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处罚的形式有哪些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处罚,这个东西怎么说呢?
有几种,一般是做假账和信息违规,央企都有可能出现。
还有,如果处罚,看股价在什么位置,如果是低位就买入,很简单
『贰』 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被证监会处罚10年不让证劵交易,后期能减持吗
估计减持需要等到处罚结束之后了吧,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叁』 为什么不让人知道证监会处罚的16家上市公司名单
道理很简单,本来处罚的是上市公司,如果公布了名单,而导致股价下跌,那就等于股民实际受损。后面会引发一连串麻烦。
『肆』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还满足增发的一般条件吗
上市公司存在 12个月内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但是没提到行政处罚~
而董监高 是36个月未受到行政处罚
这是要求~
我这就是专门在承销书上帮你找的~是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制度里面的内容!
『伍』 哪18家上市公司被查
2014年1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期对市场操纵的查处情况。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目前已对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从具体的资料来看,受调查的上市企业包括中科云网、百圆裤业、兴民钢圈(002355,股吧)、山东如意(002193,股吧)、湖南发展、铁岭新城(000809,股吧)、宝泰隆(601011,股吧)、宝鼎重工(002552,股吧)、元力股份(300174,股吧)、东江环保、中兴商业(000715,股吧)、山东威达(002026,股吧)、宁波联合(600051,股吧)、远东传动(002406,股吧)、科泰电源(300153,股吧)、新海股份(002120,股吧)、九鼎新材(002201,股吧)、珠江啤酒(002461,股吧)。当晚的央视新闻联播也少有地报道了证监会立案一事,引起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股票操纵案中出现了以市值管理为名的新型操纵手法。张晓军指出,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业内分析人士则指出,由于目前市值管理尚未出台顶层设计,规范边界界定不清楚,不少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被扭曲,操纵股价、概念炒作等现象频出,背后则是中小投资者面临巨大亏损。而本次证监会“突袭”,加上新闻联播节目的首次公开点名,其背后也代表了中央对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态度。
『陆』 上交所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处罚一样吗
不一样,上交所是交易性质的处罚,证监会类似于行政处罚
『柒』 近几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的处罚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的案例
2011年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安妮股份、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为银河科技制作虚假财务报告等,可以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相关资料,不胜枚举。
『捌』 证监会网站对上市公司的违规处罚文件在哪里找
登陆证监会网站后,点击“信息公开”,在页面左侧选择你要查看的信息。
望采纳。
『玖』 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过,可以进行并购重组吗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你还可以参照第39规定。
『拾』 近3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公司上市如何处理
若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经过合理解释,不会构成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如果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只能等待,直至报告期内不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10)18年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扩展阅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