同时,主办券商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是该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是否依法设立、规范运作并已履行相关备案或者批准手续;

二是该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

三是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投资的合规性;

四是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权益人是否为拟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

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所投资的公司通过挂牌备案审查,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挂牌业务部负责核对《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涉及股东信息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信息的一致性。中国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核对股份登记信息与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后,将股份直接登记在资产管理计划或契约型私募基金名下。

㈢ 国有股权转让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

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对于采取将国有股权上市转让的方式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国家首先应对现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行业、哪些公司的股权需转让上市,转让数量多大,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分期、分批组织转让和上市。因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国有股权的上市转让均有其特定范围,即只能是将一部分国有股权通过上市转让而转给非国有股东,而宜于国家继续持股的股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国有单位之间流动。这显然是一项大工程。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在国有企业分布太广、太散时,政府办了许多并非必须由它办的事情。与此同时,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须办但却因资金缺乏无力去办。国有股权转让的结果是将国有股权从国家手中转让到另一个所有者手中。所以,在进行国有股权转让时必需考虑国有股权的设置目的。

此外,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四是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㈣ 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不能转让份额

目前是可以转让的,虽然《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提到“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份额;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实际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规定“第三十七条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签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根据目前券商实际操作来看,柜台市场或交易所均可以转让份额,不过要申请审批

㈤ 资管计划 分层交易结构是什么意思

各资管“通道”的联系与区别

基金子公司与信托在法律关系上同属于信托关系,可以通过募集单一资金和集合资金的形式进行投资,并且资金都可以投向各类资产(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或者未通过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等资产);基金子公司与券商资管在某些方面相似,都可以募集单一资金投资到各类资产,都可以募集集合资金参与交易所转让的产品以及集合信托等。但是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资限制、投资者限制、投资效率、监督约束等方面仍有显着差异。
一、基金子公司与信托的区别
1、投资限制
信托计划无法在银信合作中投资票据资产;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种投资标的上均不受限制。法律依据:银监会于2012年初下发《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同时,对存续的票据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信托项目存续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票据业务,到期后应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2、投资者人数限制
信托计划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3、投资效率
信托计划投资于地产类项目需要事前审批,基金子公司在操作地产项目时无须审批。法律依据:《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申请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时,应当向中国银监会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发行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发售信托单位”。
4、监管约束
信托的监管约束较多,相关部门相继出文限制并禁止信托公司开展票据业务、限制信托公司开展地产业务、限制信托开展政府平台业务(如,四部委联发“462号文”);而目前对于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较少。
5、净资本约束
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对净资本的占用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无净资本约束。法律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约定。
6、投资能力
信托公司普遍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能力较弱;而基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的投研团队和投资管理经验,在投资于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方面比较有优势。
7、兑付规则
在现实操作中,目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默认会遵守“刚性兑付”的约定;而基金子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没有此类操作惯例。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8、集合资金募集能力
有些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内部设有专门的直销团队,有稳定的募资能力,另有部分信托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信托理财资金池进行投资,在操作大规模募资项目上比较稳妥;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募集渠道有限,在集合产品的销售上压力较大。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销售实力较强(如股东为第三方销售机构或股东为自销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亦可解决部分销售问题。

㈥ 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股东可以工商登记吗

朋友拥有一家公司30%股份,他打算转让15%给你,一家公司就2个股东,一个70%的法人,另外一个就是他。 你不想太麻烦,直接和他签一份协议就可以了。 股东转让股份是股东与投资人双方协商的事情,只要不违反公司法和所在公司的章程,都受法律保护.

㈦ 大股东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和通过资管计划买,有什么区别

大股东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和通过资管计划买区别如下:
第一、二级市场买入会提高企业股票的价格估值,是利好消息。
第二、通过资管计划买不会影响股票市场价格,但是这类股票未来上市反而稀释资金,所以是利空消息。
第三、二级市场买入和通过资管计划买属于渠道的不同,买入的价格也有区别,一般通过资管计划买的企业股票价格会比较二级市场低很多。

㈧ 衡水银行个人股权能转让吗

衡水银行个人股权能转让。根据转让公告中披露的衡水银行股权情况,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为该行第七大股东,持股比例1.56%。此次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所挂牌转让的为其所持有的衡水银行全部股权。
一、欠债2亿的支行身无分文
2020年衡水银行两次成为“被执行人”,第二次被执行的2.26亿元欠款源于其某分行行长涉合同诈骗案。但当地法院在判决执行案件时,发现该分行名下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无证券登记,仅结束了执行程序。详细统计显示,衡水银行近年来发展并不顺利。去年上半年,其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存贷款规模均呈下降趋势。此外,其控股股东陷入巨额亏损。
二、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在查明《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案涉及李某某与肖某,串通,使用衡水银行伪造的印章,擅自以衡水银行名义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原审判决认定该协议无效,并无不当。在《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原审判决判令衡水银行根据衡水银行和乌海,银行双方的过错程度,对乌海银行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符合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除了原告要求作出判决之外,没有任何问题,也不存在剥夺衡水银行辩论权的问题。衡水银行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程序违法,理由不能成立。
2020年10月20日,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作为第七大股东,拟转让所持银行1.56%的股份,股权转让价格占8360万元。但据第四产权网报道,股权转让于第二天终止。从企业预警公告可以看出,截至目前,集团仍在衡水银行股东之列

㈨ 控股股东长城资管拟出清70%股权,长生人寿如今是什么境况

长生人寿如今已经今夕非彼了,市值大跌。

控股股东长城资管拟出清70%股权

4月13日,根据上交所官网“项目信息”,长城资产管理拟公开上市转让旗下长盛人寿70%股权。这是在信达资产管理先后转让信达财险和幸福人寿的股权,另一家资产管理保险公司的股权被控股股东全部清算之后。

长生人寿自18年前成立以来,业务并没有大的突破,这与其分支机构数量少有关。据长生人寿官网信息显示,公司远低于同期成立的多家寿险公司。

对于长生人寿日益没落的情形你怎么看?

㈩ 资管计划能否作为股东主体

要视你是否投资了股权

阅读全文

与资管计划股东转让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宏源期货乌鲁木齐营业厅客服电话 浏览:519
晋中银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572
工行法人理财产品最新 浏览:155
股票市场 浏览:879
股东查账如何发现问题 浏览:236
融资融券打新举例 浏览:900
2019公司境外汇款的规定 浏览:616
600664股票价格 浏览:679
美国贷款银行有哪些 浏览:841
期货原油外汇通 浏览:684
民营银行的理财产品有本金保障吗 浏览:324
sps财务指标 浏览:641
期货投资公司挂靠 浏览:109
期货白银盈亏怎么计算 浏览:105
瑞达期货关联上市公司 浏览:530
期货老师公开课件 浏览:485
依赖科技股票 浏览:71
mcst指标选股 浏览:263
上市公司未融资公司 浏览:39
长江证券乐享赚钱吗 浏览: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