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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股市股东减持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12 13:24:37

❶ 是不是外围股市没有大小非减持的,只有中国股市才有吗

股票市场都会存在大小非减持的现象,如果股市没有减持的话,控股股东和大股东手里的股份就是没有实际意义,不能变现的股份就是虚的,没有任何价值的股份。

因为全球各大国家股市都存在大小非减持的现象,但由于每个国家股市制度不同,导致大小非减持对股市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

比如美国股市制度是非常完善的,只要看美国股市新闻的都知道,就在今年美国有一只区块链的股票上市,上市后股价一路飙升。

但话又说回来,大股东股份出现减持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大股东股份永远不能减持套现,将会失去股份的意义,这样也是不可取的,这也是全球股市都会有大小非减持事件发生。

只是希望咱们股市对于股份减持制度要完善好,对于大股东股份合理合规地进行减持,一旦发生违规减持者重罚,提高违规成本,学美国股市的罚到大股东都不敢减持,老老实实按照规定操作。

总之股票有大小非减持是全球股市无法避免的,全球股市都会存在的,最大区别是各个国家股市对大股东大小非减持规定不同,从而造成对股市影响不同。

❷ 中国大股东减持规则和美国一样吗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六个月内或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超过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比例,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构成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9 日起施行。

就美国和中国相关大股东减持的区别对比,我们例举一个案例来阐述:
2016.1月份中信证券大股东精确踩点减持虽然还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调查,但却也暴露了中国股市在大股东减持问题上的一些制度缺陷。我们不禁要问,美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法律较为健全的美国,其在类似大股东减持问题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或许能给中国股市今后的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对监管机构重新审视这一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启发性。

大股东“限制性证券”须慢走

美国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美国《证券法》的《144 号条例》。

实行《144 号条例》的主要影响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

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

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

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

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

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

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

第五是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美国证交委)。

在你下卖单的时候,如果3 个月内的交易量大于500 股或总交易额大于10000 美元就必须填写一份通知——表格144,并上交给SEC。在表格上交后的3个月内必须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没有完成则必须填写一份修改通知。

如果你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证券两年以上,就可以不考虑以上条件而无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则需要在任何时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条件。

对照美国的法律规定,我们会发现,如果把此次中信证券大股东减持事件放到美国的话,已属于违规行为,一是因为单次减持3.16%,超过了每3 个月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已发行股份1%的规定;二是因为中信证券“事后通报”的做法与“事前申报”规定不相符。

❸ 证监会对大股东增持是怎么规定的政策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大股东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均不得减持该公司股份。但并未规定大股东减持股份会有什么惩罚。

相关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的,可以先增持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2个月内大股东增持比例超过2%,还是要先申请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还规定,大股东在实施增持计划时,不得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违例者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为遏制内幕交易,《指引》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以上规定出自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修订版)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3)美国股市股东减持规定扩展阅读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

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东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规模增持股票,一般选在股市低迷时期,为显示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信心,同时提振二级市场股价。

但是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后,大股东动辄以上亿元现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表面上看显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大股东增持对公司股票一般属于实质性利好,一般会带动股价上涨。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况的应属公司大股东,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说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看好,公司一旦有发展前景,将从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价格上扬。

二、从市场供求看,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扩大了对该股票的需求,求大于供,将在市场层面推动股价上升。不过有时候大股东增持股票短期对股价有一定支撑作用,不过由于增持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市场行情低迷。

我们常常看到所谓大股东增持,基本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利好作用极其有限,甚至会是主力刻意打压股价的契机,绝大多数股票在大股东宣布增持后都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对这种股票我认为都没有介入价值,尤其是大盘蓝筹宣布增持,必须在一周内清仓。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义明显不同。股票的好坏,还是看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对于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东可以公开购买公司股东。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大股东可以从其他股东中购买股份。

参考资料

谨慎看待大股东增持 人民网

❹ 美股打新破发后,大股东会怎么干

新股爆发,一是受整体市场低迷环境影响,二是由于新股本身定价过高,投资者不愿买入。在总体环境下,近期在国外爆发的疫情有卷土重来的潜力,再加上美国股市6个月来最大的调整,市场谨慎升温,不少人选择观望市场。此外,美国大选临近,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使得避险基金增加。蚂蚁集团10月底的ipo也对市场资本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另一个方面是IPO定价。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是新股发行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和内容。新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了新发行的成败,也关系到参与者的根本利益,影响着上市后股票的具体表现。

从短期来看,10月份的突破打击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打击了人们对新举措的热情。在中长期内,我们会敦促发行人和承销商在IPO定价过程中考虑更多的投资者,使IPO价格接近公司价值,为后续的二级市场操作留出更多空间,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流入。对于投资者和公司本身来说,这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❺ 为什么说美国加息的话就减持手中的股票.基金

红哥来给大家谈谈,

美股走十几年长牛,本次长牛是在08年经济危机下.先是市场走熊,但很快股市迅速崛起,并且持续走了十几年的牛市,其最大的动力就是货币的宽松,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美国的货币宽松正常侧让全球资产配置浪潮浪潮汹涌,当然受益的首先是其资本市场,所以美股长牛最大的动力就是其货币政策的持续宽松,

