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约收购致使退市有少数人没卖,这少数人
要约收购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目标公司。如果要约收购致使目标公司退市,少数人未接受要约收购价,其持有的股票不能在证券市场流通,但其依旧是目标公司的股东,享受股东的各项权利。整体上市后该部分股份也上市流通。
Ⅱ 什么是上市公司私有化
是指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所有权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或公有财版产以权及这些组织或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
Ⅲ 上市公司宣布私有化后股东如何处理
追问: 就是说散户和大户的股票都成废纸了?回购后有赔偿给散户?或不进行赔偿而采取另一种措施? 回答: 回购就是他们给一个价你可以卖出去 买不了 追问: 这个我知道,我想问的是以合理价位的回购?散户是亏了?还是好心不会让散户白白的亏,对散户作出什么样的补偿措施。据我所知,公司私有化要具有投票权的股东作出投票,若头赞成票不够70%,私有化就石板,如果不顾及其他股东(包括公司里的持有股票的董事)的感受,有谁愿意投票让他私有化成功? 追问: 刚刚有字打错,现在重新发过吧这个我知道,我想问的是以合理价位的回购?散户是亏了?还是好心不会让散户白白的亏,对散户作出什么样的补偿措施?据我所知,公司私有化要具有投票权的股东作出投票,若投赞成票不够70%,私有化就失败,如果不顾及其他股东(包括公司里的持有股票的董事)的感受,有谁愿意投票让他私有化成功?
Ⅳ 一只股票私有化是什么意思
股票私有化就是向发起人或别人向公众收购股票,收购以后,这个公司就变成了他私人的了,就不再对外公开财务。
上市公司“私有化”,是资本市场一类特殊的并购操作;与其他并购操作的最大区别,就是它的目标是令被收购上市公司除牌,由公众公司变为私人公司。通俗来说,就是控股股东把小股东手里的股份全部买回来,扩大已有份额,最终使这家公司退市。
上市公司私有化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因股票价格过低,市场估值偏低,而公司的大股东和管理层却对公司的长期发展看好,从而使得控股股东认为把上市公司变为私有公司更有利于其长期发展。
2、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或同业竞争,并且股权关系相对简单,大股东有绝对控股的地位,实施私有化可为资本运作提供足够的空间。
(4)私有化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私有化根据不同的依据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具体而言,按照私有化手段的不同,上市公司私有化可以分为通过要约收购实现的私有化、通过吸收合并实现的私有化、通过卖壳实现的私有化。其中,通过要约收购实现私有化是指控制权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全体独立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将上市公司私有化。
控制权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还可以通过吸收合并目标公司实现该公司的私有化,即与目标公司(被合并方)签署公司合并协议进行私有化。通过卖壳实现的私有化,是指将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出来,同时将壳资源出售的一种私有化方式。依据实施者的不同,上市公司私有化可分为控股股东私有化、外部接管者私有化以及管理层私有化。从私有化的意图来说,上市公司私有化又可以分为主动私有化和被动私有化。
其中被动私有化又称为强制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经营不善、业绩不佳,不再满足《证券法》和《公司法》中相关的上市条件时被迫退市。而主动私有化作为资本运营的一种手段,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整合资源,提升公司价值,实现战略目标。
Ⅳ 上市公司私有化
是指公有组织或复公有财产的所制有权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以及这些组织或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
Ⅵ 为什么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到29.9%时候,为什么都避免触发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一种风险比较大的行为,必须按照市场价收够其他份额的股份,除了要控制公司,一般都会避免该行为。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要约收购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Ⅶ 私有化退市是否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退市分成主动退市与被动退市。私有化属于主动退市,就是上市公司选择主动退出股票市场,通常是由控股股东提出,以现金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方式从其他小股东手上将市场上的所有流通股份购回,从而使上市公司就此摘牌退市,成为私人公司。被动退市,大部分是由于公司以不符合上市的标准(在美国,被动退市的原因主要有:股价长期处于1美元以下,无法满足信息批露等要求,财务遭质疑等相关原因) 。被动退市后投资者仍就持有公司股权股票会被转至低及别的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继续交易,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私募风云w
Ⅷ 关于上市公司私有化的问题
1、要的。
私有化会触发对所有股东的全面收购要约,A需要发出该全面要约,并证明自己有现金能力履约,并由专业机构鉴证,还要将全部必要收购款的20%存于交易所,以为保证。
2、当然。
买家需要发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关于买家的一系列详细信息均需披露,并由专业机构鉴证。
3、私有化后,控股股东极大地减少了让其他股东分享公司收益的损失,增强了对公司掌控力,受投资机构、监管机构的制约也少,并且不再有上市时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也节省了很多信息维护成本...有不少好处;坏处是丧失了上市地位,失去了公开融资的平台,以及所持股票的流动性。
4、只有5位或以下股票持有人?早已不满足上市条件了,属于私有化完成的状态。
具体规定,不妨参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虽然到目前为止,大陆尚无主动的私有化案例。
Ⅸ 公司私有化是什么意思麻烦介绍清楚点。谢谢!
私有化是由一两个最大的股东以某个议定的价钱收购其他所有股东手里的股票,然后这些股票就不需要在市场上交易了,所以“在联交所上市地位将被撤销”,由上市公司变成为私有公司。其他股东拿了钱走人,从此跟公司没有关系。 一般是大股东提出私有化建议,然后全体股东投票,有一些条件,好像是超过90%的股数同意,并且少于10%的股东(按人数而不是股数)反对,具体记不得了,大概是这样,私有化建议才得以通过。通过的话就少数服从多数,不想卖的也得卖(给大股东)了。如果不通过,大股东可能提高出价,再投票。有的最后也没通过,那就作罢,什么也不改变。不管私有化成功或不成功,散户手里的股票显然都不会是废纸。 大股东一般不可能已经持有90%以上股份,联交所规定在交易的上市公司散户手里必须有25%以上的股份。 一般大股东提出的私有化价格肯定比现在市场价格高(否则谁答应卖给你?还不如在市场上卖),所以私有化建议公布后股价会大涨一下,涨到不超过私有化价格的位置,如果私有化未获通过,又会跌回。
Ⅹ 上市公司私有化的相关资料
是指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所有权人直接或由其代理人越权将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以及这些组织或财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权利合法或非法地由公有组织或公有财产的全体公民或某一集体所有转变为个别私人所有的行为及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