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民股份制的股份能否转让或抵押
可以的,但需要公正!
2. 现在都在实行农村股份制,我老婆16年嫁过来,户口也迁过来了,但是她们村15年就落实了股权
只要你的户口在她们村你就是她们村的村民,原则上只要户口在她们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就已经承认你就是她们村的村民,有三种方法解决,1就是在她们当地的村委会动点脑筋,2找当地镇政府,3向当地镇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 占地后农村土地股份制每人每年分红请问这个钱能否提前像村委会预支
阵地后,农村土地股份制每年每年分红,这个钱可以得到自己的权利,不需要交给国家,我觉得也可以提前分红
4. 我原籍是东莞的,但巳结婚嫁出别村,但户口一直都没有迁走,后来东莞实行股份制所以户口没迁走也有权享有
您好,可以主张权益。
5. 城中村股份制分哪几种股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主要工作是将原居委会经营管理村集体资产的模式变为股份制公司经营模式,即将集体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并分配给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并享受配股的村民作为股东持有。
因股东人数众多,公司股东采用股东代表登记制,通行是将改制时的村民代表过渡登记为公司股东,其余村民全部为隐名股东。
然每届村民代表任期届满后村集体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代表,当村民代表与公司股东代表不一致时,村委会相关决议便无法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效决议,引发公司运营问题,一度导致公司运营停滞。
调查与处理
针对如何变更公司股东使其与村委会组成人员相统一的问题,律师通过走访并询问社区主要负责人,调取并研究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实施方案,同时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实地询问工商登记部门后提供法律意见、代拟相关文书。
确定的处理方案为:先由各社区向上级政府部门递交要求变更改制公司股东为新任村民代表的请示;其次推进改制企业工商登记部门股东代表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宜;最后针对上述问题做好制度建设,使股东代表及法定代表人因“换届”导致的系列变更问题得以有序进行。
法律分析
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工作具有较强政策性,股份制企业的设立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实施方案得以实施,整个改制过程亦由政府部门贯穿指导。其法律适用问题同样存在两性交叉,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行政性法律法规。
鉴于改制公司具有交叉性质,律师针对本案提供的法律意见一方面要体现政治性;一方面要将改制后企业作为一般商事主体适用民商事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本案中,某社区与某某社区案情不同之处:某社区在其经太原市政府批准的《太原市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方案》中明确载明“公司换届后,组织机构内人员有调整的,按照换届后的人员变更登记。”,从侧面佐证上述律师处理方案的合理合规性。
典型意义
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将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资产股份量化,组建新经济组织,以股份制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参与市场运作,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能力,是长久保障居民根本利益的惠民政策。
改制工程兼具法治性和政策性,两种性质磨合产生的矛盾是导致本案发生的关键症结,对本案问题的解决就先定的需要融合政策性和法治性。
鉴于城中村改制工作如火如荼的势头,本案问题的解决便具有非常紧迫且现实的意义。
6. 农村搞土地股份制,有两种情况,
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原生产队为单位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约占全市股份社(分公司)总数 30% 。
(二)以原经济社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经济社及属下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制,约占全市股份社总数 70% 。
(三)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集团公司或有限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特点是以村委会属下各经济社或经联社土地资产折价入股组建而成。这些股份组织占全市村委会总数 67.9%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三个“三农”报告,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盛华仁所作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谈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还存在很大问题,这方面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农民反应强烈。多数地区的失地农民仍然仅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安置费,这笔钱花完后,农民生计将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逐渐显露,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又较集中地表现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兴起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认为是改革开发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农民或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7. 一般的镇长都是正科级干部,但东莞市下辖的镇却是正处级,请问下级的村委会属于正科级吗
【从网上复制的。。仅供参考 】东莞和中山两市都是地级市,下面都没有县和县级市,是地级市直接管辖镇(区)。它们的区与镇平级,不设一级党委,叫党的工作委员会,政府也是派出机构,叫区办事处,没有人复大政协。这些镇与区(包括石歧区)书记一般配副处级干部(个别有时也配正处级干部,据我所知,中山三乡镇书记是市国土资源局长下去的,东升镇书记是市司法局长下去的,小榄镇镇长也是从市政府副秘书长职上下派任职的,都是正处级;东莞厚街镇书记则是原市委常委、市检察长下去当的制,副厅级),镇长(区办事处主任)一般配正科级干部,极个别资历老的是副处,副书记与副镇长则视资历配正科或副科长干部。而镇的党政办主任、民政事务办主任、计生办主任、司法所长等镇管干部都是正股级。所以中山、东莞的镇(区)都是科级单位,民政部确定的行政区划级别也是科级镇区,并没有越格,但镇(区)党委书记高配,正书记与副书记级别相差很大,除了小榄书记与镇长zd同是正处级外,其他镇(区)的书记与镇长(区办事处主任)都不同级,一般书记是副处,镇长是正科。
8. 什么是农村股份制
在农村反是农村的都能参加股份制,就是可以分股了。
9. 2020年东莞农村股份制会变更吗
我觉得2020年东莞农村的股份制不会变更,毕竟这是基本国策,不会轻易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