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股份 > 上市公司换证券保荐人员是要重组吗

上市公司换证券保荐人员是要重组吗

发布时间:2022-01-05 20:10:32

㈠ 上市公司如何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人

上市公司要是在持续督导期间变更保荐机构只能是在再次发行证券的情况下,否则除非保荐机构的保荐资格被撤销、保荐代表人的保荐资格撤销或者离职,或者有什么特殊原因,要么是换不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
如果是换的话,要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与另一家签保荐协议,向证监会、交易所、当地证监局报告,还要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在网上随便搜一下“更换保荐机构”就出来了。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刊登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以后直至持续督导工作结束,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不得终止保荐协议,但存在合理理由的情形除外。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保荐机构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保荐机构资格的,应当终止保荐协议。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

㈡ 某上市公司变更保荐人说明什么问题

很平常,没什么特别的,比如原来的保荐人换公司或者是辞职了,那么就需要重新换人了

不必要太担心

㈢ 问下大家,那些证券公司中的人,关于一些股票要重组之类的秘密消息都很清楚,那么他们是不是可以提前买好

知道上市公司重组的必然都是券商高层或者负责重组业务的部门,保荐人是最先知道项目进展。
但是他们参与其中必然会被监控或者让人发现的。
不过想外泄信息也不是很难的。就看事情做得有够低调。保密程度如何了。
因为重组前期通过信息介入,成交量会体现的,那么交易所的大数据会监控到的。

㈣ 证券保荐代表人人是干什么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荐代表人是指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二)证券业执业证书;
(三)保荐代表人出具的其在原保荐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的说明;
(四)新任职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五)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九条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离职或者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应当更换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发行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原保荐代表人在具体负责保荐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保荐代表人的更换而免除或者终止。
所以保荐代表人离职换到其他证券公司或者被撤销资格,必须要进行变更保荐代表人,以进行持续督导。

㈤ 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是什么意思

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意思是:

目前证券发行实行保荐制,就需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登记在保荐机构名下,但可以因工作变动而到别的保荐机构去。保荐机构就是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了。每个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可转债需要两个保荐代表人。如果保荐代表人辞职离开证券公司了,证券公司就会派另外一个保荐代表人来顶替,就是变更保荐代表人。

报名条件:

(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

(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从业年限计算截至2013年6月21日,兼职、实习等工作时间不计入从业时间;

(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㈥ 上市公司更换证券代表对公司影响

一、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角色定位
按照目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置“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董事会秘书不是董事长秘书或助理,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级别(一般是副总裁级别),主要工作职责是统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三会运作、资本运作相关事务,有全职董秘(即除了董秘职务,不再担任上市公司其他岗位工作),也有兼任的(一般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董事、高管兼任)。
证券事务代表呢,是董事会秘书的助理,是协助董秘工作的,在董秘无法履行职责时,暂代董秘工作,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三会运作、资本运作相关事务的实际操作者,说白了,就是干活的。在上市公司内部,证券事务代表,一般是经理/高级经理/总监级别。
虽然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都是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但他们的级别差别很大,一个是高管,一个只是高管助理,一个是指挥,一个是执行。
虽然沪深交易所都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工作。董秘岗位是不能长期空缺的,否则会被监管机构问责,但证券事务代表这个董秘助理,在一些小公司却是空缺的(可能一时招聘不到合适的人、也有可能不需要),董秘同时也是证券事务代表,由董秘一人全程统筹、负责三会事务、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所有事务,既是统筹者,也是执行者,既是指挥者,也是干活者。
二、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影响
单纯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只是董事会秘书的助手,一个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岗位的普通员工而已,不属于上市公司高管层。更换证券事务代表,对上市公司其实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后续再招聘一个就是了。

㈦ 企业IPO时保荐人是做什么的

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推荐。在保荐制度下,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不仅要有保荐机构保荐,还需要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分为两个阶段: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和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证券发行上市后,企业即进入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需要在一定的期间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7)上市公司换证券保荐人员是要重组吗扩展阅读:

