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让渡是怎么回事
股票让渡:由所有股东都拿出一定比例股票,用于重整计划清偿各类债务。
让渡股票由上市公司股份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
让渡的股票流通股一般用于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普通债权。
B. 什么是股东让渡股份让渡后股价是否会稀释
让渡,具有出让、让与、交付的涵义,常用于权利让渡、权力让渡、价值让渡、利益让渡等。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
股价不稀释,但是原持股的股东账面资产会大减,因为你的一部分股票按照让渡比例给了债权人或者借壳上市的公司! 如果涉及重组,那么复牌后股价往往是连涨,很优质的重组公司,那股价涨停板很多!
已经暂停上市的S*ST鑫安(000719)今日公告,为使公司恢复生机和持续发展,减少债权人和出资人的损失,需对公司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由公司全体股东让渡一定比例的股份给债权人。本次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08年11月28日股票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焦作鑫安全体股东。
根据出资人在焦作鑫安经营中应承担责任的不同,出资人权益调整具体方案为: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0%,计26,254,208股;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计24,270,879股;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3,236,641股;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5%,计7,375,679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53,761,728股,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7,375,679股,总计让渡61,137,407股。
公司股东让渡的股份,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以股份抵偿债务方式向债权人进行清偿。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普通债权的偿债率经测算预计为17.05%,公司在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公司普通债权进行偿付之后,对剩余的普通债权将依法不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公司称,本次重整关系到公司的存续与发展,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债权人、全体股东、职工的利益,避免公司破产清算,建议全体股东支持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王锦)
二、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
根据经丹东中院裁定批准的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关于股份变现和以变现资金用于清偿债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部分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86,578股,全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
2、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债权调整方案部分规定,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按照本重整计划第九部分第4项的规定进行变现,变现资金将用于清偿担保债权、重整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务债权以及普通债权。
3、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重整计划执行的措施部分规定,丹东化纤根据本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转增和让渡的股份进行变现,变现价格按照丹东化纤停牌日收盘价格3.64元/股计算。转增和让渡股份的流通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将全部转增和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有关债权事宜的法律分析
(一)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根据目前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来看,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155)、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80)、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8)、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9)等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都包含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
根据丹东化纤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用于清偿相关债权,实际上相当于出资人让渡了按比例本应属于自己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同样属于出资人权益的让渡。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和丹化集团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已有先例可循。
(二)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从目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的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不违反上述有关规定。
(三)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已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
在2009年11月27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上,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和出资人会议都高票表决通过丹东化纤重整计划,并于同日经管理人申请后由丹东中院裁定批准。
因此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将出资人让渡的股份予以变现并以变现资金清偿相关债权的内容的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以司法裁判的形式予以认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丹东化纤重整计划中以转增和让渡股份变现资金用于清偿相关债权的规定,在实践中已有先例可循,不违反《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的有关规定,其合法性已经丹东中院裁定予以认可。
2010年12月21日,*ST化工收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通知,根据《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管理人于2010年12月17日在《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刊登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出售股东让渡股份的公告》,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股东让渡股份。
为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每股不低于人民币3.9元的价格出售204,000,000股让渡股份。本次让渡股份出售所得价款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上市公司债务。公司将对本次竞价出售让渡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C. 重组要让渡股票公平吗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股票让渡相当于股票转让。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资产重组的过程几乎是重组方自拉自唱,中小散户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只要重组方的重组方案能够获得证监会的批准,这一重组计划也就能够顺利实施。在早期的资产重组过程中,由于股票并未实现全流通,中小散户也不敢购买即将退市的ST股票,于是很多主力资金都会在停牌之前买入大量的流通股,然后在重组完成后通过二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但是这一逻辑在实现了全流通之后已经行不通,股票数量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股票价格。
在不少投资者看到资产重组带来的股价巨大涨幅后,很多中小散户也都选择在公司停牌前买入ST股票,等待资产重组的完成。于是主力资金就没办法拿到大量廉价筹码。但是重组方并不担心,他有两个妙招可以掠夺中小投资者的财富,一个就是低价发行更多的新股,由重组方认购;二是强迫中小投资者让渡股票给重组方。
中小投资者在支付了高价发行、高价上市的新股之后,有些上市公司高管把公司经营得越来越差,但是中小投资者并不会获得任何补偿,还得把自己持有的股票按照百分比无偿让渡给重组方。不仅如此,重组方还要低价增发大量股票摊薄中小投资者的股权。例如银广夏的4.96元增发8.7亿股,较其以前的总股本6.86亿股还要多出不少,银广夏停牌前股价7元,按照4.96元的股价增发一倍多的股票,那么其“除权”后的股价当然要低于6元,这正是银广夏股价复牌后出现4次跌停的重要原因。
但是股民不是好欺负的,ST创智中小投资者的壮举,宁可在股东大会上否决掉公司的重组方案让公司直接退市,也不同意重组方的不合理要求。虽然这一壮举防止了重组方对于中小散户利益的掠夺,但是中小散户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失,这或许也是银广夏投资者同意给重组方让渡股份和低价增发的原因。
为了资本市场更加公平,管理层对重组方这种强行让渡股份和低价增发的重组方案应该加以限制。
D. 破产重整期间转让股权可以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 股票让渡是什么意思
所谓让渡,就是权利人将自己有形物,无形的权利,或者是有价证券的收益权等等通过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的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所有或者占有,也或让他人行使相应权利。在商品经济中,买进卖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有偿让渡形式;而对别人或相关地区的捐赠,就是一种无偿的让渡。股票让渡相当于股票转让。
F. 破产重整让渡的股票要不要锁定一年
通常情况不要。
1、债权申报阶段,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自宣布进入破产重整之日起不低于一个月,不多于3个月。
2、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商讨债权偿还比例和方案。
3、管理人向人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时间为裁定进行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
4、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5、债权人分组进行表决。表决不通过时,如重整方案能满足担保偿还、工资保险、税金的全额清偿,则法院可直接裁定进行重整。
6、法院在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7、股份让渡,转入特定账户中。
8、拍卖大股东股权,重组方介入。
9、重组方公布资产注入方案。
10、复牌交易。
说明:由于工作时间的限制,可能会出现2种情况:
1、裁定在09年出具,则08年亏损,09年4月底后暂停上市。09年上半年据裁定进行重整并赢利,09年下半年恢复交易。概率60%。
2、裁定在08年出具,则08年扭亏为赢,09年不出现暂停上市局面。概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