因为我们知道股市等资本市场需要的就是钱,有钱才可以活跃和持续走高,股市最大的基本面其实就是资金,只有宽松的资金,才是走牛市的基础,没了钱,什么都不行,

这样美股走牛的基础就得益于货币的宽松,就在去年来美国经济因为疫情重挫,就目前来说美国现实是.疫情严峻、经济衰退 .但其股市依然走势强劲,依然是牛市格局,还是得益于美股的货币宽松。

就这波美股再疫情打击下然崩盘,但股市随后迅速崛起,并再次进入牛市轨迹,这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得益于美联储宽松的货币成长,现在不能说是宽松,应该是前所未有的超常宽松,所以美股走势强劲。


❻ 国内赴美上市公司的股东是怎么交易美股的

依据SEC144条的规定,锁股的时间期限是二年,但自1990年开始,市场上普遍认为大股东两年时间的限制太过冗长;1997年SEC从善如流,于同年4月29日公布144A条款,大股东持有股票只要上市满一年,就可以真具F-144表据向SEC申请,三个月后就可在公开市场卖出,但卖出的股数仅为全年买卖总股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同时满足五大条件
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
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
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
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
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
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
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

❼ 外国股市有没有大小非减持

我经常看东方财经频道,有专门评论美国股市的,对美国股市有一定的了解,上市公司分为控股股东制度,和伙人制度两类。控股股东制度就是谁占有股票份额大,谁就是大股东,A股也是这样,和伙人制度不一样,控股股东持股份额不大,但有实际控制权,其它股东虽然持股数大,但不参与公司管理,只享受分红。美国股市是开放的,全球任何公司都可以申请到美国上市,亏损公司也能申请,但实际美国只欢迎高科技公司和各行业龙头公司到美国上市。美国公司很注重契约精神和企业精神,上市时就要签定好各种条例,比如利润分红比例,股东的减持比例,控股控股的最低持股份额等。美国股票发行是很公平的,发行价是以市盈率和市净率为基础,一般行业公司,发行市盈率在6一10倍,大部分公司发行价低于净资产,市净率低于1,首发比例一般都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而且当天上市,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的小股东就能卖出,持股比例大于百分之五的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有时间锁定,公司盈亏锁定,市场环境锁定等。美国发行股票采用注册制,由投行(券商)承销,各大型机构询价,定出合理的发行价,美国证券会不干预,只监管。美国新股发行采用询价制,没有固定的市盈率,但对高成长的科技公司上市,给的价格还是很高的,主要是根据股指的高低,股市涨得高,就定价高,股市低迷,同样发不出新股。美国股市新股上市,大部分当天就跌破发行价,由于大部分新股发行价低于净资产,小股东(小非)卖出是亏损的,就没有抛售愿望,不会对市场产生抛压,公司上市后,经过时间的考验,真正业绩稳定增长,股价就会逐步走高,股民和大小股东就平等分享公司进步的红利。反之,业绩下滑,股价长期跌破发行价,最终退市。美国股市,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意愿很低,大家都抱着与公司共存亡的思想,这就是企业文化,公司精神,而且在大股东可以减持的范围内,公司业绩下滑,甚至亏损,控股股东是不准减持股票的,有的公司为了筹款,场外转让一部份股票,这种行为很可能被同行买入,恶意收购,最后失去控股地位,被别人赶走,在电影里大家经常看到这种现象,别家公司派人接管,公司职员收拾东西走人。在成熟市场,新股大部分没有高溢价发行的情况下,股东减持的抛售压力就很小,如果股价遭到爆炒,股价严重高估,大股东是会抛售的,但不会象A股,清仓减持,减持到无实际控制人。美国退市制度很严格,每年有很多亏损公司退市,退市数量甚至比新股上市数量还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也很正常,但如果公司有造假上市,经营活动中有行贿受贿丑闻等被退市,将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人将倾家荡产,甚至坐牢。有公开,公平,公证的制度护航,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市场才能健康发展,股市才能长期走牛。

❽ A股里都有庄家操纵,那美股港股也有庄家操纵吗

美国股市也会被庄家操纵但情况极少 原因如下:


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法律较为健全的美国,其在类似大股东减持问题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

大股东“限制性证券”须慢走

美国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美国《证券法》的《144 号条例》。

实行《144 号条例》对于这个美股港股股市条例美股研究社作为专业分析美股庄家操纵的主要影响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美股港股庄家操纵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第五是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美国证交委)。在你下卖单的时候,如果3 个月内的交易量大于500 股或总交易额大于10000 美元就必须填写一份通知——表格144,并上交给SEC。在表格上交后的3个月内必须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没有完成则必须填写一份修改通知。如果你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证券两年以上,就可以不考虑以上条件而无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超过5%的大股东,公穿贰扁荷壮沽憋泰铂骏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则需要在任何时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条件。

❾ 美股上市后原始股东可立即减持吗

不可以,也是锁定一年,我有朋友在纳思达克上市的公司工作,分到了股份

❿ 美国股市是如何对待原始股东减持的

要求上述人士在卖出限制性证券时必须遵守慢走(分步骤)和披露程序。如果从公司关联方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同时符合《144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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