具体审核环节: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

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㈧ 更换保荐机构利空还是利好

更换保荐机构属于中性,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属于中性偏空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所有在中国上市、或者是准备在中国上市的公司,都要有具备保荐资质的保荐机构推荐,否则一律不准过会(上市)。
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担保关系,这种担保关系的确认和变更都是由双方自愿结合确认的;这种担保关系又是由双方自愿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的;这种担保关系,同时又是必须通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方才具备法律效力的。
根据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担保公司具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错误的职责职能,如果因保荐机构失职失察致使保荐对象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保荐机构是要承担法律连带责任的。所以保荐机构有权利依法选择、拒绝、放弃或者退出为上市公司举荐;上市公司有权利选依法择、拒绝、放弃、变更保荐机构,但前提是要经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方才具备法律效力。
保荐机构对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尽职责工作都是有偿的。如果保荐机构没有失职失察,保荐对象也没有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双方合作愉快,通常情况下,保荐关系不会随意变更。但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就有可能会出现变更保荐机构:一是保荐机构自身有失职失察,证监会或者上市公司要求更换的情况;二是保荐对象(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保荐机构不愿意再继续保荐的情况;三是双方合作不够愉快、双方不愿意继续保荐关系的情况;四是一方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原因。上述第一、第四种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都属于中性;上述第三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则属于中性偏空;上述第二情况下发生的变更保荐关系,对上市公司来说则属于利空。

㈨ 保荐代表人必须是保荐机构的员工么

保荐机构保荐证券发行上市项目,须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保荐该项目,因此,该两名保荐代表人当然是注册在该保荐机构的,必然也是该公司投行部门员工。

保荐机构,又称保荐人。保荐人制度约束的对象主要是具有证券经营牌照的证券交易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上市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对保荐人行为的监管。

具体来看,保荐人制度可以从这样几个部分来理解:保荐人任职资格、保荐人职责、保荐人工作内容和程序、保荐人责任监管。

从全球来看,保荐人要同企业达成协议,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通常所负的保证责任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限制,我国香港地区的创业板,保荐人的责任要延续到发行人上市后的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之内。

《暂行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等),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㈩ 变更保荐代表人是什么意思意味着什么

变更保荐代表人是指上市后备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中介,相当于这家企业的代表变了,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企业上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二)证券业执业证书;

(三)保荐代表人出具的其在原保荐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的说明;

(四)新任职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五)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九条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离职或者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应当更换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发行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原保荐代表人在具体负责保荐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的,其责任不因保荐代表人的更换而免除或者终止。

所以保荐代表人离职换到其他证券公司或者被撤销资格,必须要进行变更保荐代表人,以进行持续督导。

(10)上市公司换证券保荐人员是要重组吗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督促保荐机构强化对保荐业务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提高保荐业务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荐机构应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强化对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的管理,完善立项、尽职调查、内核、质量控制、保荐项目持续追踪、工作底稿、工作日志、持续督导等保荐业务相关制度和保荐业务风险控制机制,切实提高保荐项目质量。

二、保荐机构应为保荐项目配备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完成保荐项目所需要的行业、财务、法律知识及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有能力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保荐机构的质量控制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发现保荐项目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的,应指派专人实地走访发行人并进行必要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保荐机构的内核小组应切实发挥内核把关作用,对发行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仔细研判,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荐机构应建立对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问核制度,由内核小组在召开内核会议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核,督促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内核小组的问核工作须围绕尽职调查工作和内核会议讨论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工作存在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人员落实。

五、保荐机构须健全保荐项目的持续追踪机制,确保对保荐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保荐项目申报后可能出现的发行人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在申请文件中补充披露以及反馈意见落实文件、发审委意见落实文件、举报信核查文件以及会后事项文件未履行保荐机构内部批准程序的风险。

阅读全文

与上市公司换证券保荐人员是要重组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国企卖股份 浏览:785
融资租赁宣传语 浏览:157
2009房地产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 浏览:931
2017深圳瓶装煤气价格 浏览:646
招商证券调整佣金 浏览:115
期货沽空是什么意思 浏览:616
中国银行理财收益率有保证吗 浏览:490
理财产品对客户好处 浏览:244
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 浏览:141
安邦理财产品收益率 浏览:657
什么叫金融资产与金银资产 浏览:50
蓝光地产信托 浏览:403
封闭式理财产品的回购 浏览:477
金融机构抽贷压贷如何解决 浏览:564
华鑫证券龙头 浏览:32
世界上第一家以银行命名的金融机构是 浏览:191
新疆金钥匙集团合规吗 浏览:31
苏州抵押贷款 浏览:309
7万多佣金一次性拿交多少税 浏览:449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交税率 浏览: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