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只有2名,如何选举5名董事呢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1]
㈡ 股份公司不入股的领导还能继续当领导吗
入股跟当领导是两码事的,入股是以资金,资产,技术等注入公司的,承担风险和享受分红的,领导一般只是聘任制,是聘请你来当管理者,不需要承担公司盈亏的,按月领取薪水和年终奖的工作人员。
㈢ 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必须三年换届吗
不一定。
公司法第4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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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谁知道股份公司董事会选举程序的啊 谢谢!
换届选举的程序 1、 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年**月**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委员会同时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2、 在推荐时间届满后,提名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由提名委员会提交给本公司董事会。 3、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 董事当选后,本公司将与当选董事签订聘任合同。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且无需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成员可由股东代表、员工代表、社会专家等人组成。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国家公务员; 7、 被中国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款所述事实: 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 具有下述一项或以上之条件: (1) 具有丰富、成功的大型、国际化企业的管理经验; (2) 具有丰富、成功的企业发展战略理论及实践经验; (3) 具有丰富的高科技产品开发及营销经验; (4) 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理论及经验。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 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 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 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的人员; (7) 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㈤ 国有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是否有权利提出罢免董事长.需要什么条件
无法提出罢免。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是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直接任命的,并不是有选举产生的
㈥ 股份制企业换届选举董事会.什么样的人不能参选
1、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当然,除了这些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在上述五条之外另有其他约束条件的,从其约束条件。比如,有些公司规定,董事任期,最多不超过两届。那认过两届的董事,就不能参选了。另外,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了甲股东推荐两名董事,那甲推荐的第三名就不能入选(如果参选,就是三选二,不然就先股东大会修改章程)。
3、公司监事不能参选董事。(根据《公司法》一百一十七条,董事、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公司监事)
㈦ 股份制企业如何产生董事长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比较多或者公司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而董事会会设立一人担任董事长,那么董事长是股东会产生吗?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产生自股东大会,董事长产生自董事会,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企业的章程规定,一方担任董事长,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外商投资企业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既要考虑整个企业的利益,同时又要考虑投资双方利益的平衡。
㈧ 破坏选举罪会被判几年
破坏选举罪,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