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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白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01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富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销售:洗涤用品、漂渍液、洁厕精、透明皂、香皂、消毒产品(不含危化品)、纸巾、纸箱以及吹塑制品,投资与资产管理,非机动车辆运输、装卸、转货等。
企业地址:
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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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四川成都平原西南边缘,眉山市,县的管辖之下发言的会员区的?386.8平方公里,7个镇,11个乡,总人口20万,地貌以浅丘,平坝两个部分,生态旅游县。
青神县城市,交通,能源,通信和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和生活,工业初具规模,形成了机械,建材原料,造纸,纺织,食品,日用化工,医药为主的工业体系(重点行业)。
201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283十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1元,同比增长15.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61元,同比增长20.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5︰60︰25,城镇化率达到32.8%,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9‰,充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产业技术创新投资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967十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2.1%,工业入库税金2.04亿元,增加了26%。新推出的48个项目,全年3.4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基金。突出发展机械产业集群,机械行业的38个项目的实施。翼机电,常玉微电子,丹富股份十??亿项目开工建设,提高投资项目,鑫海造船,龙源的机械国瑞机械及其他机械竣工的项目,新的培养鑫和机械,华盛包装2户丹富股份的协调和企业间的合作。三个系列的小型制冷压缩机,木工机械,传动部件加工产业集聚效率的主要特点是,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1.6%。立白的精品工业园区扩展到生产,城市制鞋企业“退城进园区基础设施投资1.05亿元,完成县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启动县工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7平方公里,园区规模的产业集中度为87%。完成的黑龙110KV,但只股35KV变电站。县工业开发区,成为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投资450万元,大力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一个新的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专业村7个,农民专合组织22,带动农户42000。“青神竹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查,竹编工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建基地,22万亩现代林业产业,为全省林业产业县被省政府确定。内置绿色防控示范园10万余亩,“三强”的国家柑橘绿色防控示范县之一。创新林下养鸡发展模式,已经被现代畜牧业试点工作的高度赞扬,四川省省长蒋巨峰。新沙河特色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要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完成岷江1.2公里堤防加固,3.1公众黎司萌河洪水控制和监管,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整治山平塘147,维修,改造53提灌站。 “金土地”项目,新增耕地4000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53%。农业部确定的国家“信息化建设试点??县之一。
投资9200万元,推进寺 - 德文寺,滨江神木园,朱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风景名胜区。开始对全县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竹艺术旅游发展计划,并在岩石核心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并成功举办的“竹文化艺术节”,“东坡爱旅游文化节,龙舟旅游文化节将节,全年接待游客11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8亿元。青神竹编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由文化部命名的县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全面实施;零售总额荫,更全面和更大型商业企业落户青神。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额为1.11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在全市排名第一;,出口创汇18260000美元。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4.483十亿人民币,1.587亿元人民币的未偿还贷款
C. 青神县立白公司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工伤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D. 眉山青神县县城怎么样比如县城规模,人口,房价,商业经济什么的
青神县:四川省成都平原西南边缘,属眉山市管辖,全县辐员面积386.8平方公里,辖7镇11乡,总人口20万,地貌以浅丘为主,兼有部分平坝,是生态旅游发展县。
青神城市、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能满足工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工业初具规模,形成以机械、建材、造纸、纺织、食品、日化、医药为主的地方工业体系(重点行业)。
2011年,全县GDP达42.83亿元,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6亿元,增长3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41元,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7061元,增长20.2%;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5︰60︰25;城镇化率达32.8%,提高2.5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9‰;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完成工业技改投入14亿元,增长27.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67亿元,增长22.1%;工业入库税金2.04亿元,增长26%。全年新引进项目48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4.3亿元。突出发展机械产业集群,实施机械产业项目38个。中翼机电、昶煜微电子等亿元项目开工建设,丹甫股份募投项目、鑫海造船、隆源机械、国瑞机械等机械项目建成投产,新培育鑫和机械、华晟包装等2户丹甫股份配套协作企业。以小型制冷压缩机、实木机械、传动件三大系列为主的特色机械加工产业集聚增效,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工业的31.6%。立白精品工业园扩建投产,城区鞋业企业“退城进园”。完成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1.05亿元,启动县工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面积增至17平方公里,园区规模工业集中度达87%。建成黑龙110KV、丹甫股份35KV变电站。县工业开发区成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投入4.5亿元,强力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新增龙头企业1户、“一村一品”专业村7个、农民专合组织22个,带动农户4.2万户。《青神竹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发改委评审,竹编产业园区建设有序推进。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2万亩,被省政府认定为全省林业产业强县。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园10万亩,跻身全国柑橘绿色防控“三强”示范县。创新建立林下养鸡发展模式,现代畜牧业试点工作受到省长蒋巨峰高度赞誉。新增沙溪河特色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完成1.2公里岷江堤防加固、3.1公里思蒙河防洪整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整治山坪塘147口,维修、改造提灌站53处。实施“金土地”工程,新增耕地4000亩。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3%。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一事一议”信息化建设试点县。
投入9200万元,推进中岩寺-德云寺、江湾神木园、竹艺城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全县旅游总体规划、竹艺旅游景区规划和中岩核心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成功举办“竹编艺术节”、“东坡初恋地旅游文化节”、“龙舟旅游文化节”等会节活动,全年接待游客11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8亿元。青神竹编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我县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面实施《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百胜、福乐多等大型商贸企业落户青神。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11亿元,增长18.3%,居全市第一;外贸出口创汇1826万美元。县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83亿元、贷款余额15.87亿元
E. 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四川立白门牌号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