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IPO时,股东人数200人限制问题
问题一: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5%以上。”
关于这一条,是出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条来源于94年的老款公司法,公司法99年修订了一次,04年第二次修正,05年第三次修正,现在用的是第三次修正的,从06年1月1日实行的新版本。所以这一条已经不再适用。
现在修改为:发行前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防止变相公开发行,也就是禁止你没经过证监会同意,自己擅自发行)。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10%以上。” 注意 4亿元以上的 从15%变为10%。
第二个问题:你理解有一定偏差,pe,vc等把公司推出上市后,ipo后赚一笔前,这个赚钱,应该有2个价格,一个是他们多少钱买的,第二个是ipo发行价格。 而不是你所理解的ipo发行价格与锁定期到期后的股价。
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还未上市的时候,低价购买公司股份,甚至按照注册资本的一元一股购买(很少)。因为这时候公司是否能上市,也是未知数,如果不能上市,则风投就是赔了,所以,他们购买的价格都很低,在ipo成功后,价格肯定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所以说他们大赚一笔。
专业搞上市的,为了你这个问题,还专门找到了94版的第一次公司法。
只为解疑答惑而已。
⑵ 关于IPO尽职调查资料
这个主要为了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想要调查的实质是你们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所以没必要提供全套工商内档资料。提供1和2两项就足够了。他们不会在公开文件中披露你们的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一般只是作为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保存。
⑶ 公司进行IPO时,原有股东是占100%股权,那我们这些股民打新的股票就是他们为了上市让渡出来的么
IPO首次公开发行之后 股民打新的股票是新增发的股票,这样原有股东的股权就被稀释了
⑷ 请问“关于同意IPO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大概应该怎么写
到证监会指定的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去查,有各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的相关现成的文本,扒下来改一下相当轻松滴
⑸ 关于公司IPO上市的问题
从你的叙述来看,我觉得是好事,更详细的要看如何谈股权收购价钱,即最终你们卖掉现有公司,应获得上市主体股权,而这个股权获得的对价,是你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当然如果多方合并,那么同股必须同价,你们不占大头的话没必要过分关注,但你们和合作方对自己公司的估价高低是主要问题。其次,这种合并上市,需要至少运行3年,3年中的经营风险不用我多说,你们作为上市主体的股东,需要经历3年运营,上市后1-3年的锁定期,也就是说,现在放弃你们公司,能够获得的收益最大的一块需要在4-6年以后才能变现,利润可观,风险也不小。
另外,你们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即成为上市主体股东后,你们对上市主体的控制权力应该不会太大,权力的消失带来的后续问题就是利益的损失。所以,需了解合作对手,谨防假借上市名义吞并你们公司。我认为如果在对手并不熟悉的情况下,请将你们公司的商标、专利(核心技术)都从公司名下剥离后,再行合作。我对芽菜行业并不熟悉,但猜测来看,商标、专利等在这个行业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重要的可能是渠道,那么请你们留住自己的渠道,以防合作不成自己不能东山再起……
上市需要关注的问题比较多,但你们如果不是大股东,有些东西不必过分关注,了解即可,如果在哪方面上述回答仍不详实或未涉及,可以给我留言~
⑹ 企业IPO之前引进新股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引进新股东主要包括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企业在IPO之前引进新股东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有关增资和股权转让真实、合法合规,即增资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
(2)股权转让需签署合法的转让合同,有关股权转让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已完成有关增资款和转让款的支付,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代持或信托持股。
(3)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和说明新股东的进入可以为公司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4)增资入股或者受让股份的新股东与发行人或者原股东及保荐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增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清晰。
(5)涉及工会或职工持股会转让股份的,需有工会会员及职工持股会会员一一确认的书面文件。
(6)有关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定价原则问题,对在IPO前以净资产增资或转让、或者以低于净资产转让的,要求说明原因并中介进行核查,涉及国有股权的,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报主管部门备案程序,履行国有资产转让需挂牌交易的程序,存在不符合程序的,需取得省级国资部门的确认文件。
(7)如原股东以出让股权方式引入新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要求,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⑺ 券商IPO项目组对开户银行访谈,银行怎么处理
你好,券商IPO访谈,主要在辅导工作期间,对发行人(拟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步也会有会计师和券商的函证对发行人的账户情况进行核对确认,这是两个事情,一般会同步进行,证监会没有强制的规定,但一般券商、律师、会计师会采用这种方式了解发行人的情况,所以也不是强制性的,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函证这部分,商业银行有类似的业务支持。访谈这部分,券商的访谈人员会与律师及会计师一同拜访,看上去比较正式,但不用太紧张,一般会有一个访谈提纲,访谈过后会有一个访谈纪要,需要受访人签字,同时有的还会需要盖章,盖章这个不是硬性要求,如果用印流程不方便或者比较敏感,可以不予盖章,受访人签字即可。
我觉得你可以与你的直管领导先汇报一下,在不给银行或部门添麻烦的情况下,实事求是接受访谈即可。
⑻ 问题:请问公司股权结构怎么影响该公司IPO上市
在IPO审核上,股权结构不是硬性指标。若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则易引起发审委对公司未来经营决策上的担忧。这种“一股独大”的局面不利于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优化,不利于董事会治理结构的规范,控制人容易利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优势,掌握内部信息操控董事会,损害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股权过于分散,由于股东之间为争夺企业控制权而展开权力斗争的概率会相应增加,并可能因此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⑼ 上市公司IPO时是怎样计算总股本的,如何确定股数
确定一个将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出来的公司总资产决定(就是)总股本。
新上市股票发行价格平常是这样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业板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发行价格,A=公司每股税后纯收益×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类公司最近3年均匀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净资产值,D=预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总股本和流通股本的关系
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全流通股份来说总股本=流通股本
总股本的大小与股价的关系
总股本大的话,而且非流通股本小的话,庄家不易控盘,该股不易成为黑马。相反,总股本小,而且非流通股本相对来说占有较大的比例,那么庄家很容易吸筹建仓,能快速拉升股价,成为黑马的机率较大。如果没庄家的介入,股本大的价格波动相对股本小的价格波动要小一些。
⑽ 如何看待企业ipo常遇到的"三类股东"问题
56家IPO中止原因包括: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此类占24家;报表项目异常变动,此类有3家;未能回复审核中提出的问题,此类有1家;未及时更新申报材料,导致财报过期而终止审查,此类有18家;上市计划调整,此类有6家;合规条未解决,此类有6家。