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股东参与管理的公司组织架构和财务管理问题。
如果三人都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则需要任命A为总经理、B为常务副总或行政副总,C为销售副总。这是管理层设定
设定的前提是你上面的三人分工,特别是A在产品定位上面的发言权,如果频率很高,需要A介入公司日常管理,如果A仅想进行宏观管理,退出日常管理,考虑其仅作为董事
在公司治理层面,需设立董事会,由三人组成,并根据三人股权比例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比如公司的重大投资,年度预算的审议等
对于董事长的设定原则上由出资比例最大的人担任,但是如果A在企业经营决策上经验丰富,三人可商议由其出任董事长
财务权限建议重大投资,重大决策,都有董事会来决策,而涉及到日常公司经营管理的事务由总经理审批确定,当然可以给下面两个副总分别在其业务领域内给予一定的权限,比如销售副总可以批准5万元以内的营销相关费用的支出,额度由公司营业规模决定,常务/行政副总批准5万元以内的日常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
『贰』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吗
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按照《公司法》,控股股东虽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但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社团法人,完全依法自主经营,控股股东无权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使公司经营权的主体只包括公司董事和经理。
如果控股股东绕过董事会也可对公司高管或者其他一线人员发号施令,干预上市公司实际运作,这样一来,上市公司所有的治理机制都将形同虚设。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股东参与公司行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叁』 公司股东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的股东能提起行政诉讼,但要符合下列条件:股东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案件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肆』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去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不仅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强制限制,也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革成现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以说,我国从此开启了“一元注册公司”的新局面,成立公司也变得几乎没有任何难度。很多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自家家族企业的股东,也有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挂名的,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什么都没做,公司的一切也就与自己毫无关系。而实际上,作为股东,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当然,作为股东可以享有的权利也并不少。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伍』 股东持股份/15可以要求参与公司管理吗
股东是财产权和身份权两种权利的集合,小股东仍然享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公司法中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具体参与的方式方法,你要多看一下你们的公司章程是怎么约定的。
『陆』 股东可以以什么形式参与到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
可以作为董事长、经理等直接管理,
也可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权责体系来参与.
『柒』 股东任公司监事还参与日常经营可以吗
《公司法》对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