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企业名称)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
年 月 日在 (地址)召开了 (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人名),出席人 、 (股东姓名),代表股权 %,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
2、(变更股东)同意股东(原股东姓名或名称)在 (企业名称)的万元出资转让给(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亲笔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
受让人:
根据 (公司名称)章程规定和股权转让人的申请,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 (公司地址)自愿签署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 将其在 (公司名称)所拥有全部(或部分)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所有。
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转让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承担,转让后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
转让人(签字): 受让人(签字):
年 月 日
『贰』 公司转让股权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叁』 股东会决议可否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股东会决议一般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的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公司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因此股东会决议不能代替股权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肆』 股权回购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权回购不一定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股权的,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其他情况的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伍』 收购股权达到规定的%多少时需要上股东大会决议!!!
这个跟公司的规模有关系,一般是总资产、净利润、收入的10%以上吧,看看你的公司章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执行就是了
『陆』 股东会决议转让的股权比例与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的比例不一致,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有效,因为决议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只要是按照决议转给了A,不论转让方式如何不影响该股权转让的有效性。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才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和股权变更登记,所以你说是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是错误的,应该是股东会,请注意。
『柒』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您好,
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可以自由进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转让协议即可。因此而产生的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的修改是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至于工商局说需要股东会决议本无依据,但基于其实践操作,必须提供的话也不难。如果公司章程是否另有约定,如果没有,就股东会决议的做出,以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就可以通过啊,比如:AB持股已经达到65%,如果召开股东会,肯定会通过的,即便CD不同意,所以你俩可以召集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另外,你们的股权转让不是对外转让,所以无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
『捌』 股权转让协议与股东会决议哪个在前
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在前
『玖』 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不赞成,并且投的是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提出请求,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收购股权的价格由该股东与公司协商确定,如果在该股东与公司不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一致,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