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股份 > 公务员调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公务员调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发布时间:2021-11-11 07:56:19

❶ 在职公务员可以担任公司总经理吗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新《公司法》中公务员不能担任的情况被删掉了.但是规定在公务员法中.公务人员仍然被禁止.所以新公司法已经没有你说的依据了.

❷ 《公务员调任规定》所称调任是指什么

调任就是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实际上是让原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的另一个“入口”。
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录用有相同的地方。但是,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使用范围不同。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而调任则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中相当于副调研员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见,调任所适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

❸ 公务员能否担任厅属企业的总经理

可以,只要是政府部门的企业,公务员和政府干部都是可以担任企业中职位的。

❹ 公务员调任相关问题

你这个情况主要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从你的任职情况,你可以调任副科长。

❺ 公务员调任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条件:

1、是的,超过40就不可以了
2、其实无论是哪里规定是人制定的,只要你有能力,也可以的

❻ 公务员的调任条件

公务员的调任条件有以下6点:

1、报考者具有良好的工作能力强、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报考者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历、工作经历。

3、报考者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4、报考者调入省级机关任职、中央机关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者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报考者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报考者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报考者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6、报考者符合法规、法律、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公务员调任上市公司总经理扩展阅读:

调动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勉敬业,业绩突出。与拟任职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资格;有推广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规定的提出职务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专业技术人员转移到政府举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或已经担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调任市(地)以下职务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调任县(市)领导机关的,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十岁;调入部级其他工作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调任科级工作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岁;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一个公务员,在被转移的器官,是转移到一个器官保存高于他当他被转移到其他的器官,他有资格晋升职务所需时他被转移到转移到这个职位。

❼ 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调任规定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 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第十七条 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❽ 公务员调任的问题

很深奥 不太懂
不过还是祝你好运

❾ 公务员被调去担任企业总经理,身份还是公务员啦

应该是的!因为是去做总经理,不是小小的办事员,是去做领导职务了!不过各各地方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最好问下当地的人事编制办公室!不要轻易相信网上某某说的!包括我!

阅读全文

与公务员调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期货原油外汇通 浏览:684
民营银行的理财产品有本金保障吗 浏览:324
sps财务指标 浏览:641
期货投资公司挂靠 浏览:109
期货白银盈亏怎么计算 浏览:105
瑞达期货关联上市公司 浏览:530
期货老师公开课件 浏览:485
依赖科技股票 浏览:71
mcst指标选股 浏览:263
上市公司未融资公司 浏览:39
长江证券乐享赚钱吗 浏览:363
2017央企北京户口指标 浏览:106
林存股票 浏览:679
股票新高放量 浏览:20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浏览:154
股票申购几次 浏览:705
配资炒股持仓多少合适 浏览:736
精选个股股票 浏览:605
81黄金分析 浏览:272
合作买卖股票 浏览: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