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公司法人 想清理一个股东出去 如何处理
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负债不会牵连到个人。股东之间更多的是人合,因此需要协商。也可以转让,相当于撤股,但是要有合适的接手人。
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法人2. 我是大股东,但不是法人怎么办
法人代表一般是董事长,负责日常的经营。你是大股东,时公司的主要所有者。
按照章程,日常经营活动由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进行,但如果你认为其恶意活动损害公司利益,例如严重不负责等,你可以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更换法定代表。
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可以对法人代表个人或董事会提起股东诉讼
希望采纳
3. 股东怎样能当法人
欲哭无泪,回答完登陆后竟没有了
简单再说
1。法人是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或组织,以其财产承担全部债务。一般是指公司。个人不能做法人,只能做法人代表。合伙企业也不算。
2。合伙企业各方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一般各方都要非常信任才能合伙,如果有一方人品差的,就解散或者卖掉份额算了。另外法律规定公司不能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知道楼主问题中的情形是如何呢?或者楼主的意思是自然人A和法人B出资开公司?那就可以。
3。如果是公司,那么股份够多就可以做通过控制股东会投票做法人代表,如果是合伙企业,那只能协商股份转让了。
另外,其实做法人代表也没什么太大的特别。
如果是公司的话,作为大股东有能力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影响公司决策,也可以任命高管,还有监事会,就算不是大股东也可以查阅公司的账目等,监督对方的行为。
合伙企业合伙人更可以随时查阅帐目,重大决议也许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比例忘记了)。
还有什么疑惑么?
很困,详细的数字想不起,希望能起到参考作用。
4. 占股45%的股东无法签字如何变更法人
首先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情形。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需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上述三个职位可能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分别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
1、在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的情况下,由于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2、在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的情形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由董事会任免,也有可能由股东会任免,亦可能存在其他方式,例如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指定董事长;而对于股份公司来讲,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免。
3、在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经理担任的情形下,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由股东会任免,也可能由其他方式选举产生;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经理则有董事会任免,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则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综上,变更法定代表人,如需股东会决定择只需持有公司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章程另有规定按章程。
如必须股东会决议,有其他原因阻碍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在职的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 公司股东与法人产生矛盾该怎么办
公司股东与法人是不可能产生矛盾的,因为股东是人,法人不是人,两者没有产生矛盾的成因与关联因素。
如果公司股东与企业的法人代表产生矛盾,须按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自我规范。股东与法人代表都须接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约束。
6. 我是公司股东,怎么防止公司法人就是创始人乱用我投的钱
是否参与管理,有财务报表控制,股东也是董事会成员,有否决权。
7. 法人也是大股东对既是股东又是高管的人怎样约束,在权责利上怎样限制,最好能有协议范本,急需啊
要注册一个公司,首先想好经营什么,怎样经营好,再来注册。要不,注册了也没有用,注册了公司是需要很多成本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前期可行性分析调查,建议你自己认真的考虑一下。接下来谈谈如何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怎样操作。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意: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时,投资人(股东)必须缴纳足额的资本,可以以贷币形式(也就是人民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如汽车)、房产、知识产权等出资。到银行办的只是货币出资这一部分,如果你有实物、房产等作为出资的,需要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其价值后再以其实际价值出资,比较麻烦,因此建议你直接拿钱来出资,公司法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的钱,自己的也好、借的也好,只要如数缴足出资款即可。 7.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50万以下注册资金)。 8.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80元。办这个证需要半个月,技术监督局会首先发一个预先受理代码证明文件,凭这个文件就可以办理后面的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手续了。 11.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最好是在原来办理验资时的那个银行的同一网点去办理,否则,会多收100元的验资帐户费用。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12.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
8. 法人(股东)与股东矛盾很大。法人如何清退其股份。能否让其离开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谁股权比例大谁能决定公司经营,如果想控制公司的经营,首先要取得公司控股,如控股50%以上。之后就可以由自己人任董事、总经理,掌握公司财务、人事,经营方针。
无权清退其他股东的股权,但可以尝试收购股权,在绝对控股后(66%以上),其他小股东无法对抗,只有分红权利,若得不到分红也只能要求公司收购他们的股份,没有其他权利。
二、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
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
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
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8)股东如何制约法人扩展阅读: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股东与公司法人不和公司法人不给股东退股如何办
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10. 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一、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此系法定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公司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即可启动诉讼程序。当公司以“合理根据”予以拒绝正当目的的查阅时,股东在历经拒绝前置后即可启动诉讼救济,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对此请求,从诉的类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专门设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这一二级案由。
(2)对于如何列当事人这一问题,权利受侵犯的股东自然是原告,公司应列为适格的被告,如将实际控制的大股东或实际管理人作为独立诉讼主体,不符合诉讼原理。判决的效力及于公司,而非大股东、董事等。当然查账并非最终目的,实现查账后,股东可以具体作出自己的选择。
(3)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这就使得会计账簿造假很难。
(4)公司的每年利润情况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档案中的年检资料获得,如公司不能反证年检资料中的情况不符合真实情况,年检情况中的审计报告即可成为原告主张分红权的有力证据。
二、公司盈余分配诉讼(股东分红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五条
【股东分红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为诉讼案件,应当根据股东要求盈余分配的具体案情决定诉讼策略。1、公司盈余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形。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利分配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由股东(大)会通过,所以公司股利分配原则属于公司自治和规定自治的范畴。如果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通过,而公司不予执行,则股东完全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履行给付。2、公司盈余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形。如上所述,股利分配问题属于自治范畴,若未经股东会通过分红方案,这时起诉时要慎重审查是否符合以下三条件:(1)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具有必要性(2)、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具有合理性(3)、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符合股东平等原则。若不符合三条件,则股东可向法院请求强制公司按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进行分派股利,此诉属于给付之诉。此案由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专设“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这一二级案由。
三、召开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股东行使退股权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权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小股东对抗大股东的杀手锏:解散公司请求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大股东恶意罢免或无理阻挠中小股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股东权利限制】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